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或稱作服事,也就是伺候。事奉神就是伺候神,如同僕人伺候主人一樣。每一個聖徒不但是神的兒子,同時也是個事奉神的僕人。本題不僅說到我們個人應當事奉神,更重在說到教會全體的事奉神。教會是一個有生機的身體,聖徒是這身體上的肢體,所以教會事奉神,乃是出自衆聖徒互相配搭,如同肢體在身體上配搭一樣,是整體的事奉神。
一、事奉的生命與事奉的生活。
我們所以能事奉神,乃是因爲我們所得到的新生命,就是基督。基督作了我們的生命後,也把祂生命中的特性,自然的表現於我們的生活中。基督作生命的特性之一,就是使我們能事奉神,並且願意事奉神,以事奉神爲我們生活的意義,像基督在世上時的事奉一樣。
爲要瞭解基督作生命的事奉特性,需要先看一點基督,怎樣是一個事奉神、完全爲神而活的人。
(一)基督的職事,乃是作大祭司,帶着我們事奉神。
希伯來書三章一節告訴我們,主乃是「爲使者,爲大祭司的耶穌」。同書七章十七節,指祂「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爲祭司」。同章二十四節說「祂祭司的職任,長久不更換」。十章二十一節說祂是「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基督的職事,不但作了我們的救主,使我們脫罪惡、蒙救恩,祂還是一位大祭司,帶着我們事奉神。舊約聖經中的祭司,是專一的、終身的事奉神的人。但是舊約的大祭司和祭司,還不過是一個事奉的豫表,眞正的大祭司乃是基督,基督纔是那位專一的、絕對的事奉神的人。
(二)基督作了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在重生後,也成爲祭司,事奉榮耀的神。
我們不僅罪得赦免,更有基督作了我們的生命(西三4)。因此我們的生命既改換,我們的人生也自然隨着轉變,活出像基督那樣的人生。
我們的生命和生活的頭一個轉變,就是我們不再事奉撒但鬼魔,不再事奉世界瑪門,而是轉來事奉神,和保羅一樣(羅一9;提後一3)。
我們轉變的原因,是因基督作了我們的生命,我們也成了祭司。我們不僅被神稱義,在義人的地位上,同時身分也改了,變成了神「聖潔的祭司」,又稱作「有君尊的祭司」了(彼前二5,9)。
可惜很多聖徒,知道自己得救了,還不太知道我們的身分乃是祭司,並且還是神的祭司體系,是祭司團。聖經中,不僅彼得前書如此說,在啓示錄一章六節,五章十節,也同樣的說過。所以我們的身分是祭司,我們的工作乃是專一的事奉神(啓七15;二十二3)。
回顧我們未蒙主恩之前,屬於世界上衆人一分子的時候,我們的生命與生活的實情是怎樣的呢?那時,我們因爲無神爲中心,誠如以弗所書二章十二節所說:「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我們的生活,就如以弗所書四章十八,十九兩節所說:「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汚穢。」
這種生活,叫我們覺得勞碌、痛苦、愁煩、厭惡。就是想要作一番事業,創立一些成就,最終發現不過是捉影、捕風,世上的一切,盡都是虛空而已(傳一13、14;詩三十九6)。
但是我們作了基督徒,有新的生命,又開始新的生活,基督與教會爲我們的實際,事奉神爲我們的生活。我們這樣的生活,不僅享受到屬天的喜樂與安息,而且更有榮耀的盼望。這種生氣蓬勃、身內身外都得安適的生活,就是作祭司事奉神的人所得的福氣(太十一29;約十五11;西一27下)。
我們眞正的終身職業,乃是作祭司事奉神。凡是這樣生活的基督徒,都能同作見證說,這纔是我們生存於世的意義,我們找到了我們的人生意義(路一74、75)。
二、以色列人的歷史,乃是我們的豫表和鑑戒(林前十6上,11)。
(一)神原要選召他們爲祭司的國度,全體專一事奉神。
當神在何烈山呼召摩西,差遣他去埃及地,把以色列人領出埃及的時候,就明告摩西說:「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出三12)神又說,祂選召以色列百姓,「爲要祭祀耶和華神」(出三18)。
神在以色列人身上的目的,是要他們事奉祂,所以就特别要他們「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並且更要他們「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爲聖潔的國民」(出十九5、6)。
(二)因他們失敗,神就從他們當中選了一個支派,又從這支派中選了亞倫家,承擔祭司的職分。
以色列人雖然蒙神帶領出了埃及,得了許多有福的應許,但他們並沒有全心歸向神。他們時而拜偶像離棄神,時而犯種種的罪得罪神,因此他們失去全體作祭司的福分,祇由利未支派的亞倫家,世襲這個榮耀的職分。神要得到一個祭司團體和事奉神的國度的心意,在以色列人身上並未實現,僅僅得到一個家來事奉祂;雖然得了亞倫家爲祭司,但祭司的職分也是若斷若續,搖搖欲墜,
(三)因他們繼績失敗,最終這榮耀的職分在神面前失去了。
從舊約聖經的記載中,我們看到以色列人在神面前一再的失敗、墮落,因此到了一個時期,全國就滅亡了。以後以色列人雖然從被擄之地歸回耶路撒冷,重建了聖殿,重立了祭司體系,但是那個祭司體系仍是有名無實。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聖殿裏的祭司,竟然成了反對基督的首領,帶同一切宗教人士與基督作對。當時的大祭司,居然作了審判官審問主,定了主的死罪,帶頭殺死主。解經的人都同意,定主死罪的大祭司,實際上乃是撒但的化身。
神放棄了使以色列人全體爲祭司的心意,而把這心意轉移到教會身上。以色列人的失敗史,成了今天教會的鑑戒。我們必須認識並體貼神的心意,不但蒙受救恩,還要個個作祭司,全體事奉神,不要蹈以色列人失敗的覆轍。
三、教會乃是個祭司團體,聖徒都是事奉神的祭司。
這是神對教會的命定,祂也作了如此的設計。即便是聖徒失了職,教會偏離了這個命定和設計,都不來事奉神,我們卻蒙神呼召,根據神的命定,要進行恢復,使教會歸回到該有的使命上。
(一)教會是新的祭司體系,聖徒都是祭司,並且有君尊的身分,爲要建立一個事奉神的團體。
我們每個聖徒都是祭司,教會是個祭司體系,但是無論在性質上,在地位上,以及在其後的成就上,都與以色列人的祭司體系絕然不同。我們乃是個新的祭司體系,是神生命救恩的傑作。
彼得前書二章五節及九、十節告訴我們,教會不但是個新的祭司體系,而且這些祭司是聖的。聖的意思是指祭司們裏面有神那至聖的生命,並且有完全歸神爲聖的地位,而且所獻的祭也是至聖的,就是以基督爲祭,蒙神悅納。這種完全「聖」的職分和工作,是舊約的祭司無法相比的。
新約的祭司不但是聖的,而且又是君尊的。「君」指他有爲王的權柄,「尊」指他有極高的地位。又聖又君又尊,自然就顯出屬神的榮耀。在教會正常的情形下,聖徒事奉神的時候,都必定有神聖、尊貴、榮耀的感覺湧上心頭,叫我們在世上事奉神而無他求。
教會在初建立時,不但彼得有身爲祭司的尊榮感,保羅也同樣有,其他的使徒,以及衆聖徒都有,而且在第一、二世紀時,教會遇到大逼迫,受到大殘害,但是不但未曾被消滅,反而事奉主的心更加堅强,聖徒向着主和教會的心更加迫切,事奉神以至殉道的事從未間斷,這都因作爲神的祭司乃是極高貴、極榮耀的事,並非刀劍、苦難所能摧毁的。
(二)教會曾經因墮落而引進了居間階級,代替了全體祭司事奉的職事。
從教會歷史上看到,約在主後三百多年時,康士坦丁爲羅馬帝國的該撒,統治中東以及地中海一帶,並且一反從前逼迫殺害基督徒的政策,改爲尊崇基督数,立基督教爲國教,又厚待一切聲稱自己是信基督的人。康士坦丁的方針和策略,表面上看似乎是對教會有益,實質上卻給教會帶來腐敗與毁壞的因素。自從教會受到特殊優待後,不用幾年的時間,信徒增加了許多萬人,幾乎包羅了全體國民;但是絕大多數是爲得利而來,難得有幾個是眞信基督、眞得到重生的人。所以教會既然失去屬靈的本質,一切的措施當然也就腐化、錯謬,在事奉神的事上,就帶進了居間階級。
教會正常的光景該是個個聖徒都作祭司,都可直接事奉神。但教會變質後,其中大多數是不信的人,根本不會事奉神,必須找出少數幾個能事奉神的人,在他們與神之間作居間人,代替他們事奉神。這種在神人之間代替人事奉神的人,自然形成一種特殊的地位,具有特别的屬靈權柄,自成一個階級,就是所謂的居間階級。
康士坦丁之後,這種情形繼續發展下去,約到第六世紀時,天主教就形成了。平信徒仍舊在未重生、無啓示的愚昧狀態中,居間階級卻有嚴密組織和高度權威,產生了「神甫」制度。神甫等人是聖品階級,有權包辦事奉,其他的人是平信徒,遠遠隔離在神以外,無資格也無權利事奉神。此時,教會全體爲祭司事奉神的職事就全部喪失。
以後路德雖然帶領改革,脫離了天主教,並且在他之後,更正教各宗各派紛紛建立,廢除了天主教中許多腐敗荒謬的措施,但是對於居間階級,就是少數人在神、人之間包辦事奉,或是代替事奉的事,仍然保留着,沒有多大改動,「牧師」制度,雖然好過神甫制度,但本質上,仍屬居間階級,與前並沒有多大差異。
主既把恢復敎會全體作祭司、全體事奉神的任務託付我們,我們就當在這件事上警惕,不但要廢除居間階級,也要防止居間階級的產生。
(三)主的呼召與託付。
主呼召我們出來,並把責任託付我們,乃是爲着主教會的恢復,一切該恢復到當初神的心意中去。所以在事奉上,也要恢復到全體爲祭司,過祭司生活,生活的目的是爲事奉神,爲建立教會。
已過六十年來,我們就是爲此而盡心竭力。我們不但如此傳揚、教導,而且也盡力的去實行。我們督促每一個聖徒都能直接的禱告、讀經、與主相交,追求生命長進;也鼓勵聖徒都去傳福音,帶人歸主;也安排一些事奉神的項目,例如對聖徒的各種服事,作一些有關教會的事務……,目的爲要使每個聖徒都盡祭司的職責。
在這數十年實行的過程中,明顯地看見主的祝福。許多聖徒作見證說,神給我們的眞理、亮光固然豐富,但藉着實際的事奉,眞理和亮光就都成爲眞實,感謝神,在事奉的實行上,把我們所聽到的,都變成實際的了。不但如此,祇有在教會中事奉神的時候,我們的心纔得安息,纔找到人生的眞正意義。
所以,全體聖徒都作祭司事奉神,並不是個空想,乃是神的心意。神必定將恩典供應到一切存心要事奉神的人裏面,並將祝福加在外面;已往數十年的歷史證明,的確是如此。我們雖然還沒有完全達成神的心意,但是神必使我們達成;因爲基督的工作,乃是建立一個長大成人,有豐滿身量,且是個祭司體系的教會。
(四)配搭事奉。
神不但要我們個個事奉,更要我們互相配搭在一起事奉,如同身體上的四肢百體,互相結合,各盡各的功用。這種配搭事奉,一方面顯出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另一方面,身體就藉着各肢體盡功用,能彀日漸增長、强健,並且日見豐滿。
這種如同身體配搭盡功用的啓示,特別寫在羅馬書十二章以及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中。例如:「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爲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十二4、5)「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十二12)「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27)
以弗所書四章十五、十六節也說到,我們當「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即頭)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神這些話,都是告訴我們,事奉祂應當彼此配搭,如同各肢體在身體中配搭一樣。我們不可離羣單獨,因爲我們最大也不過是一個肢體,無法脫離別的肢體。人所以能始終留在教會中,和别人配搭事奉神,不因自覺受限制、受約束而離去,就是因爲看見自己是一個肢體,被神配搭在身體上。
所以就着祭司說,我們是在一個祭司體系裏。就著身體說,我們乃是身體上的肢體。這一切,都說明我們的事奉必須互相配搭,不可單獨。聖經又告訴我們,教會還是一座靈房屋,爲給神居住。每一個信徒都是一塊活的靈石。我們的配搭事奉,就等於這些活的靈石被建造在一起,成爲靈房屋(中文譯作靈宮),神纔有家,纔可以居住。
神雖然住在天上,但是天尚不是神所喜悅的住處。神所計劃要得着的永遠家,乃是建造起來的靈房屋,所用的材料就是我們聖徒,因爲我們是活的靈石。在新約聖經中,聖徒同被建造,成爲靈宮,給神居住,乃是一項最重要的事。
我們配搭事奉神,就等於同被建造,好成爲神的家。哥林多前書三章九節告訴我們,教會就是神所建造的房屋。若我們的事奉不配搭在一起,神的靈宮也永不能建造成功。若是我們在事奉上不同心,互相攻擊,彼此拆毀,在神看來,就嚴重萬分。「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爲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三17)
我們不論就着是基督的身體來說,或是就着是神的靈宮來說,無論是誰,事奉神都不可單獨,也不可踐踏别人。我們各人的功用可能有大有小,因爲所得的恩賜可能有多有少,但是我們事奉神的地位卻是一樣的,並無高下之分。我們每人都需要别人的那一分,别人也需要我的那一分。這樣的配搭事奉,纔是神所要的。
在配搭事奉時,常遇到的難處,乃是覺得别人不合我意。若不是把别人看高,因之自卑,就是把别人看低,因之自高。這種情形,都會破壞我們的一。但是神既然把我們安置在一個身體上,也把我們排列在一個建造中,我們就必須認識這個「一」的寶貴,而且還要竭力保守這個「一」,付出任何代價,不要使「一」破壞。
以弗所書四章二、三節告訴我們:「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靈所賜合而爲一的心。」所以我們既是因靈成爲一,所以保守在一裏也就是在靈裏。我們是不是眞活在靈裏,是不是眞隨靈而行,配搭事奉就是個厲害的試驗。個人都活在靈中,配搭事奉方能出現;個人不活在靈中,也就不可能有配搭的事奉。所以配搭事奉這件事,不是我們用方法組織成功的,而是從學習在生命中長大產生出來的。
我們要恢復教會的全體事奉,廢除居間階級,更要全體的配搭事奉,而不是各自的、互不相干的事奉。因爲神所要的教會,一面是有生機的結構如同身體;一面也是一所建造成功的靈宮;是團體的,而不是單獨的、個人的。
討論題目
- 你能見證你裏面的生命,是要求你一生事奉神嗎?
- 假如你不再事奉神,而到世界裹去,追求世界的成就,設想你會有甚麼感受和結果?
- 把你事奉生活中的喜樂與安息,說出來與眾同享。
- 比較舊約祭司的福分與新約祭司的福分,二者有甚麼不同?
- 甚麼是居間階級,對教會有何種破壞?
- 我們中間有没有居間階級?是否有該消除的?或是還有該改進之處?
- 你是否盡過肢體的功用?是否與別的肢體同配搭在教會裏盡功用?
- 你和一同服事的聖徒,有同被建造的表現麼?你們的配搭,是以建造教會為目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