十二籃 – 事奉 : 要討主的喜悅

作神的僕人基本的態度,就是要討主的喜悅。加拉太書一章十節,保羅說:「我豈是討人的喜歡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保羅說這話的時候,一面感到很痛心,因爲加拉太的信徒很快的離開了保羅所傳的福音;一面也很嚴肅的表明他向着主的態度。保羅初次到加拉太去傳福音的時候,他告訴他們,人得救是因着主的恩典,是因着信,不是因行律法。

十二籃 – 事奉 : 在靈裏事奉神

神的兒女中,有許多人對於事奉神是很有心的,可惜,他們還沒有摸着事奉的路。以道理來說,他們沒有多少錯;以行爲來說,他們也沒有多少錯;但是以事奉神的路來說,他們是錯了。這卻怎麼說呢?問題是在那裏呢?問題就在他們事奉是從頭腦裏出來的呢,還是從裏面出來的?在事奉神的事情上,一切都該從裏面的感覺出來。裏面的感覺不是指屬魂的感覺,乃是指屬靈的感覺。你禱告也罷,讀經也罷,講道也罷,追求也罷,都得從裏面的感覺出來纔是。就是認識一個人,也得憑着裏面的感覺來認識。如果你的生活和你的工作,不過是從思想裏出來的,這對於屬靈方面的路是不通的。一般的事情上,你用你的思想還行,但是事奉神的事情上,就必須從靈裏出來。

十二籃 – 事奉 : 神的工作

約翰福音六章二十八節說到有一班人問主耶穌說:「我們當行甚麼,纔算作神的工呢?」他們向着神有熱心,要作神的工,但是有一個難處,就是不知道怎麼作纔算是作神的工。他們以爲只要知道「當行甚麼」,就能作神的工了。好像說,能不能作是不成問題的,只要知道當行甚麼就好了。人想要作神的工,人覺得能作神的工,人以爲自己有本領能作神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