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人的豫備
人在神面前要把聖經讀得好,有兩個基本的條件:一個就是人必須對,人必須有訓練;還有一個就是方法也必須對。幾百年來,特別是更正教起來以後,在教會中,關乎讀聖經的書,比較好的有幾十種之多。這些書都相當好,但是都有一個基本的缺點,就是只注意讀聖經的方法,而不注意讀聖經的人。好像無論是誰,只要用這些方法去讀聖經,就能讀得好。其實,許多人用這些方法去讀聖經,還是讀不好。編寫讀經方法的人,都是讀聖經讀得相當好的人;但是那些只效法他們的方法去讀聖經的人,未必能把聖經讀得好。緣故在那裏呢?因為他們忘記了他們自己是甚麼人。讀聖經不只方法如何是問題,並且人如何也是問題。有的人聖經讀得好,是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是有學習的人,所以方法一對就讀得好。如果把他們的方法傳給人,卻沒有把他們的為人傳給人,結果許多人的為人不對,即使用他們的方法去讀聖經,也不能讀得好。
這一件事非常重要,就是讀聖經不只方法要對,人也必須對。人對,然後纔能用正當的方法去讀聖經。不錯,讀聖經的方法的確要緊;如果沒有好方法,的確也讀不好。但是必須先把我們這個人修改過,纔能把聖經讀得好。有一班人有一個錯誤,以為只有極少數的人能讀聖經,還有一班人有另一個錯誤,以為任何人都能讀聖經。其實,這兩種想法都是錯的。不是只有極少數的人能讀聖經,也不是任何人都能讀聖經,乃是只有一類的人能讀聖經。我們要作這一類的人,纔能好好地讀聖經。我們必須看見是人在先,方法在後。人如果不行,方法就沒有用;人如果行,所有好的方法就都能用。有的人注重方法,我們也注重,但是我們絕不把方法擺在前面。方法不是第一,人是第一。人對了,然後我們要把那些最好的讀聖經的方法都拿來用。
因此,要講怎樣讀聖經的問題,自然就可以分作兩部分:第一,人的豫備;第二,讀聖經的方法。我們現在先來看人的豫備應該怎樣。
甲 要具備三件事
一 要屬靈
『我……的話就是靈』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告訴我們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所以聖經的話不只是話語,不只是字句,並且也是靈。我們也要記得約翰福音四章二十四節,主耶穌說:『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照原文直譯)主在這裏告訴我們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神是靈,人非用靈不能摸着祂。神是靈,我們如果不用靈,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靈以外的東西,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思想,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情感,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意志,就不能拜祂。歌羅西書二章廿三節所說的『用私意崇拜』,就是用意志敬拜,那是不行的。為甚麼?因為神是靈。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約翰福音六章主所說『我……的話就是靈』,這裏基本的原則也是一樣的,意思說主的話是靈,所以讀祂的話也必須用靈。換句話說,屬靈的東西必須用靈纔能摸着。
聖經這一本書,不只是話語,不只是文字,不只是用紙所印的書;聖經這一本書,以它基本的性質來說,乃是靈。所以一切要讀這本書的人,非用靈來摸它不可,非用靈來讀它不可。我們這裏所說的靈,乃是指重生的人所有的靈,我們姑且簡稱它為『重生的靈』。這個靈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所以聖經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讀;惟獨有這個靈的人纔能讀聖經,沒有這個靈的人就不能讀。這個靈是為着敬拜神用的,也是為着讀聖經用的。人沒有這個靈就沒有法子認識神,也沒有法子讀聖經。也許你是從基督教家庭裏出來的,當你回想你沒有重生之先,也曾讀了許多聖經,但是你一點意思也不懂得。聖經裏面的歷史你都知道,事蹟你都記得,但是你一點都不懂。這樣的事一點不希奇,因為神的話是靈,若不用靈,就沒有法子讀這本書。所以,人在甚麼時候纔能明白聖經呢?從他接受主的那一天起,他就會明白聖經了。從那一天起,聖經對於他就變作一本新的書。從那一天起,他開始懂得了,他寶貴這一本書了。雖然一下子不能懂得許多,但總是喜歡讀它,天天讀,年年讀,不讀好像覺得餓,好像有所缺。人這樣讀聖經,就會明白神的話。緣故在那裏?緣故是人得着了重生,緣故是『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章六節)。我們最好把這三節聖經連在一起:『神是靈』,『我……的話就是靈』,『從靈生的,就是靈』。聖經的話是靈,人重生時所得的生命也是靈,是靈的人,去讀是靈的話,聖經在他身上纔開始發亮,纔開始有用處。不管一個人多聰明,多會讀書,如果他沒有重生,這一本書在他身上是莫名其妙的。一個重生的人,即使文化很低,但是他讀聖經的力量還比一個沒有重生的大學教授好,因為一個人有重生的靈,一個沒有人重生的靈。聖經不是靠聰明、靠研究、靠天分高就能懂得,因為神的話是靈,必須有重生的靈的人纔能懂。聖經的根是屬靈的,聖經的本質是屬靈的,所以,人若沒有重生的靈,就不領會這本書,這本書在他身上就成了一本封閉的書。
在約翰福音六章,主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當時那些不信主耶穌的猶太人一聽,覺得這是甚麼話,怎麼能喫你的肉,喝你的血!可是重生的人都知道這是指着神的兒子說的,並且要俯伏下來說:『我的生命是因着你的肉,因着你的血。沒有你的肉,我今天沒有生命;沒有你的血,我今天不能活。你的的確確是我們的糧食。』有重生的靈的人讀主的話,不只不奇怪,並且會感謝、會讚美。
主說:『叫人活着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約六章六十三節)。在這裏我們看見有兩個範圍:一個範圍是靈,一個範圍是肉體。在靈的範圍裏的都是活的,都是有用的;在肉體的範圍裏的都是無用的。讀聖經非有靈不可,非在靈的範圍裏不可。不管一個人學問多深,研究、分析的力量多好,如果缺了這個靈,就沒有法子在神面前讀聖經。
神是靈,我們今天有靈,所以我們認識神。也許有不信的人和我們辯論,我們口才不如他,聰明不如他,講不出許多大道理,但是我們知道我們認識神,因為我們已經重生,我們已經有了重生的靈,我們能用這個靈去摸着神。講得出道理也好,講不出道理也好,都沒有關係,總之我們已經摸着神了。不認識神的人盼望藉着分析、歸納、講理由來尋找神。但是,分析有了,歸納也有了,理由也有了,他還是不能相信,因為神不是給人分析、歸納出來的。約伯說:『你考察(研究),就能測透神麼』(伯十一章七節)?人沒有法子把神研究出來。人只有一個法子能找出神來,就是要有重生的靈。以這樣的靈來碰神,一碰就知道。除此以外,別的方法都沒有用。人要讀聖經,也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讀,就像人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摸着神一樣。比方:一個人裝了電燈要接火,他手裏所有的材料是木頭、竹竿和布,卻沒有銅絲,就電廠裏雖然有電,也沒有方法使電燈亮。不管有多少布,不管有多少竹竿,也不管有多少木頭,總沒有法子把電引來。另外一個人,布、竹竿、木頭,一樣都沒有,只有一點銅絲,他卻能使電燈亮,因為銅絲能把電引來。照樣,人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摸着神;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摸着神的話。
我們裏面所有的成分,只有一部分可以讀聖經的,那就是我們經過重生的靈。我們若用其餘任何的部分去讀聖經,那都是在神之外的,根本摸不着神的東西。這一本聖經,可以在人身上變作肉體,也可以在人身上變作靈。人如果沒有重生的靈,只有肉體和肉體所包括的一切東西,聖經在他身上就變作肉體;人如果有重生的靈,有這個靈的功能在他身上,當他摸着神的話的時候,也就摸着靈。這並不是說聖經會變作不是靈。聖經本身是靈。主耶穌說:『叫人活着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主耶穌的話是靈。但是主耶穌的話在信祂的門徒身上是靈,在不信祂的猶太人身上卻變作肉體;在有重生的靈的人身上是靈,在沒有這個靈的人身上就變作肉體。有許多人讀的聖經,使人覺得可笑,就因為他們缺了這個靈。人不能用自己的頭腦、自己的聰明讀神的話。人必須有這個靈纔能讀神的話。
『將屬靈的事交通給屬靈的人』
有人也許要問:我是一個重生的人,我是一個有重生的靈的人,為甚麼我讀聖經也讀得不大好?為甚麼聖經對於我好像是關閉似的?要答覆這個問題,我們來讀一處聖經────哥林多前書二章,先讀一至四節:『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這一章聖經的題目,是講到保羅講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再讀五至七節:『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豫定使我們得榮耀的。』又九至十三節:『……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這末了一句的翻譯,我們看小字:『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按原文的字義,小字譯得更好。因為三章是指着人說的,所以二章末了不能是指着事說的。根據解經的律,在一段聖經裏,將一個同樣的字解得不同,是不可以的。)由此可見保羅是將屬靈的事交通給屬靈的人。(『講與』或『解釋』這個詞,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連在一起』,『調在一起』,『配在一起』,所以可以譯作『交通』,意即『將屬靈的事交通給屬靈的人』。)
把這一段聖經讀一下,我們就可以看出靈和聖經有甚麼關係。保羅在這裏都是講到聖靈啟示的話,聖靈指教的話,聖靈智慧的話──不是人智慧的話。人智慧的話是甚麼呢?人眼睛所看見的,耳朵所聽見的,心所想到的,這都是人的話。保羅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他的啟示是從那裏來的呢?他的啟示是從聖靈來的,因為只有聖靈知道神的事。這個聖靈的啟示,人怎麼能知道呢?他說,人必須有神的靈────像我們剛纔在約翰福音所看見的一樣一式。他說: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所以沒有神的靈,就不能知道這些事。他說,我們講這些話,我們講這些事,不是用高言大智,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事交通與屬靈的人。
保羅在這裏是說屬靈的事只能交通給屬靈的人。有的人不能交通給他,不能調和到他身上去。十四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屬靈的事,屬血氣的人不只不領會,『反倒以為愚拙』,以為我們信耶穌的人笨得很;屬血氣的人不只不知道,『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這句話,已經爬到這一段聖經的高峯,它給我們看見:屬靈的事,只有屬靈的人能看透;屬血氣的人不只不能看透,並且不能知道。這不是花不花工夫的問題;他就是花了工夫,還是不知道,還是不能知道,因他缺少一個機構。『血氣』這個詞,按希臘文的意思是『魂』(『魂』字在中文裏不容易懂,所以譯『血氣』也好)。屬血氣的人就是屬魂的人。用科學上的說法,就是屬乎心理的人,意思就是受心理支配的人。用屬靈上的說法,就是沒有得着重生的人。屬血氣的人,就是屬魂的人,天然的人,沒有重生的人,就像亞當那一個活的魂一樣,這樣的人裏面沒有神的靈,就沒有法子知道神的事。
人作了基督徒之後,按規矩能知道屬靈的事,但是有許多弟兄姊妹還是不能知道,這是甚麼緣故?這是因為他雖然有重生的靈,但是他不一定作一個屬靈的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和三章,不是注重『靈』,乃是注重『屬靈』。約翰是注重『靈』,保羅是注重『屬靈』。人不只要有這個靈而已,並且還要屬這個靈。要有靈,沒有靈沒有辦法。但是,如果不是服在這個靈的原則之下,不是活在靈裏面,順着靈而行,作一個屬靈的人,就仍然沒有用。
引一個比方:如果你帶一個生來的瞎子到園子裏去,對他說,在這裏有一棵芒果樹,這棵樹結的果子是怎樣怎樣,你想這瞎子能彀明白嗎?即使他非常聰明,辨別力很強,聽覺很靈敏,但你說芒果樹是這樣那樣,他總不能領會。你告訴他甚麼叫作綠色,他也根本不知道。視的世界和聽的世界不一樣,視的世界和思想的世界也不一樣。照樣,必須用靈,纔能知道甚麼叫作屬靈的世界。但是,有眼睛的也不一定能看見。有了眼睛,還必須使用眼睛來看纔行。一個瞎眼的人不能看見芒果,一個有眼睛的人也必須使用眼睛纔能看得見芒果。瞎眼的人用耳朵聽不出芒果來,明眼的人用耳朵也聽不出芒果來。今天的難處是:瞎眼的人沒有眼睛看芒果,明眼的人卻用耳朵去聽芒果。固然,屬血氣的人不能認識神,憑着血氣的機構,沒有一個人能認識神;但就是有重生的靈的人,憑着血氣也不能認識神。不是有了靈就一定能認識神。即使神的靈進到人裏面,他還可能不認識神。聰明長在外教人身上不能幫助他認識神,聰明長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幫助他認識神。知識在外教人身上不能教他明白聖經,知識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教他明白聖經。明白聖經的方法是要用靈。所以不只是有靈的問題,並且是屬靈的問題。不是說我得着了靈卻可以不順着靈而行,還是用我本來的那一套。我從前沒有這個靈,這些東西不能用;我今天有了這個靈,這些東西還是不能用。認識聖經的基本的路,是在靈裏。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給我們看見,不只是有靈沒有靈的問題,並且是屬靈不屬靈的問題。屬靈的事只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
哥林多前書三章一節:『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在這裏又有一個詞:『屬肉體』。哥林多的信徒在基督裏是嬰孩,他們是屬肉體的人。所以二節就說,『我是用奶餧你們,沒有用飯餧你們。』屬靈的事,他們不是不能摸,但是只有最淺顯的啟示,他們摸得着,比較深的就摸不着。因為他們是屬肉體的人,所以他們只能喫奶,不能喫飯。奶只是起頭的時候喫的,那是指基督教最淺顯的啟示;飯是一生喫的,那是指高深的啟示。人不是一直喫奶的,一生之中,只有幾十分之一的時間喫奶。但是有一班人一直喫奶,像保羅所說的哥林多的信徒一樣,『那時你們不能喫,就是如今還是不能。』
林前二、三兩章給我們看見有三種人:
第一,屬血氣的人。這種人只有屬魂的一切,或可稱為屬心理的人。屬血氣的人沒有重生,沒有重生的靈,缺少明白神的話的機構,這一種人不能明白聖經。
第二,屬肉體的人。這一種人有神的生命,有神的靈在他們裏面,可是他們不順着靈而行,反而順着肉體而行。得着靈而沒有用靈,得着靈而沒有服在靈的權柄之下,得着靈而沒有受靈的支配,得着靈而沒有讓靈管轄一切,這樣的人,聖經稱之為屬肉體的人。這樣的人所明白的聖經也十分有限。他們只能喫奶,不能喫飯。奶是經過母親消化過的,所以不是指直接的啟示,乃是指間接的啟示。這樣的人,在神面前不能直接得着啟示,是別的屬靈的人得着了啟示,再把啟示轉到他身上。
第三,屬靈的人。這種人得着了神的靈,並且活在靈的力量之下,順着靈的原則而行。他們所得的啟示,是沒有限量的。神的話是說,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屬靈的事。
我們讀聖經,必須記得這個基本的條件:要屬靈,要順着靈而行。
二 要奉獻
心 要 敞 開
聖經是神的話,裏面充滿了神的光,但這光乃是照亮向祂敞開的人。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敞着臉來看主,乃是被榮光照亮的基本條件。人若蒙着臉來朝見主,榮光就不能照亮他。神的光只能照亮向祂敞開的人。人向神若不是敝開的,就沒有法子得着神的光。有的人的難處,就是他在神面前是一個關閉的人。他的靈向着神是關閉的,他的心向着神是關閉的,他的意志向着神是關閉的,他的思想向着神是關閉的,所以,聖經的光就不能照亮他。這就像太陽原是充滿了光來普照這一個世界的,可是,我們如果坐在房子裏,把門窗全掩閉起來,光就不能進來照亮我們。難處不在光身上,難處是在人身上。光只能照亮向它敞開的人。物質的光是如此,屬靈的光也是如此。甚麼時候我們關閉起來,甚麼時候光就不能照亮我們。有的人在神面前是一個關閉的人,所以總是看不見神的光。我們不要光花工夫在誦讀上,我們也要注意我們在神面前是不是一個敞開的人。人如果不敞着臉,主的榮光就不能照着他。人的心如果不向神敞開,神就不能給他看見光。
光有它一定的律。向着光敞開的人,光就照亮他;敞開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這是一定的律。我們即使在房間裏把門窗全關了,但只要有一條縫,光還會射進來。所以得着光並不是困難的事,只要順着這個律,就能得着光。反之,違反了光的律,就怎麼也得不着光。一個向神關閉的人,即使他研究得很多,禱告得很多,卻仍舊是一個不能讀聖經的人。人向着神不敞開而盼望能得着光照,這就非常困難。神的光並不是無條件地賜給人的。人要得着神的光,必須履行得着光的條件。
雖然神的眾兒女都有一本聖經,但是,各人從聖經中得着光照的情形並不相同,有的人對於聖經還是一竅不通似的,有的人讀聖經稍為得着一點光,有的人讀聖經充滿了光。所以有不同,是因為讀的人不一樣。神的光是一樣,但是人並不一樣。有的人在神面前是敞開的人,所以他能讀聖經。有的人在神面前是關閉的人,所以他不能讀聖經。有的人的關閉是全部的,他的黑暗就也是全部的;有的人的關閉是局部的,他所得着的光就也是局部的。我們在神面前不管有何種程度的看不見,是重大的或者是微小的,是全部的或者是局部的,都證明在我們身上有黑暗。所以,千萬不要以為讀聖經讀不好是小可的事。聖經讀不好,就顯明一個事實────這個人是住在黑暗裏!人讀神的話如果一直不懂,一直看不見光,那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
那麼,我們要問,怎樣纔是向神敞開?這一個敞開,必須從沒有條件的、沒有保留的奉獻而來。向神敞開不是一時的態度,向神敞開乃是人在神面前的性情。敞開不是偶然一次的,敞開乃是繼續不斷的。人要向神敞開,只有從一個沒有條件、沒有保留的奉獻而來。人向着神的奉獻如果是完全的,是絕對的,自然而然他對於神的態度就沒有保留,就沒有一個地方是關閉的。任何的關閉都說明奉獻的不完全。所有的黑暗是因着關閉,所有的關閉是因着沒有奉獻。甚麼地方人沒有奉獻,就在那一個地方他要保留。甚麼地方人在神面前服不下來,就在那一個地方他要為自己辯護,也就在那個地方他沒有法子明白聖經的真理,一碰到那一件事情,他就繞圈子。所以,黑暗是由於關閉,關閉是由於不奉獻。一切的黑暗,都是因着關閉;一切的關閉,都是因着在神面前有不奉獻的地方,有服不下來的地方。
眼 睛 要 純 一
聖經裏有許多處很明顯地說到光。在馬太福音六章,主耶穌說到心裏的光的問題,主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廿二節) 。注意,主在這裏不是說眼睛就是身上的光,乃是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光是神的,燈是我們的。光在神的話裏,燈在我們身上。燈乃是我們得着光的地方。換句話說,燈是神擺光的地方,燈是我們接受光的地方,燈也是我們釋放光的地方。要神的話在我們身上光照,那就必須在我們身上有燈。這個燈是我們的眼睛。『你的眼睛若純一(「膫亮」照原文可譯作「純一」),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惡(「昏花」照原文可譯作「惡」或「壞」),全身就黑暗』(廿二至廿三節)。如果我們要全身都亮,都充滿光,主告訴我們有一個條件,就是我們的眼睛必須純一。
甚麼叫作眼睛的純一呢?我們的眼睛雖然有兩個,但是焦點只有一個,兩個眼睛同時只看一件東西。假使人的眼睛有病,不純一,兩個眼睛就有兩個焦點,同時看見了兩件東西,看得都不清楚。眼睛要看得準,就只可有一個焦點,不可有兩個焦點。我們要得着光,有沒有光是一個問題,眼睛看得見看不見也是一個問題。我們如果沒有蒙恩典,沒有蒙憐憫,光就不在我們身上;我們已經蒙了恩典,已經蒙了憐憫,光就已經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現在的難處不是在光上,乃是在眼睛上。眼睛不純一,光就不能彰顯。許多人眼睛不純一,不是看見一件東西,而是看見兩件東西,或者把一件東西看成兩件東西,所以光在他們身上是不清楚的,甚至於是完全黑暗的。
主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廿四節) 。許多人所以不能看見光,是因為眼睛不純一;眼睛所以不純一,是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沒有奉獻。甚麼叫作奉獻?奉獻的意思是我單單要事奉耶和華。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他不是重這個,就是輕那個;不是惡這個,就是愛那個;不能兩個都事奉得好,總沒有法子維持平均。誰也不能一面事奉主,一面事奉瑪門。所有事奉兩個主的人,遲早會發現:到結果必定是愛一個,惡一個。若不是徹底奉獻給主,就是完全事奉瑪門。主說,眼睛要純一,意思就是事奉要純一,奉獻要純一。人的眼睛純一,就是表明人的奉獻的純一。
求神給我們看見這個基本的原則:我們如果要讀聖經,要明白聖經的教訓,要得着聖經裏面的啟示,我們在主面前就有一個責任,就是絕對完全地奉獻給主。這樣,我們纔能看見聖經裏面的光。我們的奉獻一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就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如果出問題,我們的奉獻必定出了問題。我們必須徹底地認識: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另外一個主的名字叫作瑪門。瑪門所代表的,就是財利。多少聖經的光,受了瑪門的虧;多少人因着瑪門而看不見聖經的光。有些人所以看不見聖經的真理,乃是因為在神之外有一個財利的問題,乃是因為不肯放棄自己對於財利的追求,乃是因為真理與個人的利益發生了衝突。人若能把個人的得失放在一邊,不顧及代價,只要真理,自然而然聖經就很清楚了。不少人因為瑪門的問題沒有解決,就委屈了聖經的教訓。基督徒如果都能根本解決瑪門的問題,就順服神的人不知道要增加多少。所以我們要在神面前受警告,甚麼時候一不小心,只要稍為顧一點自己的私利,神的光就立刻會被蒙蔽。要看見光,就不可事奉瑪門。我們不能有兩個利益;不能有神的利益,又有個人的利益。我們只能考慮一個利益,只能顧到神的利益。我們個人的利益一擺進去,就變作兩個主,眼睛就不純一。三心二意的人不能讀聖經,要保留甚麼個人利益的人不能讀聖經。眼睛純一的人纔能讀聖經。
眼睛怎樣能純一呢?主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廿一節)。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如果我們能支配瑪門,那就瑪門不只不能害我們,反而能幫助我們。我們的心本來是愛瑪門的,本來是貪戀財利的,要我們的心傾向神是非常困難的;但我們若能支配我們的財寶,我們就能支配我們的心。所以我們要學習把財寶送出去。主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當人把他的財寶往主那一邊送的時候,就自然而然他的心也往主那一邊去。人的財寶往天上去,人的心也往天上去。我們的財寶在那裏,我們的心也在那裏。我們如果把一切都歸給神,自然而然我們的心也歸給神,我們的眼睛就純一了。
我們要明白聖經,就必須有一個完全的奉獻。沒有奉獻,我們的心就不能往神那裏去。奉獻有非常特別的一點,就是奉獻能使我們的心往神那裏去。我們把一切奉獻給神的時候,我們的心不去也得去,因為財寶已經到那邊去了。人奉獻,可能有兩種情形:有的人心先去,有的人心後去。有的人心受了感動以後纔奉獻,有的人奉獻了以後心纔去。我們不管心能去也好,心不能去也好,我們只管奉獻。有甚麼東西是我們所最吝惜的,就要最先送出去,奉主的名送給有需要的人去。我們把東西送出去的時候,我們的心也到主那邊去了。等東西都到主那裏去了,眼睛就純一了。
眼睛一純一,眼睛就清楚起來,光就能照亮。主說:『全身就光明。』甚麼叫作全身光明?就是有彀清楚的光教我們的腳走路,有彀清楚的光教我們的手作事,有彀清楚的光教我們的頭腦思想。換句話說,各方面都有光。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情感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意志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思想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愛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行為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路上,沒有一個地方看不見,因為我們的眼睛是純一的。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只有屬靈的人能讀聖經。現在我們加上一件:只有奉獻的人能讀聖經。人如果不是一個奉獻的人,聖經怎麼讀也讀不好。他稍為一讀,就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黑暗就在他身上。他再讀,又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黑暗又在他身上。黑暗一罩在人身上,人就不能在神面前有所得着。人必須在神面前絕對,不能一面要事奉主,一面又盼望走自己的路。有的人說,我實實在在要明白神的旨意,但是我不知道聖經對於這件事的教訓是甚麼。這是他的推諉,這並不是事實。他所以不知道,是因為他不要走主的路。他如果實實在在地要走主的路,他就要看見主的路在他面前總是明顯的。只有一種人是迷糊的,就是眼睛不純一的人。
順 服 要 繼 續
神對於聖經的道路的啟示,是根據於我們的順服而給我們的。我們在神面前的順服有多少,得着的光也有多少。我們如果繼續不斷地順服神,我們就能繼續不斷地有所看見。沒有奉獻,就根本沒有法子看見;沒有繼續的順服,就沒有逐步的看見。奉獻不彀徹底,光照在我們身上就不彀大;順服不彀仔細,光照在我們身上就也不彀仔細。所以基本的問題是在奉獻。人如果不明白甚麼叫作奉獻,就沒有法子明白聖經。奉獻的人不只要有一次基本的奉獻而已,並且在主面前有繼續不斷的順服,纔能有繼續不斷的看見。光在人身上照亮的有多少,乃是看人奉獻之後順服到底有多少。我們如果能作一個完全順服的人,就能作一個完全看見的人。
我們要特別注意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七章十七節所說的話:『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着自己說的。』人如果立志要照着神的旨意行,就必定知道。換句話說,順服乃是知道的條件。立志順從神的旨意,是知道神的教訓的條件。人如果不想遵行神的旨意,又要知道神的教訓,那是不可能的事。要明白神的教訓,就必須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立志是態度的問題,神要我們先有順服的態度。人在神面前的態度是順服的,神的教訓在他身上就清楚。我們不要一直問到底聖經的教訓是甚麼,而是要問我們肯不肯聽主的話。問題是在我們的態度,問題不在聖經的教訓。聖經能不能向我們顯明,是看我們在神面前的態度到底如何。我們負責我們的態度,神負責祂的教訓。我們的態度一對,神就立刻啟示我們,給我們看見;我們立刻順服,接下去就又有一個對的態度,又有一個神的啟示。有了對的態度,然後有啟示;有了啟示而能順服,就再產生對的態度,再得着啟示。
聖經的真理有許多人說是看見了,但是,只有立志遵着神旨意行的人纔真的看見,纔可以說是看透了、看清楚了。這一個『立志』是主在我們身上花了許多工夫纔有的。我們不要以為看見光是不用出代價的。每一次的看見都是貴重的,都是要出代價的。有時候,神必須帶領人經過兩三件事,人纔能看見一件事;有時候,神必須帶領人經過六七件事,人纔能看見一件事。神的光有許多是用返照的方法使人看見的。先照在那一邊,從那一邊再返照到這一邊來。神的光許多都是折射的光。從這一邊得着光,纔能看見那一邊的光。再從這一邊得着光,纔能再看見那一邊的光。有的時候,需要在神面前有好些個經歷,纔能看見一個光。我們如果有一件事不順服,啟示也就失掉了。神的光許多都是這樣,要從多方面來看纔清楚。人在神面前越肯處處出代價,就越看見神的光。這一個順服引到那一個順服,那一個順服再引到另一個順服;這一個光引到那一個光,那一個光再引到另一個光。神所有的安排都有祂的用意。甚麼時候人在神面前失掉兩個順服、三個順服,他在神面前就受到損失。
所以不管那一次,不管甚麼時候,不管我們多相信自己是一個奉獻的人,不管我們多相信自己是一個順服的人,如果有一點看不見,就必定是奉獻有病。看不見總是因為我們眼睛不行。神總不會沒有光,但是,神一見我們裏面稍為有一點不願意,神就不說話。神從來不強迫人,神也從來不把祂的話便宜地說出去。我們一有一點不願意,聖靈好像是害羞的,祂立刻退,祂不便宜地說話。人奉獻的情形一不對,神就不給他光。人不明白聖經不是小事;人不明白聖經,就是他的奉獻出毛病。屬靈的眼藥是需要出代價去買的,不是白給的。所有的看見都是要出代價的,沒有一個看見是不出代價的。
三 要有熟練的習慣
希伯來書五章十四節:『惟獨長大成人的,纔能喫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長大成人』譯作『成人』即可,『習練』可以譯作『習慣』。) 人要接受神的話,是有一個條件的。這個條件是甚麼呢?就是成人的人纔能喫乾糧。為甚麼成人纔能喫乾糧?因為他們有這個習慣。惟獨成人能喫乾糧,因為他們習慣了,他們的心竅有了訓練,就能分辨好歹了。上面十三節所說『熟練仁義的道理』,就是熟練神的話。『熟練』在希臘文裏是工業上的用詞,意思是有技巧。在工人中間,有的是生手,有的是熟手。熟手就是經過相當訓練,技術純熟的人。『熟練仁義的道理』,意即對於神的話是訓練有素的,是有技術的。一個人要明白神的話,要讀聖經,必須有熟練的習慣。
聖經會將人的情形顯露出來。甚麼種人,就會讀出甚麼種聖經。你要知道一個人的性情、習慣如何,你不妨拿一章聖經給他讀,看他讀出甚麼東西來。總是甚麼種人就讀出甚麼種東西來。一個好奇的人,讀出來的聖經就是好奇的。一個頭腦大的人,讀出來的聖經就是在那裏講理由的。一個不用思想的人,讀出來的聖經就是一節一節的字面而已。這是一個事實,就是人的性情、習慣會在他讀聖經的中間顯露出來。人的性情、習慣在神面前沒有受對付,這些性情、習慣就要把他帶到完全錯誤的路上去,叫他讀聖經沒有屬靈的結果。
那麼,人的性情、習慣要怎樣纔能讀聖經呢?
(一) 不 要 主 觀
第一,所有讀聖經的人都應該客觀。沒有一個主觀的人是能讀聖經的。一切主觀的人,是不宜於學習的人。你對一個客觀的人說話,說一遍他就聽懂。你對一個主觀的人說話,說了三遍,他還聽不懂。許多人聽話聽不懂,不是因為他頭腦不好,乃是因為他太主觀。他完全活在他自己的思想裏,所以別人的話聽不進去。他裏面滿了思想,滿了意見,滿了主張,別人的話就格格不入。他在那裏想水,別人對他說山的時候,他還以為是山上的水。一個主觀的人,連人的話都聽不清楚,還盼望他聽神的話!一個主觀的人,講世界的事都不懂,還盼望和他講屬靈的事!
有一件希奇的事:所有會讀聖經的人,聽話都非常快。你一說,他就懂。你怎麼說,他怎麼領會。一個不主觀的人,能聽話,就也能讀聖經。相反地,有許多人你對他說一遍,他沒有印象;你對他說兩遍,他仍然沒有印象。這是因為他裏頭的東西多得很,思想也多,意見也多,主張也多。你對他說一遍、兩遍,他一點都聽不進去。我們若要試驗自己是不是一個主觀的人,只要看:別人說話,我能不能懂?人家輕輕地說,我能不能懂?我們活在地上的年日有限,如果再主觀,我們的時間就不知道要打多少折扣。客觀的人讀一遍聖經,比主觀的人讀十遍還要好。主觀的人讀聖經,讀一遍漏掉,讀兩遍也漏掉,讀九遍、十遍都漏掉。聖經從他身上滑過去,聖經在他身上留不下印象。
我們記得撒母耳的故事。當主喊他的時候,他總是跑去看以利,因為他已經有一個思想,以為晚上喊他的一定是以利。神喊他,他卻以為是以利喊他。以利的聲音他曾聽過多少次,這次不是以利的聲音,難道分不出來麼?就是因為撒母耳主觀,他以為喊他的總是以利,所以他就分不出是以利的聲音或者是神的聲音了。
有些人的難處,就是不讓神拆掉他的主觀。所以不管他怎麼讀聖經都沒有印象,好像神說話他總聽不見。我們在神面前讀神的話,我們的思想必須向神開起來,我們的意見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感覺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心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一切都得向神開起來。換句話說,我們不要作一個主觀的人。我們越過越要看見這話的緊要。人在這件事上若沒有經過對付,聖經就讀不好。一個客觀的人,裏面充滿了等候,等候神說話;裏面是安安靜靜的讓神說話。人在神面前達到這一個地步,他讀神的話,就很容易明白神所說的是甚麼。不必問人屬靈不屬靈,只要問他這一章聖經說甚麼。有的人說不上來,這就證明他是一個主觀的人。主觀的人是不容易聽話的人。正如希伯來書五章十一節所說的:『你們聽不進去。』有些人裏面就是充滿了東西,別人把話塞都塞不進去。主觀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一個人一主觀,他就沒有法子聽神的話,他就摸不着屬靈的東西。
(二)不 要 馬 虎
第二,讀聖經的時候不可馬虎。聖經是一本非常準確的書,可以說,一個字都不能錯,一個字都不能差。只要稍為馬虎一點,就把神的話漏掉。一個主觀的人會把神的話漏掉,一個馬虎的人也會把神的話漏掉。所以我們要謹慎。一個人越認識神的話,就越謹慎。馬虎的人讀出來的聖經一定是馬虎的。我們只要聽一個弟兄怎樣念聖經,就知道他是一個馬虎的人,或者是一個謹慎的人。有許多人,讀一節聖經,或者背一節聖經,常把非常重要的字隨便地念錯,這是非常不好的習慣。我們的習慣常常容易犯不準確的毛病,因此對於聖經的認識也往往不彀準。有許多地方只要稍為馬虎一點,就把神的話弄錯了。現在舉幾個例子於下:
聖經裏面對於『單數』和『多數』是非常講究的。單數和多數不可不分,不可隨便。例如:的『罪』在原文就有單數和多數的不同。單數的罪是指人的罪性,多數的罪是指人的罪行。聖經裏面說到神赦免人的罪,都是指多數的罪──罪行。神從來不赦免人的單數的罪──罪性,單數的罪是不能赦免的。我們的罪性(單數的罪)需要脫離,我們的罪行(多數的罪)需要赦免。這在聖經裏是分得非常清楚的。
『罪』和『罪的律』也不一樣。人若沒有脫離罪的律,就不能脫離罪。羅馬書六章講脫離罪,七章講罪的律。我們馬虎一點,就看兩個都差不多。我們讀到羅馬書六章,以為罪的問題到此就完了,因為保羅寫到六章末了,已經引到十二章的起頭,已經說到奉獻身體和肢體的問題了。但是,保羅清楚:要脫離罪,還得認識『罪的律』;而要勝過『罪的律』,還得有八章的『聖靈的律』。如果不是一個謹慎的人,也許以為『罪』和『罪的律』差不多。這樣,就把神的話忽略了。神的話是煉過的,神的每一句話都有它着重的點。如果我們說的是馬虎的,就以為神的話也是馬虎的,就不能懂得神的話。
羅馬書七章除了『罪的律』以外,還有一個律,就是『死的律』。我們如果馬馬虎虎,又要以為『罪的律』和『死的律』差不多。但是,事實上二者完全不同。罪是指着污穢說的,死是指着無能說的。立志行善而不能行善,這是『死的律』。立志不要行的惡,反而去行,這是『罪的律』。我不要作的,沒有法子不作,這是罪。我要作的作不出來,這是死。我們藉着同死,脫離罪的律;藉着同復活,脫離死的律。羅馬書七章不只給我們看見『罪的律』,也給我們看見『死的律』。我們一粗心、一馬虎,這些真理就都被忽略過去了。所以,有一件事是相當明顯的,就是所有讀聖經讀得好的人,都是謹慎的人、準確的人。
我們曾聽見人說到我們穿上了主耶穌的義袍,說神把主耶穌的義賜給我們作義袍,所以我們不赤身露體了,所以我們能到神面前去。但是,聖經裏並沒有這樣的教訓。聖經沒有一個地方說神將主耶穌的義賜給我們作義。聖經是說神將主耶穌賜給我們作義。神不是將主耶穌的義撕一塊下來作我們的義,神乃是將主耶穌這個人賜給我們作義。這裏面的分別有多大!馬虎的人卻以為主耶穌『的』義和主耶穌『作』義差不多。豈知主耶穌的義是祂自己的,不能挪到我們身上來。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得有義,主耶穌在神面前也得有義,主耶穌的義是為着祂自己的。主耶穌的義是祂在地上活出來的義,如果能轉讓到我們身上來,我們就已經有義了,主耶穌何必死呢?主耶穌的義不能轉讓給人。祂的義永遠是祂的,沒有一個人能分祂的義。我們的義是主耶穌這個人,我們的義不是主耶穌的義。在全部新約裏,除了彼得後書一章一節有另外的意思之外,所有的地方都是說主耶穌作我們的義,不是說主耶穌的義作我們的義。主耶穌的義,只叫主耶穌自己有資格作救主;祂因為有義,祂自己就用不着贖罪。主耶穌自己是神所稱義的,神是將『祂』賜給我們作義,神賜給我們的義是祂。我們是把祂穿上,我們是披上基督,就是披上義。我們不是有多少行為得以在神面前稱義,乃是把基督穿在我們身上,基督是我們的義。我們是在愛子裏蒙悅納,不是因愛子的義蒙悅納。我們要把聖經讀得好,就必須準確,不可馬虎地過去。
有人說到主耶穌的血是給我們生命,意即我們的新生命是根據於主耶穌的血。他們說,我們喝了主耶穌的血,就得着了生命。他們引甚麼聖經節呢?就是引利未記十七章十四節的話說:生命就在血中。如果我們只在表面上讀這些字句,也會以為這話有道理。但是,血並不是給我們新生命。血是為着贖罪的,血是為着滿足神的要求的。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三節的話,是對於血所規定的原則:『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血是給神看的。血是為着滿足神的要求,不是為着滿足我們的要求。聖經裏只有一個地方講到血對我們有用處,就是在良心上,但良心也是對神的。
那麼,利未記十七章所說的『生命』是甚麼意思呢?這個『生命』,原文是『魂』字,是指『魂的生命』。主耶穌是將祂自己的魂傾倒出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十二節說,祂傾倒祂的魂以致於死(照原文,『命』應譯作『魂』)。主耶穌把祂的血流出來,把祂的魂傾倒出來,這是為着贖罪。祂在十字架上說:『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路廿三章四十六節,照原文直譯)。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祂的身體掛在十字上;魂在血裏面倒出來為着贖罪(因為人的特點是魂,犯罪的魂必須死,人格所在的地方要死);靈交給神。
約翰福音六章有幾次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有生命,也有幾次說喫我肉的有生命,卻沒有一次說喝我血的有生命。喝了血,還得喫肉纔有生命。我們需要學習作一個謹慎的人。神所分開的,我們把它混在一起,就發生誤解。我們不可隨便地講聖經。必須從神的話裏很仔細地看過,把全部聖經裏幾百次講到血的地方都找出來,都讀過,纔能看見:血是為着滿足神的要求,不是為着滿足我們的要求。
假定我們聽見衛斯理來對我們說,主耶穌的血要洗我們的心,要把我們的罪根洗掉,這樣我們就不會再犯罪,那我們怎麼說?我們要說,主耶穌的血,從來沒有洗我們的心。聖經裏沒有一個地方說主耶穌的血洗我們的心。神是給我們一個新的心。人的心比萬物都詭詐,怎麼洗都洗不乾淨。血是為着贖罪,不是為着洗淨;血是為着赦免,不是為着聖潔。(在神面前的聖潔和在人裏面的聖潔不一樣)。或許有人要說,希伯來書十章豈不是說,主耶穌的血洗我們的心麼?不。希伯來書所說的是洗我們心中的天良。天良是心中的一部分。我們人感覺罪的惟一的部分,就是我們的天良。血滿足了神的要求,也就滿足了我們天良的要求。我們看見有主耶穌贖我們的罪,自然而然我們的良心就不感覺有罪了。所以血在我們良心裏的功用,不是使我們不犯罪,乃是使我們不感覺有罪。不犯罪,那是聖靈工作的結果。血的工作和聖靈的工作不一樣,不要混在一起。
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有準確的習慣。如果我們是不準確的人,我們就虧損了神的準確。如果我們有不準確的習慣,讀聖經就讀不出甚麼東西來。我們必須看見聖經是何等地準確,準確到一個地步,不許可弄不清楚!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接受準確的訓練。
(三) 不 要 好 奇
第三,我們可以尋求準確,但是千萬不要好奇。神的話都是準確的,但是我們不可存着好奇的心去尋求。如果以好奇的心去尋求神的話,就完全失去屬靈的價值。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必須用靈纔能懂得。如果我們尋求準確的目的是為着滿足好奇心的要求,而不是為着滿足屬靈的要求,那我們的路就走錯了。可惜有許多人讀聖經,是一直在那裏尋找奇怪的事。例如有人花很多工夫去證明分別善惡樹就是葡萄樹,這樣的讀聖經並沒有用處。我們要記得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我們要摸着生命,摸着靈,摸着主。我們看見了屬靈的東西,我們也就看見聖經字面上的準確,因為所有屬靈的東西都是準確的。如果不從追求屬靈的東西出發,那就錯了。
有些人愛往好奇的路上走,連讀豫言也是為着好奇。他們讀豫言,不是為了等候主再來,卻是光要知道將來的事。這中間屬靈和不屬靈的分別太大。如果我們這個人是好奇的,那就所有屬靈的、有價值的東西,一落到我們身上,都變作不屬靈的、死的東西了。這是非常嚴重的。我們在神面前要分別甚麼是有價值的,甚麼是不大有價值的;甚麼是重要的,甚麼是無關緊要的。是主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也是主耶穌說,律法中有更重要的事(太廿三章廿三節)。律法是準確到一個地步,連一點都不能廢去,但是,律法中也有更重要的事。那些好奇的人,專把輕的事情拿來讀,如果一直這樣往輕的路上走,他們就成了輕的人。他們這種情形,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把駱駝吞進去,把蠓蟲濾出來。他們會把最小的濾出來的,卻把最重大的吞進去。這樣讀聖經,是完全走錯了路。這一種錯,是從我們好奇的性情來的。所以我們的性情如果不更改,我們就不能盼望讀得好聖經。
上面所說的主觀、馬虎、好奇,是我們人所常有的毛病。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把這些毛病校正過來,成為一個客觀的人、準確的人、不好奇的人。這些客觀、準確、不好奇等等的性格,不是一次兩次、一天兩天的事,是要我們不斷地訓練自己,成為一種習慣纔行。我們一拿起聖經來讀,就是客觀地在那裏讀,就是準確地在那裏讀,就是不好奇地在那裏讀。這樣,當我們的性情、習慣對了的時候。我們讀聖經纔能讀得好。
乙 要進入聖靈的三件東西
要把聖經讀得好,還必須進入聖靈的三件東西。特別是讀新約,明顯地有三件專一的東西要我們進入。
第一,聖靈要我們進入祂的思想。我們要明白聖靈的話,我們的思想就必須進入聖靈的思想。特別是書信,要我們進入聖靈的思想,我們纔能明白。
第二,聖靈在聖經裏還有祂的事實,很多基本的事實,也要我們進入。我們如果不能進入這些事實,就也沒有法子明白神的話。特別是四福音和使徒行傳,聖靈要我們進入當時的事實。
第三,還有一件東西是聖靈要我們進入的,就是靈。有許多地方,不只要進入那個思想,還要進入那個思想的靈;不只要進入那個事實,還要進入那個事實的靈。這,在福音書裏有,在行傳裏也有,在書信裏也有。
以上這三件東西,是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必須進入的。這三件東西,只有有學習的人,有對付的人,纔能進入。我們不把它們列在讀聖經的方法裏,因為這還是人的問題,這還是我們人受訓練的基本問題。
現在我們來看應該怎樣進入這三件東西。
一 要進入聖靈的思想
聖靈寫聖經的時候,有祂自己的用意,有祂自己的思想。讀聖經的人該學的功課,不是在乎光讀那些話,也不是在乎光能記得那些話,乃是在乎能摸得着聖靈當時寫這一段聖經的用意在那裏。讀聖經,第一件事不是尋找解釋,乃是要知道聖靈當時寫聖經的用意是在那裏。我們要記得:話語的價值不是在於話語的本身,而是在於話語所表明的意思。主耶穌對撒都該人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太廿二章廿九節)。撒都該人不是不讀神的話,乃是不明白神的話。我們讀的時候,要明白聖靈說那話的用意在甚麼地方。因此,我們的思想必須受相當的對付。
(一) 要和聖靈的思想合流
讀聖經的人,必須是客觀的人,必須是不憑着自己的思想的人。聖靈有一個思想,人的思想要進到聖靈的思想裏去,要能和聖靈的思想合流。聖靈這樣想,我也這樣想。像一條水流一樣,聖靈是主流,我是支流。聖靈像一條大江,我像一條小溪。溪水與江水合流,大江往東流,小溪也往東流。小溪雖小,但若能跟着大江流去,就也能達到廣闊的海洋。
聖經裏有的地方注重事實,有的地方注重靈,有的地方注重思想。注重思想的地方有靈、有事實;注重事實的地方有靈、有思想;注重靈的地方有事實、有思想。我們碰着思想的時候,必須客觀到一個地步,能跟着聖靈的思想而去。可是有的人就不能,你教他把自己的思想跟着聖靈的思想,他至多作十分鐘,再多就不行了。他勉強跟着聖靈想十分鐘,他自己的思想就禁不住要出來。這種人是主觀的人,是不能讀聖經的人。所以,人的受對付,是讀聖經的基本條件。
人在讀聖經的時候,需要用自己的思想,可是人的思想必須和聖靈的思想有同一個方向,同一條路線。聖靈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走。要找出聖靈在這一句裏面,在這一段裏面,在這一章裏面,在這一卷裏面,祂思想的路是如何。要整個的思想跟着聖靈去,找出聖靈說甚麼話,聖靈想甚麼事,祂主要的思想是甚麼,分枝的思想是甚麼。當我們在那裏讀一段聖經的時候,第一個問題就得問:聖靈寫這一段聖經的用意到底在那裏?我們如果不知道聖靈在寫聖經的時候是甚麼意思,那麼將來我們引用這些聖經節,可能都會引錯,都不是聖靈本來的意思。讀聖經不光是讀字面,不光是能記、能背,也不是零零碎碎地明白一點意義就彀。讀聖經乃是讀聖靈在那個時候所想的,或者說,聖靈藉着保羅、彼得、約翰等人在那裏講的時候,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人的思想和聖靈的思想能合流,纔能明白聖經。
有一個故事:有一個信主的人,他特意從埃及走到巴勒斯坦,他要按着以色列人所經過的四十二個站走去。以色列人回頭,他也回頭;拐彎,他也拐彎。他跟着這條路線走,果然走到了。後來他寫了一本書,說他那時是怎樣走的。他的路不是他自己定規的,他是跟着摩西走。我們讀聖經的的確確也該這樣。我們不要自己定規路線,我們必須跟着聖靈走。保羅到耶路撒冷,我們也到耶路撒冷;他在那裏怎樣感覺,怎樣思想,我們也在那裏怎樣感覺,怎樣思想。我們不該有獨立的路線,我們必須跟着寫聖經的人的路線,跟着聖靈的路線。當時寫聖經的人想甚麼,現在讀聖經的人也想甚麼。寫聖經的人受聖靈的感動怎樣想,讀聖經的人受聖靈的感動也怎樣想。我們的思想若跟着聖靈當時的思想走,我們就能懂得到底聖經怎麼說。
(二) 要找出幹和枝
聖經裏的話,有的是正文,有的是解釋;有的話是主要的,有的話是附帶的;有的話像樹幹,有的話像樹枝。我們不要跟着枝走而忘記了幹,也不要注意幹而忘記了枝。我們要看聖靈在這卷書裏到底講甚麼,怎樣講法,祂一共題起多少件事,經過多少話,纔達到祂的目的。要把這些一步一步的想下去。要跟着聖靈的意思走。祂有祂的正文,祂還有祂的解釋。你講話講到一半的時候,有幾句解釋的話出來,這是枝子。可是枝子也不會一直長到天上去而不回來。祂解釋了五節、十節,又回到樹幹來;我們不要一直注意在解釋裏,也要隨着聖靈回到主題來。書信的話,往往是一段正文,插進一段解釋。我們必須分清楚甚麼話是樹幹,甚麼話是樹枝,纔能讀得懂。我們讀的時候,不可一路衝過去。當聖靈拐彎解釋的時候,我們也得跟着拐彎;當祂回到正文的時候,我們也得回到正文。我們要十分地細嫩,十分地不相信自己,完全沒有肉體的把握,纔能跟得上聖靈的思想。
聖經的話有幹、有枝,而枝幹之間,又互相聯繫,成為一個整體。比方:聖經在寫羅馬書的時候,祂不是光要給我們三章二十三節,或者六章二十三節,或者八章一節。全部羅馬書包括了一個完全的意思,一個完全的單位,裏面一點殘缺都沒有。所以我們不可斷章取義地只拿幾節聖經出來講。借用是可以的,但是要分清到底是借用或者是解經。如果要借用,也必須明白上下文是甚麼。不然的話,就犯了斷章取義的錯誤。
我們的思想有了訓練,我們就能學習用思想來定住光,光的照亮是霎時之間的,必須用思想來定住它。我們的思想如果沒有受訓練,沒有學會進入聖靈的思想,那麼當啟示來的時候,就沒有思想來定住光。所以我們的思想必須受訓練,必須完全客觀,完全跟着聖靈走。聖靈說話有祂的路,比方:羅馬書一、二兩章說到人的罪,三章就有救贖,四章就有信,五章就有罪人,到六章罪人死了,到七章有兩個律,到八章就說到聖靈,九至十一章是比方,十二章是說到基督徒和教會,十三至十六章說到一個得救的人各種各樣的行為應該怎樣。我們讀的時候,要懂得聖靈當時說這些話的意思。我們要注意,聖靈在每一段裏都有祂主要的思想:先說了人的罪,纔說到罪的解決,和神的義的成功;再後說到信,和信的難處是人的行為。此外,還不只是人的罪的問題。還有人的問題,所以六章就說到罪人(舊人)的釘死。要解決人的罪,是藉着相信主的替死;要解決罪人,是藉着相信與主同死。九至十一章拿以色列人的事作比方,把神的恩典和信解釋了。十二章說到奉獻的基督徒的情形。……從第一章一直到十六章,充滿了保羅的感覺。這是幹。至於枝,在第一段裏就有分枝:聖靈在那裏解釋人的罪,祂把外邦人說一下,也把猶太人說一下,然後仍舊回到祂主要的思想裏來。我們讀聖經,總得隨着聖靈的思想走。
(三) 兩種訓練的方法
為了訓練我們的思想,可以採取下面兩種方法:
第一,分開正文和解釋。我們不妨去查新約,把凡是聖靈解釋的地方用括號括起來。括號中的話,就是枝,括號以外的就是幹。那些沒有括號的聖經節,我們如果一條線地讀下去,就能找出主要的意思在那裏。
我們拿羅馬書來試試看。一章一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明顯地是羅馬書開端的話。看二至四節:『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是解釋福音,所以是枝子。這三節可以加上括號。讀第五節:『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教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這是正文。我們把全卷羅馬書這樣作下去,就能看見那些是全卷羅馬書的正文。或者我們在正文的字旁用一種顏色的筆畫線,在解釋的字旁用另一種顏色的筆畫線也好。起頭的時候不要讀解釋。先把正文分清楚,然後再讀解釋。先找出聖靈主要的意思是甚麼,然後再把一個一個的解釋加進去。這個福音是甚麼?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神是先豫言福音,後來差主耶穌來成全。成全的時候,福音裏面分兩部分:一是肉體的部分,一是屬靈的部分;一個是活在地上作馬利亞的兒子的生命,一個是活在天上作神兒子的生命。四福音講到肉體方面,書信講到屬靈方面。我們讀的時候,把第一節讀了就讀五節,而把二至四節留到後來讀。總是先讀正文,後讀解釋。這樣,我們就開始進入使徒當初的思想。全部聖經,特別是書信,都應該這樣讀。每一個作神的僕人的人,都必須知道每一卷書的本文是甚麼,解釋是甚麼。這是第一步的工作。
這第一步的工作有甚麼好處呢?這樣作,就能看見在這一段經文中的道理有多少是主要的意思,有多少是解釋。我們站起來作話語執事的時候,我們就也有主要的意思,也有解釋。雖然我們作話語的執事趕不上當初使徒們那樣完全,那樣高深,但在原則上是一樣的。我們把聖經的正文和解釋一分清楚,就能看見一件非常希奇的事,就是聖經裏對於解釋的多少、深淺,都作得剛剛好。我們就要俯伏敬拜主說,這是何等地完全!我們就要看見在我們的話語裏解釋一多、比方一多,就變作幼稚,整篇的道就落下去。我們要注意聖經裏如何解釋。不要用太多解釋的話,要在人不懂得的地方纔解釋。解釋是教人明白,但是不宜太多。有的人沒有解釋,就使人跟不上;有的人解釋太多,就使道落下去。我們讀聖經,要看見它是何等地平衡。所以把正文和解釋分開,也是我們應當學習的。這也必須客觀,一主觀就不行。
第二,試用自己的話來寫正文,用我們自己所認為能明白的話,把聖經正文的意思再寫過。比方:羅馬書一章一節、五節、六節是正文。這些字句是保羅寫的。現在我們懂得了保羅的用意,就試試看用我們自己的字句來寫。起頭只寫正文,不要寫括號裏的註解。這就像我們讀書的時候,先生在台上講一個故事,我們用自己的話把它寫下來一樣,我們必須懂得它的意思纔寫得出來。在這樣寫經的時候必須客觀,要照着聖經原來的意思,不要把我們自己的意思加進去。我們要訓練自己作一個跟從聖靈思想的人,把我們的思想進到聖靈的思想裏去。
當然,寫經可能有錯誤。我們只好一次錯了,第二次改;第二次錯了;第三次改;改到有一天,能更準確。一個人能有這樣的學習,就很容易懂得主的話。要緊的就是我們總要把自己擺在一邊。一驕傲就不行,一主觀就不行。我們要學習客觀,學習謙卑,學習溫柔。謙卑、溫柔的人的思想,自然而然能跟從聖靈的思想。每一個讀聖經的人必須學習這個功課。
二 要進入聖靈的事實
(一) 事實的印象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聖靈在我們裏面的第二個要求是要有事實的印象。聖經裏不一定都是講道理,其中有很多部分是講事實、講歷史、講故事。聖靈盼望這些事實、歷史和故事在我們身上能產生一種印象。聖靈的事實在我們身上有了印象,自然而然聖靈就容易將神的話說給我們聽。如果聖靈的事實在我們身上沒有產生印象,那麼,神的話就從我們身上漏掉,就不能產生該有的果效。
這裏所說的印象,不是指我們把故事讀熟而言,乃是指那件事的特點能印在我們的身上。在聖經裏,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它的特點,我們若沒有得着那個特點,就不能明白神的話。譬如一張契約,不是看它後面有了圖章就算數,而是要看這個圖章是誰的纔有效。這裏所注意的印象,不是重在某件事的一般內容,而是重在它的特點在那裏。發現了它的特點,就能看見神在這裏所特別要說的話。也許你記得那件事,也能說那件事,而裏面的特點卻說不出來,那你就還沒有明白神的話。新約裏有四福音和使徒行傳,有書信,還有啟示錄。我們讀書信的時候,需要進入聖靈的思想;我們讀四福音和使徒行傳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心能讓神的靈將事實印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感覺那一個事實與其他的事實有甚麼不同,使我們感覺那一個事實的特點到底在那裏。
印象顯在人身上,就像拍照一樣。照相的底片是塗着一種化學品───溴化銀───的玻璃片或軟片。幾十年以前,在一方寸的底片上,只塗着幾萬顆的溴化銀,所以在那個時候照出來的相,都是一粒一粒的黑點,不好看。後來改進了,照出的相片就沒有一粒一粒的黑點,因為在一方寸的底片上已經能塗上幾百萬顆的溴化銀,所以印象就清楚了。照樣,我們裏面越細,我們接受的印象就越多;裏面越粗,接受的印象就越少。如果人的靈和心在神面前是開起來的,他的感覺是被神磨到非常細的,那麼,當聖靈的事實經過他的時候,他所得的印象也就非常深。一個細嫩的人能看見兩件東西:第一,神的話有神注意的地方,有神所要啟示的那一點。細嫩的人很自然地能看見神所注意的那一點。第二,他還能看見神在這一個事實裏所說的,與別的地方有甚麼不同。
所有感覺粗魯的人,都不能看見神的話的精細的地方。人必須是裏面柔軟的,感覺非常敏銳的,神的話纔能在他裏面留下一個清楚的印象。那就不只輪廓對,而且連所有細微的點、線都是對的;他把這一個事實所有精細的地方都看清楚了。
(二) 細嫩的感覺
許多人願意看見聖經裏細嫩的方面。但是他們如果沒有細嫩的感覺,就不能摸着那些細嫩的地方。我們試試來看四福音和使徒行傳,這五卷都是講主耶穌的事。關於主耶穌的事實,在這五卷中所講的比在書信中所講的更多。我們對於主耶穌的這些事實,應該有精細的印象。現在我們看下面幾個例子:
比 較 的 例
例一 撒該與以馬忤斯二門徒
我們讀路加福音十九章和二十四章,就看見主到撒該家裏與主到以馬忤斯二門徒家裏的事完全不同。撒該的家裏,是主自己要去。而在以馬忤斯,主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細嫩的人,就看見主耶穌作了兩件完全不同的事。一件是主帶領了一個人所不齒的罪人──不只是普通的稅吏,並且是稅吏長。主耶穌不等他請,就自動表示要到他家裏去。撒該這個人實在要看見主,但他想到自己身量矮小,名譽也不好,自慚形穢,所以不敢請求主。在這種情形之下,主反而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這裏有一個有心尋求主的罪人,卻是不敢來、不敢求,主就自己請自己到他的家裏去。主領會撒該的心意,主的感覺是何等細嫩。我們裏面如果是細嫩的,就也能領會。
以馬忤斯的兩個人,乃是退後的門徒,他們眼睛迷糊,遇見了主卻不認識。主和他們同行,向他們說話,給他們解釋聖經。等到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主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主對這兩個門徒的態度,與對撒該的態度不同。撒該外面的難處大,有苦說不出,所以主溫柔到一個地步,自動的對他說:我必住在你家裏。往以馬忤斯的這兩個人,原是認識主的。他們退後了,聽了那麼多的話,還是往以馬忤斯去。所以主就也好像還要往前行,要等他們請了纔進去。那一邊是面向着主而來,這一邊是背向着主而去,所以主對他們的態度也不同。我們必須摸着主耶穌細嫩的感覺,纔能摸着神所要啟示的拿撒勒人耶穌。
例二 彼得的兩次打魚
在路加福音五章,彼得整夜打魚,一無所獲。後來主耶穌對他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本來是一無所獲,希奇,現在卻圈住了許多。彼得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彼得又有一次打魚,主問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喫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主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這一次又拉上許多魚來。在路加福音五章的打魚,是主耶穌將祂的榮耀顯給彼得看。這太大的榮耀向彼得身上一照,他就看見自己是罪人,覺得主和他同住,是他所不配得的。等到主復活以後,那一次的打魚,彼得一認識是主,就跳在海裏,洑水上岸。好像他一認識是主,就不要魚了。同樣的啟示,第一次是使一個從未認識自己的人認識了自己而求主離開他,第二次是使一個已經認識主的人更要親近主。我們能看見這兩件事的不同,我們就有了印象。在這些事情上,必須有印象。
例三 主變餅與馬利亞用香膏抹主
在四卷福音書中,都記載着主變餅給五千人喫飽的事。在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中,都記載着馬利亞用香膏抹主的事。主在變餅給五千人喫飽以後,吩咐門徒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蹧蹋的(約六章一二節)。這是一件希奇的事,就是主耶穌肯行神蹟變餅給人喫,但是,剩下來的零碎,主要門徒收拾起來,緣故是不可蹧蹋。等到有一個女人來,打破玉瓶,把香膏澆在主的頭上,就有門徒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但主耶穌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可十四章三至六節)。在這裏我們看見,變餅與用香膏抹主這兩件事是相對的,一個是不可蹧蹋,一個是並不枉費。行神蹟出來的東西,不可蹧蹋,而三十兩銀子買來的東西,澆在主身上,並不枉費。那三十兩銀子的香膏,不是給五千人喫,而是給主一下用完;不是收拾起來,而是把瓶打破;不是十二籃,而是一玉瓶;這些都是對照。神的兒子行神蹟變出來的餅,連零碎都得收拾起來;但祂接受三十兩銀子的奉獻,並不覺得太過。祂對門徒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麽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章九節)福音多普遍,奉獻也多普遍;福音傳到那裏,為主擺上的奉獻也到那裏;福音有多廣,人的奉獻,人的香膏也有多廣。我們對於這些事實, 必須有精細的印象。
例四 主的受審判與保羅的受審判
有時候,我們把四福音和使徒行傳拿來比較,也非常好。例如主耶穌的受審判和保羅的受審判:當保羅在那裏受審判的時候,他說: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這和主耶穌不一樣。雖然我們寶貴我們的弟兄,但是,地上所能產生的最好的兒子,不過是人子。而拿撒勒人耶穌,卻是神的獨生子!把二者一比較,就看見一個是神的獨生子,一個不過是神所生的孩子;一個是主,一個是僕人;一個是先生,一個是學生。雖然保羅所達到的點是相當高,但是他和他的主無論如何不能相比。我們裏面必須細嫩,纔能認識福音書裏的主,也纔能認識行傳裏的使徒。一不細嫩,即使主要把一個印象給我們,我們還是不能得着,也不會仆倒在主面前,也不會敬拜。粗魯的人讀聖經,像讀普通故事一樣,隨便地過去,聖靈就不能把印象給他。
例五 主的直行與保羅的縋下
有一次主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裏讀聖經,祂讀完之後,講了一些話,就被人帶到山崖,要把祂推下去,祂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路四章廿九至卅節)。這是何等鄭重莊嚴!祂不像保羅需要人從城牆上用筐子縋下去(徒九章廿五節)。不是說保羅不對,乃是說保羅的品質比不上主。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直行過去』這幾個字,要給我們何等的印象。當主這樣從要害祂的人中間直行過去的時候,那一班人只好瞪着眼睛看。我們的主就是這樣的尊貴榮耀!
相同的例(甲)──人對主不滿
聖經裏的印象,有些地方是要比較的,像前面所提的五個例子:有些地方是相同的,就要連在一起看,好得着連絡的印象。
例一 主在船上睡着了
馬太福音八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記着一件事,就是有一次主耶穌和門徒一同渡海,海裏忽然起了暴風,而主耶穌卻睡着了,門徒就懼怕起來。在馬太福音是記着說:『主阿,救我們,我們喪命喇!』在馬可福音四章卻多記四個字,就是『你不顧嗎!』意思是你還睡得着嗎!門徒說這話是對主不滿的表示。門徒心裏不佩服,不只是求救,並且是不滿。主耶穌就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平靜了。主轉過來責備門徒為甚麼這麼小信。(注意馬可和路加記事的次序,就是主耶穌沒有先責備門徒,乃是先斥責了風和海,然後回頭來責備門徒。)主責備門徒有祂的根據;因為主剛纔對他們說:我們渡到那邊去。主說到那邊去,就一定能到那邊去。半路上有風也好,有浪也好,出甚麼事也好,何必怕。主耶穌教他們學習信。信甚麼?信主所說的『渡到那邊去』。決不會主說渡到那邊去,而結果沉入海底去。可是門徒不信,所以主責備他們。
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就是主耶穌從來沒有向人賠不是。人總是越在神面前受教,越要認錯。學習越多的人,越容易發覺人對他的不滿,越容易向人認錯。但是,主耶穌是特別的,主從來沒有向人賠不是。這次事情,好像是門徒對,主耶穌錯。風浪那麼大,人都要喪命喇,你不顧嗎!但是,主耶穌起來,沒有賠不是。主耶穌的不認錯乃是祂的榮耀。主知道祂沒有多睡,祂沒有錯。祂對他們說渡到那邊去,就是渡到那邊去。在祂身上找不出一句話是空的,人沒有法子叫主認一個錯。這顯明主是何等榮耀!
例二 患血漏病的女人摸主
馬可福音五章,那個患血漏病的女人摸主的事是同樣的原則。那個女人摸主,主轉過來問是誰,門徒對祂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這語氣顯得對主有不滿。但是,主沒有說:對不起,我問錯了。主反而周圍觀看是誰摸祂。主的意思是:是有人在摸我,你們不知道。你們注意擠的人,我卻注意摸的人。以外表來看,好像是主錯,好像門徒的不滿是對的;但是,以內容來看,錯是在門徒身上,不是在主身上。主從來沒有一次向人賠不是。這是非常榮耀的事,叫我們的心不能不服下來敬拜祂。
例三 拉撒路的死
在約翰福音十一章,又有一次人對主不滿。馬大對主說:『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她的意思是怪主來遲了。她想:我早就打發人通知你了,你怎麼到現在纔來!因為你來遲了,所以我的兄弟死了,並且已經埋葬了。『你若早在這裏』這句話,顯出馬大心裏無限的不滿。憑表面看,馬大的話完全對。但是,主所作的事,祂沒有一樣不是心裏有數。主故意停留兩天。在人看是太遲,在主耶穌卻是有意來遲。我們的主從來不抱歉,因為祂從來沒有錯。我們有抱歉,因為我們有錯。我們如果從來不抱歉,那是我們驕傲了。人越謙卑,越溫柔,就越會抱歉。但是,主雖謙卑,主雖溫柔,卻一點沒有抱歉,因為祂從來沒有錯。當人對祂不滿的時候,祂一點沒有感覺祂錯,祂知道祂所作的是甚麼事。
像這一類事實,在新約裏有很多。我們要學一個原則,就是讀聖經的時候,遇到有相同的地方,必須把它們一個一個地合起來看。從上面三個例子裏面,我們就能看見有一件事非常榮耀,就是主一生一世沒有收回一句話,主一生一世沒有把一段路重走過。這個榮耀是何等的榮耀!是拉撒路得着醫治更榮耀呢,或者是拉撒路得着復活更榮耀?祂知道,拉撒路得着復活是更榮耀。你若信,你就能看見神的榮耀。
相同的例(乙)─人想教訓主
例一 『這香膏可以……賙濟窮人』
有時候人對於主不只不滿,甚至還想教訓主。像門徒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可十四章四至五節)這就是教訓主。門徒能想出另外一個處置哪噠香膏的辦法來──賣了去賙濟窮人。但主耶穌知道她所作的是甚麼事,所以祂說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主沒有一句話沒有一件事是祂自己所不知道的,用不着人來改良祂。只有愚昧的人想改良主,想教訓主。
例二 『萬不可如此』
當主指示門徒必須上耶路撒冷去的那一次,彼得怎麼說?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主怎麼說?主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太十六章廿一至廿三節)。彼得要教訓主,但是不行,他反而顯出人的愚眛。
例三 『……是個怎樣的女人』
有一次主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西門家裏去喫飯,有一個女人來站在耶穌背後挨着祂的腳哭,眼淚溼了主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去擦。西門就在心裏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路七章卅六至卅九節)!在這裏,我們要注意西門的靈。西門的意思似乎是對主說,你也得看看她是一個怎樣的女人,怎麼能讓她來到你腳後親近你呢!西門雖然沒有開口,主卻知道他心裏的意思,所以就說那個赦免多和赦免少的比喻。主的意思是:你西門覺得赦免少,所以沒有給我水洗腳;她覺得赦免多,就用眼淚溼了我的腳。我們得着這些印象的時候,就要看見人這樣作主的謀士,是何等的愚昧,同時我們也要開始認識我們從前沒有認識到的拿撒勒人耶穌。
相同的例(丙)──主喜歡人向祂要求大
我們仔細讀福音書,就能看見主歡喜人要祂破費。人對主的要求越大,主越歡喜。
例一 『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我們看馬可福音一章所說的那個長大痲瘋的故事。按猶太人的規矩,長大痲瘋的是不可和人接觸的。誰接觸長大痲瘋的人,誰也就沾染了污穢(利十三、十四章)。這個長大痲瘋的人來求主耶穌,這個『來』就是錯的。我們對這件事必須有印象。長大痲瘋的人一出來,我們就得有感覺。如果不是有一個人歡喜破費,樂意擺上自己的話,一見那個長大痲瘋的來,就要說:你是來害我!我不能和你接觸,你為甚麼來!這個長大痲瘋的人來,不是問主可不可以給他潔淨,乃是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這句話多麼厲害,他把所有的問題都堆在主身上──是你肯不肯的問題。這不是一個普通的禱告,這是要叫主的心受試煉。主對於這個長大痲瘋的,可以用一句話說你得着潔淨;可是,主不只用話,主也把自己擺進去,祂用自己的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他如果不潔淨,主也沾染污穢了,那是何等地冒險!我們必須有印象,纔能領會當時的情形。主在這裏樂意把自己擺進去。主把祂自己的聖潔、清潔,都擺在這個長大痲瘋的人身上;要麼兩個都潔淨,要麼兩個都污穢;要麼兩個都到營外去,要麼兩個都回來。哦,主歡喜破費,這是何等的破費!
例二 『拆了房頂』
馬可福音二章記着有四個人抬一個癱子來見主耶穌,因為人多,不得近前,他們就把主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把癱子縋下去。這件事我們要有印象。有這麼多的人圍着主,祂已經彀忙了,這班人還把一個癱子從房頂上縋下去!我們要注意,主不只忙,並且那天是借別人的地方講道,這班人把人家房頂都拆了,以後還得修復,豈不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但是主耶穌並沒有說:下一次你們不要這樣作。主反而歡喜有人向祂有厲害的要求。好像人向着祂的要求越厲害,祂越覺得對。就是在這些地方給我們認識主是怎樣的一位主。我們如果對於主所作的事沒有印象,那怎麼能認識祂呢?
例三 『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罷!』
當主走在路上的時候,巴底買在那裏喊着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可十章四十七節)!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但是,他越喊越響。憑着主耶穌自己,祂是不歡喜熱鬧的,經上說:『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太十二章十九節)。主耶穌原是這麼一種情形。但是,在這裏有一個人大喊大鬧,有一個人歡喜主破費,結果主就醫治他。主歡喜人對祂要求大,向祂開大口,祂樂意賜大恩典。
例四 『狗也喫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還有迦南女人的故事更清楚。本來餅是給兒女喫的,但是,她說:『狗也喫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十五章廿七節)。這是人對祂的越分的要求,但是主就是歡喜人向祂有這樣的要求。主不只答應這個要求,醫好了她的兒女,主並且稱讚她的信心是大的。這樣的例子,在福音書裏有很多,如果我們有印象,就能在這樣的事情上認識主的心。
例五 『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主耶穌從『變化山』上下來的時候,有一個父親帶着一個被鬼附的兒子來到祂跟前,這個人受了主耶穌的責備(可九章十四至廿九節)。長大痲瘋的來,主耶穌不責備;癱子來,把房頂都拆了,主耶穌也不責備。他們都作得過分,主耶穌反而歡喜快樂。這個父親把患病的兒子先帶到門徒那裏,沒有得着醫治,現在他來求主。主耶穌問這個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呢?』他回答說:『從小的時候,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裏水裏要滅他。你若能作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他向主要求醫治,但是又不確信主能醫治,他說,『你若能作甚麼』,主耶穌就着他的話說,『你若能!』(在原文中沒有『信』字。)底下,主緊接着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主耶穌的意思是:你還在那裏問『你若能』!你要知道,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問題是你信不信,不是我能不能。我們要體會當時說話的情形。這個人,心只有一半,他有心到主面前來,但是又不信。他不十分相信主的能力,所以他在求主憐憫的時候,還是說『你若能作甚麼』。這句話被主責備,非常厲害地責備。主就是不喜歡人對祂要求少。主不怕人對祂要求說:你肯也得肯,你不肯也得肯。但這個父親的意思卻是說:你能就這樣,不能就算了。你的門徒不能,你若也不能就算了。所以主責備他說:你還說能不能!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這話一出去,那個父親『立時流淚地喊着說(要注意小字):我信;我不信的地方(照原文直譯),求主幫助。』他給主一責備,給主把他的錯一指出來,他就轉過來了,他相信了,他把一切責任都放在主身上了。這是非常美的事!人要求越大,主越歡喜;人要求越少,主越不歡喜。我們要作一個細嫩的人,讓神將這些印象一直加在我們身上,我們就要看見,全部福音書都充滿了主的榮耀。
單 獨 的 例
例一 『誰是我的鄰舍呢?』
在路加福音十章,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裏,我們要注意主耶穌說話的要點。那個律法師問一個問題:『誰是我的鄰舍呢?』主耶穌的回答與這個律法師所問的完全不同。我們要先注意二十七、二十八節:『……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鄰舍是另外一個人,自己應該是律法師。主的意思是你律法師要愛鄰舍如同愛你這律法師一樣,你就能得着永生。二十九節:『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他有一個思想,以為主耶穌要他去愛人,這個人是誰,他要找出來。可是,主講完了那個故事,到末了問一句話說:『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律法師就回答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主耶穌反問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換句話說,你律法師是一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那個憐憫你的,就是你的鄰舍。鄰舍不是指一般的人,鄰舍是指救主。主指給他看,鄰舍就是主自己。主說,『你去照樣行罷』,意思就是你去盡力量愛那撒瑪利亞人罷。但是,許多人掉了一個頭,以為主要我們去作撒瑪利亞人。豈知我們不能上十字架赦罪,也不能被高舉了有聖靈降下來。只有祂有油和酒,只有祂有牲口,只有祂有客店,只有祂有銀子。我們不是撒瑪利亞人。如果要落在強盜手中的人去作撒瑪利亞人,那就完全錯了。主所說的鄰舍,是指撒瑪利亞人說的,意即:我作你的鄰舍,我救你,我給你牲口騎;我給你酒,我赦免你;我給你油,我給你生命;我給你客店,我給你教會;我給你銀子,使你有恩賜,有恩典;一直等到我再來接你。主叫我們愛撒瑪利亞人,就是叫我們去愛祂。我們要學習摸着本段經文中細嫩的地方,纔能讀聖經的故事。
例二 主的莊嚴榮耀
當人到客西馬尼園去捉拿主的時候,主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主說:『我就是。』主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章六節)。主就是簡單地說了一句話,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我們看這是何等的榮耀。
祂在客西馬尼園裏有禱告,但祂在法庭上無所求,祂在大祭司面前無所求,祂在巡撫面前也無所求。這一個人是遠超過一切的。祂是主,卻在那裏受審判。到底是誰審判誰?在那裏發急的是大祭司,說話不像樣的是大祭司,我們的主卻是安安靜靜的。我們的主到了巡撫的法院裏,發急的是巡撫,問話問得木頭木腦的還是巡撫,主連答都不答。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祂雖然在那裏受審判,但是祂沒有失去祂的尊貴,祂沒有失去祂的莊嚴。
祂在客西馬尼園裏的時候,對門徒說:你們和我一同儆醒(太廿六章卅八節)。祂沒有要求他們代禱。保羅需要請求羅馬的弟兄為他禱告,但是主並不要求人為祂禱告。祂是神的兒子,祂不需要人的代禱。祂要門徒禱告,那是要他們免得入了迷惑(太廿六章四十一節),為着他們自己禱告。在這裏,我們又看見主的尊貴,主的莊嚴。
祂貧窮地活在世界上,但祂沒有問一個人要一文錢的東西。祂在園子裏求神,但祂在法庭上沒有求人。有那一個能像神的兒子這樣!寶座固然是榮耀,但是受審判和十字架上的榮耀顯得更榮耀。我們要敬拜祂說:你是主!你是主!
例三 主的不顯露
主是怕顯露、怕出名的人。祂醫治了長大痲瘋的人,就囑咐他說,切不可告訴人(太八章四節)。祂趕出了那一營鬼之後,叫那個人回去傳說『神』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路八章卅九節)。祂醫治了兩個瞎眼的人,就切切囑咐他們不可使人知道(太九章卅節)。神啟示彼得看見祂是基督的時候,當下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祂是基督(太十六章廿節)。在『變化山』上,是祂惟一顯出祂的榮耀的時候,但是,祂在下山時卻吩咐門徒說,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太十七章九節)。約翰福音七章也有同樣的例。主自己的弟兄不認識祂,對祂說:『你離開這裏上猶太去罷……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連祂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祂。但是,祂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主等祂的弟兄們上去以後,祂也上去過節,但祂不是去行神蹟,乃是去講道。在這裏我們摸着祂的榮耀。所有在人面前要引起人注意的,都巴不得把他的工作擺在人面前。但是,主沒有一次喜歡站到人的面前特意顯露。在福音書裏充滿了這一種情形。祂每一次站在人面前,都因有絕對的需要。祂不歡喜告訴人說祂是誰。即使祂行了神蹟給瞎眼的人看見,也不馬上告訴他祂是誰,直到帶他有了一些認識之後,纔對他說祂是誰(約九章)。不然的話,祂就不說。我們要認識我們的主!
(三) 有學習纔有印象
我們要明白舊約和新約的歷史,都需要從接受印象來明白。要得着印象,就要作一個細嫩的人。因此,我們在神面前必須有學習。比如有一個人,從來就是卑鄙的,那麼他讀福音書的時候,就絕對沒有法子認識主耶穌的尊貴。如果他在主面前受了對付,稍為懂得一點甚麼叫作尊貴,那麼他讀聖經的時候,就也能稍為認識一點主耶穌的尊貴。如果他一點不知道甚麼叫作尊貴、榮耀,那他怎麼能得着主的尊貴、榮耀的印象呢?所以,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有學習,要讓神的性情一天天在我們裏面增加,這樣我們對於神的話,感覺越過越細,印象越過越深,我們所明白的也就越過越多。我們要記得一個原則: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十三章一二節)。我們的學習不可懈怠,否則就連所有的也要奪去。
三 要進入聖經裏的靈
要把聖經讀得好,除了必須進入聖靈的思想和聖靈的事實以外,還有一個需要進入的,就是聖經裏的靈。
(一) 要摸着話語後面的靈
當神的靈藉着人在那裏寫聖經的時候,不管是寫事實或者是寫道理,每一卷聖經都有那一卷聖經的靈,每一段聖經也都有那一段聖經的靈。聖靈乃是藉着人的靈來彰顯出神自己的情形。比方:我們說聖靈的喜樂,不是聖靈自己喜樂,乃是聖靈藉着人的靈喜樂;說聖靈的憂愁,也不是聖靈自己憂愁,乃是聖靈藉着人的靈憂愁。所以,人的靈進入聖靈的時候,聖靈的情形,就是人的靈的情形;掉一個頭來說,人的靈的情形,也就是聖靈的情形。當神的靈藉着人在那裏寫歷史的時候,是把事實的真相寫出來。但是,聖經裏的歷史不只是真實的,並且也有它的靈的情形。或者說,當時有靈的感覺在那一段聖經裏,有靈的情形在那一段聖經裏。照樣,聖靈在那裏寫書信的時候,祂不只有道理,有思想,並且在後面還有聖靈的感覺。所以,聖經這本書不是光包括事實和道理而已,乃是話語在最前面,話語的後面是思想,思想的後面是靈。我們若只是讀到話語,那是最淺薄的讀聖經。若能得着那個印象,進入那個思想,就比較深。但是如果停在這裏,那我們所明白的還是很少。因為在每一句神的話的後面,都有它一定的靈,都有寫聖經的人當時的情形。我們讀聖經的人,就需要摸着那一個靈。
話語和靈有分不開的關係。話語的職事乃是靈的釋放。誰站起來作話語的執事,他就釋放他的靈。如果靈不釋放出來,他就不能作話語的執事。靈必須對,有了對的靈纔能有話語的職事。許多時候我們作話語執事有錯,就因為也許話是出來了,而靈趕不上;話語是對的,而靈不對;話語是強的,而靈不強。但聖經裏的話語的執事沒有這個難處,他們所寫的內容如何,他們的靈也如何。他們的每一段話、每一卷書,都有正當的靈在後面。發表話語的職事,需要前面有話,後面有靈;接受話語的職事,也需要摸着話語後面的靈。我們讀聖經是接受話語的職事,我們必須摸着話語後面的靈。我們如果摸不着那個靈,我們所領會的聖經就淺薄得很,至多只能得着道理、事實,不能得着屬靈的餧養。若神的話光是印象和思想,就不能作我們的食物;神的話必須是靈,纔能作我們的食物。我們的食物,只能從我們摸着話語後面的靈而來。聖經的實質是靈,我們若沒有摸着這一段聖經的靈,就是沒有摸着這一段聖經。所以我們讀聖經,必須摸着那一個靈,那一個特別的靈。
(二) 怎樣能摸着話語後面的靈
怎樣能彀摸着在聖經話語後面的靈呢?我們要說:不是人的行為,乃是聖靈的管制。聖靈的管制,就是神的靈來代替人的行為。聖靈的管制,就是神的靈在那裏安排一切的環境,祂在那裏作工,作到一個地步,使我的靈與聖經的靈相同;雖然不完全相同,但至少在性格上有一部分是相同的。然後我纔開始摸着聖經的靈。只有相同的靈纔能摸着,不同的靈不能摸着。所以讀聖經的最高點,乃是讀聖經的人的靈被帶到一個地步與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他的靈與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了,纔能摸着屬靈的內容。
在聖經話語後面的那個靈,乃是相當專一的。換句話說,是一定的,而不是隨便地在那話語的後面的。寫聖經的人被聖靈作工作到一個地步,聖靈認為可用的時候,然後纔用這個人來寫聖經。他那一個靈是完全的,他有這樣的靈,聖靈纔藉着他在聖經裏寫出這樣的話。換句話說,聖靈默示聖經,不是光給人話語而已,乃是在寫聖經的人身上先豫備出一個器皿來,因為這個器皿有那一種的靈,所以纔叫這個器皿去寫出那樣的話。所以在聖經話語後面的靈,乃是完全的,剛強的,不會錯的,沒有錯的。因為聖靈已經把這一個人的靈帶到一個地步,是聖靈認為可用的,不只可用,並且是滿意的。聖靈認為祂的自由不受人的限制,祂能隨意發表祂的意見,連一呼一吸也不受攔阻。所以我們可以說,聖經是聖靈呼氣的話。靈是人的靈,但是出來的時候好像是聖靈的靈。這就因為聖靈在人身上有絕對的自由,於是人的靈和聖靈沒有甚麼分別,好像就是聖靈一樣。寫聖經的人,是這樣被聖靈帶領,纔把聖經寫出來。我們讀聖經的人,也必須被聖靈帶領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和當時受感動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我們纔能摸着神的話語後面的靈。讀聖經不光是讀聖經的話語而已,也不光是明白意思而已,並且是主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和那話語後面的靈相同。
聖經的話是文字,不是聲音,除了詩篇裏面有的地方用『細拉』之外,全部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甚麼地方要輕聲地讀,甚麼地方要重聲地讀。可是,當我們讀文字的時候,如果連聲音的輕重都不知道,那我們怎能曉得靈的情形呢!
聖經裏有許多話是在那裏請求、苦求,像傳福音的人在講臺上請求、苦求人來信主一樣。也許他知道罪人的痛苦,他看見罪人在神面前的前途是何等的危險,所以他求。也許他裏面充滿了主的愛,在那裏盼望罪人回頭,所以他求。在這一段聖經裏面,需要有多少愛,有多少同情,有多少為罪人的感覺,所以纔能求。我們讀的時候,只要在這些感覺中缺少一件,就不容易明白這一段聖經。
在聖經裏面有的話是責備的。如果一個人在神面前從來沒有破碎過,那麼當他讀到聖經裏有責備的話,就不知道這是甚麼東西。他不知道甚麼叫作靈受壓纔說責備的話,他只知道發脾氣纔說責備的話。他不知道外面雖然都是責備,而裏面的靈不一樣。
我們必須學習用靈去摸聖經的靈。聖靈為要訓練我們的靈,就為我們安排了環境。我們要認識聖靈的管制是我們一生中最主要的訓練,最好的訓練。這是在聖靈的手裏,不是在我們的手裏。祂陸續地給我們管制,一個管制又一個管制,我們的靈就被帶到適當的情形中。我們的靈被祂這樣作一下,那樣作一下;這一邊給一個打擊,那一邊給一點喜樂;這一邊給一點忍耐,那一邊叫我們有所捨棄;祂把我們的靈帶到剛剛好像我們所讀的那一段聖經的情形一樣。我們的靈被這樣帶到合適的情形,就看見話語的意思雖然沒有增加甚麼,但是讀起來會覺得裏面透了,裏面通了。當我們說出來的時候,話語還是這樣,意思還是這樣,但是我們知道我們說的是甚麼了,我們通了。這不是意思通,不是話語通,乃是靈通。這比話語深,比意思深,深到一個地步,就是清楚了、通了、透了。這就是神的靈把我們的靈帶到和祂話語的靈相合。
摸着聖經話語的靈,不是方法的問題,而是人受對付的問題。我們的靈若沒有被帶到與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那我們就至多只能作教師,卻不能作先知;至多只能摸著道理,卻不能摸著那個靈。我們這個人在神面前沒有經過對付,沒有經過管制,沒有讓神在我們身上一步一步地工作過,就好像隔了一層幔子來看聖經,無論如何,差得得遠。我們的靈必須受對付,必須讓神嚴格地對付。開頭幾年,我們能彀明白一點道理,明白一點事實,但是,要摸着靈不是容易的事,因為我們的靈沒有豫備好,我們的靈還是不能用。我們需要在主面前有相當的時間,最少要用好幾年的工夫,讓我們的靈被帶得正當,讓我們的靈受擊打,被破碎。靈一破碎,就很容易讓聖靈把我們帶到那一段聖經的情形裏去。按事實來說,我們的靈要被帶到與聖經的靈相同的地步,是需要相當年日的。在進入聖經的靈這件事上,人的聰明並沒有甚麼用處。聰明也許能使我們明白話語快一點,但是聰明不能使我們摸着話語後面的靈。不管我們的想像力多強,也不管我們的領會力多強,都不能使我們進入話語的靈。必須聖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與聖經的靈相同,我們纔能進入那一段話語的靈裏。
(三) 從品質的相同到度量的擴充
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帶領我們的靈和聖經的靈趨於相同。這是指品質的相同,不是指度量的相同。主耶穌的靈,超過我們何止千萬倍,祂是神的獨生子!品質的相同,不過是說祂有那一種的靈,我也有一點點;種類是相同的,但度數不一樣。可是聖靈的管制,不只要帶領我們的靈與聖經裏的靈品質相同,並且要叫我們的靈的度量得着擴充。主用祂的靈來擴充我們的靈,這就是餧養。餧養是繼續不斷的。主今天給我們得着一點,過些日子又給我們得着一點,逐漸逐漸地增加,靈就得着擴充。能明白聖經,就得著餧養,就得著度量的擴充。明白聖經的起點,乃是靈的品質的相同;明白聖經的結果,乃是靈的度量的擴充。
比方:一個人會發脾氣,他讀神的話怎麼讀都讀不進去。後來神擊打他,使他稍為學習到一點忍耐;不是故意地去忍耐,不是人工的忍耐,乃是聖靈的工作,是自然而然的。他摸着這一種的靈再來讀神的話,就得着基督的供應。神的話要供應他的靈,使他得的更豐富。他得着一點,又得着一點,一次一次地增加。聖靈的管制先叫人的靈與聖經的靈有品質上的相同,然後,再有度量上的擴充。這度量的擴充,是藉着聖靈在環境裏的管制,也是藉着聖靈在聖經裏的話語。聖靈藉着環境的管制作拆毀的工作;聖靈又藉着聖經的話語,把我們帶進去得着供應,得着度量的擴充。聖靈藉着祂的話供應一次,我們就多了一點;聖靈藉着祂的話再供應一次,我們就再多一點。由於聖靈藉着祂的話繼續不斷地供應,我們的度量也就繼續不斷地擴充。
我們能從聖經裏面得着餧養,我們就要覺得聖經一直是新鮮的。從人看來,聖經這一本書,至遲在一千八九百年以前就已寫成,除了能被我們想出它那一個時候的思想意識之外,就沒有其他的特點了。但是事實上聖經當時的靈,今天仍舊在這裏。今天我們去讀聖經,好像聖經是今天剛剛寫的一樣。我們每一次用靈去讀它,都覺得是新鮮的。這本書雖然已經有一千八九百年的歷史,卻並沒有陳舊,因為這一本書是在靈裏。許多書讀了幾遍就沒有味道,可是聖經讀了幾十遍還嫌不彀,因為它在靈裏面。我們如果憑着話語去讀聖經,早就覺得舊了;如果憑着思想去想聖經,也早就覺得舊了;但是憑着靈去讀,每次讀,每次都覺得新鮮。甚麼時候,我們覺得有一段聖經沒有意思,我們就要知道,不是聖經沒有意思,乃是我們的靈不彀。無論那一段聖經,都充滿了靈。如果我們的靈彀,就要覺得每一個地方都寶貴。如果我們不用靈來讀聖經,那麼即使把羅馬書拿來讀,即使把山上的教訓拿來讀,也覺得不過如此,沒有甚麼意思。其實不是聖經沒有意思,乃是因為我們的靈落下去了。我們的靈一落下去,就會覺得聖經平淡無味。靈一不彀,就讀不出味道。靈一彀,就覺得聖經像剛寫的時候一樣新鮮。
聖經裏的靈不知道多麼豐富。人不要以為他的靈行,不要以為各方面的要求他都能應付。只有受過對付的人纔能稍為懂得一點聖經。受過多少對付,纔能懂得多少。因着我們所受的對付有限,有許多地方,多年以前所不懂的,到今天仍然不懂。因此,我們非受聖靈的管制不可。我們多受一個管制,裏面就多有一點學習;而這個學習多到某一個地步,當我們的靈和神的話語的靈略有一點相同的時候,我們立刻就得着光,就得着啟示,就喫一個飽。
(四) 靈 要 精 細
為甚麼你讀一段聖經覺得很寶貴,而另一個弟兄讀這一段聖經卻不覺得寶貴呢?那是因為你有這一段聖經的靈,他沒有這一段聖經的靈。並不是他沒有靈,乃是他的靈不是這一段聖經裏的靈。有時候,可能有一段是他覺得寶貴而你不覺得的,你對這一段聖經一竅不通,像他對那一段聖經一竅不通一樣。所以靈要精細,要有多方面的感覺。靈一精細,就能在各種不同的情形中產生各種不同的感覺。靈的情形越精細,認識聖經的範圍就越廣。一個人認識聖經的範圍廣或狹,多或少,就看他所受聖靈的管制有多少。我們只有多受管制,我們的感覺纔能豐富精細。只有增加管制,纔能增加感覺。人受過那一種管制制,人纔能明白那一段神的話。所以,對付的豐富是十分緊要的事。對付不豐富,感覺也不豐富。屬靈的感覺若不彀豐富,那麼對於聖經的認識也不可能豐富。
(五) 兩 個 例 子
現在我們要從聖經中的兩個例子,來看一點甚麼叫作進入聖經裏的靈。
例一 雅各的故事
雅各本來是又聰明、又狡猾、又自私的人。甚麼事情都是先想到他自己,而不是先想到別人。他計謀多得很,可以說他是用盡各樣方法來達到他的自的。所以,神就對付他。他生的時候就抓住他哥哥的腳跟,和他哥哥爭。結果呢,以掃是父親所愛的,雅各是父親所不愛的。他想盡方法把哥哥的祝福奪去,結果他所得着的不是祝福,而是流浪。他服事拉班,拉班十次改他的工價。他想要娶拉結,豈知先娶了利亞。後來他要回到父家的時候,拉結死於途中,利亞反而活着。他歡喜幾個兒子,尤其是歡喜約瑟,不料約瑟被他其餘的兒子們出賣了。他們把約瑟的那件彩衣染了血,來騙雅各,他就以為他兒子約瑟被惡獸喫了,就說:我必悲哀着下陰間。於是他所有的盼望都在小兒子便雅憫身上,而後來便雅憫又被帶到埃及去。這個雅各,一天過一天受神的對付,日子真不容易過。箴言十三章十五節說:『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在他剛硬、狡猾的日子當中,充滿了艱苦。
我們不要以為雅各在毗努伊勒的那一次經歷是隨便的。那一次雅各硬要神祝福他。他的意思似乎是:父親必須祝福我,人必須祝福我,神也必須祝福我!他是狡猾的人,每一次他總要有所收穫,所以他也要神的祝福。結果,神給他允許說:你是以色列。但不是當天就給他,是過了幾十年纔給他。那一次神把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他的大腿就瘸了,神在他身上的工作就開始有了轉機。可是第二天他上路去見以掃的時候,還是原來的雅各,他把兒女分成隊,他想第一批有不測,第二批還在,末了一批是他最心愛的約瑟和拉結。他仍然用他的聰明,仍然有他的計畫。
可是,雅各雖然是一個十分狡猾的人,到他年老的時候,卻也是靈性爬得十分高的人。當他年老到埃及去的時候,他這個人就和以前大大不同了。怎樣呢?『約瑟領他父親雅各進到法老面前,雅各就給法老祝福』(創四十七章七節)。這幅圖畫非常好。法老是一國之主,但是他一站在雅各面前,就低下去了。雅各站起來了!這一個經歷了幾十年的掙扎而得到安息的人一站起來,作一國之主的法老就低下去了。如果是從前,雅各一見法老,也許要像見了拉班一樣,只注意拉班的東西。今天,法老的東西不知道比拉班多多少倍,但是,雅各是受過擊打的人,自然而然他所注意的不是東西,而是在神面前的學習,自然而然是站在法老的前面了。『法老問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雅各對法老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八至九節)在這裏這一個人的靈出來了。他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又少又苦!』他把他一生的事都說出來了。這個老人經過了許多次的擊打,纔能說出這話。我們的靈要進入他的靈,纔能看見一個被擊打過的人是一點不狂放的。我們要記得,神曾應許亞伯拉罕說:『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創十三章十六節)。神也曾應許以撒說:『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創廿六章四節)。可是,當時還不過是單傳,沒有成為一家、一族。今天到了雅各,全家共有七十個人了,神的應許已經應驗到『家』了。但是,他對於這一點並沒有感覺到,反而說:『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這是因為他受過擊打,他謙卑下來了。『雅各又給法老祝福,就從法老面前出去了』(四十七章十節)。他進來的時候給法老祝福,出去又給法老祝福,他有東西可以給人,這是何等美的事。年老的雅各和他從前不一樣了。今天他已經是以色列,不再像從前那樣了。我們在這裏要摸着他的靈。
『雅各住在埃及地十七年,雅各平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歲。以色列的死期臨近了,』我們要注意,他生下來的時候是叫雅各,死的時候是叫以色列,『他就叫了他兒子約瑟來,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用慈愛和誠實待我,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約瑟說:「我必遵着你的命而行。」雅各說:「你要向我起誓。」約瑟就向他起了誓,於是以色列在牀頭上敬拜神』(廿八至卅一節),這幅圖畫多好看!我們要摸那個靈。在這裏,有一個本來狡猾、剛硬的人,本來甚麼事情都要作到滿足,都要作到最高峯去的,可是今天對他自己兒子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這是何等柔輭!『請你……用慈愛和誠實待我,』他要求愛,要求誠實。『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神賜給他的地方是迦南,神的應許不是在埃及成功的。在這裏顯明,雅各臨死的時候並不糊塗。他的意思是:我是神的子民,是在神的管制之下,我快要死了,請你用慈愛和誠實待我,把我葬在神所應許的地方。雅各在這裏不是不信神的應許,乃是因為相信纔要約瑟起誓,要約瑟看見這件事是何等鄭重。我們如果不摸着他的靈,就不能明白。『於是以色列在牀頭上敬拜神,』這是何等好的事!
我們再看創世記四十八章。
二至四節:『有人告訴雅各說:「請看,你兒子約瑟到你這裏來了。」以色列就勉強在牀上坐起來。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與我。對我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民,又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神給他的應許,他都記得。他清楚知道,他全家能有七十人是神的賜福,因為神曾應許他生養眾多,又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
五節:『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他把約瑟的兩個兒子放在神的應許裏,『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他接受約瑟的兩個兒子作他自己的兒子。雅各到了年老的時候,沒有一件事情不清楚。
七節:『至於我,我從巴旦來的時候,拉結死在我眼前。』這件事摸着他非常深,他在臨終的時候,仍要提起這件事。一個受過鞭打的人,是何等柔和、成熟、甘甜!他的積蓄是何等豐富!那個狡猾的雅各被帶到這一個地步,真是判若兩人了。
八至十節:『以色列看見約瑟的兩個兒子,就說:「這是誰?」約瑟對他父親說:「這是神在這裏賜給我的兒子。」以色列說:「請你領他們到我跟前,我要給他們祝福。」以色列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以撒年老的時候,眼睛不好,受了欺騙;現在雅各年老,眼睛也不好,但是,他裏面的眼睛非常明亮。他不像以撒年老的時候還是貪喫野味,他乃是要給他們祝福。『約瑟領他們到他跟前,他就和他們親嘴,抱着他們。』這裏充滿了一個年老的人的慈愛。
十一節:『以色列對約瑟說:「我想不到得見你的面,不料,神又使我得見你的兒子。」』這又給我們看見是一個曾被神擊打過的靈。
十二至十四節:『約瑟把兩個兒子從以色列兩膝中領出來,自己就臉伏於地下拜。隨後約瑟又拉着他們兩個,以法蓮在他的右手裏,對着以色列的左手,瑪拿西在他的左手裏,對着以色列的右手,領他們到以色列的跟前。以色列伸出右手來,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以法蓮乃是次子,又剪搭過左手來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瑪拿西原是長子。』十七至十九節:『約瑟見他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就不喜悅……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他父親不從,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雅各眼睛雖然昏花,但他裏面一點不昏花,他知道神所要他作的事。『「他也必成為一族,也必昌大,只是他的兄弟將來比他還大,他兄弟的後裔要成為多族。」』二十節:『當日就給他們祝福,說:「以色列人要指着你們祝福,說:願神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於是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我們要記得,以撒的祝福是不清楚的,雅各的祝福是清楚的。
二十一節:『以色列又對約瑟說:「我要死了,但神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列祖之地。」』這是信心,活的信心是何等實在。從當時看來,好像所有的前途都在埃及,沒有一個家在埃及地比他們更有前途,但是他卻說:『神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列祖之地。並且我從前用弓用刀,從亞摩利人手下奪的那塊地,我都賜給你。』這塊地當時是在誰的手裏?不是在自己手裏,但是,『我都賜給你』。他的意思是:你約瑟今天雖然是埃及的宰相,但是你的地還不是在埃及,而是在那裏。『使你比眾弟兄多得一分。』他知道以法蓮、瑪拿西是兩個,應該得兩分。
創世記四十九章是聖經中偉大的豫言。雅各把每一個兒子、每一個支派日後的事都說出來了。他憑着信心和順服來祝福,一切都是清楚的。
二十九至三十節:『他又囑咐他們說:「我將要歸到我列祖那裏,你們要將我葬在赫人以弗崙田間的洞裏,與我祖、我父在一處,就是在迦南地幔利前,麥比拉田間的洞。」』三十三節:『雅各囑咐眾子已畢,就把腳收在牀上,氣絕而死,歸他列祖那裏去了。』他生的時候非常忙,用手抓住他哥哥的腳跟;他死的時候,把兩隻腳好好的放在牀上,他非常從容,非常安息,在神面前一點難處都沒有了。
我們要看見,在聖經裏都是靈,充滿了靈。我們用靈去摸着那個靈的時候,就感覺非常細嫩,非常寶貴。我們必須用我們的靈去碰聖經話語後面的靈。不只那個故事,不只那個道理,乃是那個靈。
例二 在哥林多後書裏的保羅
在保羅的書信中,靈出來最多的,可以說是哥林多後書。他的其他書信大都是告訴我們他在神面前所得着的啟示有多少,而這一卷書信,是神將保羅這個人啟示給我們。他的其他書信大都是講他的職事,而這一卷書信是講他的為人。它給我們摸着他的靈是多豐富,多清潔,多溫柔。保羅沒有在別的地方受冤枉像在哥林多那樣。哥林多人對保羅甚麼話都說,但是,保羅對哥林多人說話的靈是何等清楚,何等清潔。可以說,保羅在哥林多被誤會,比保羅在使徒行傳末了幾章受審判的時候,他這個人的靈出來得更多了。我們把全卷哥林多後書一句一句慢慢地讀,就不只能明白他的思想,也能明白他的靈。我們能看見:即使保羅是在那裏責備,但是他的靈並不動氣。只有充滿了愛的人纔能責備。我們的靈如果接不上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裏的靈,我們就要誤會保羅好像是在向哥林多人誇口,好像是在發牢騷。我們必須分別清楚:話可能一樣,而靈可能完全兩樣。人的話語意思可能一樣,字句也可能一樣,但是靈可能完全不同。
上面是舉兩個例子。在全部聖經裏都是充滿了靈,不過有的地方比較明顯,有的地方不太明顯。我們不讀聖經則已,要讀聖經,我們的靈就必須接得上聖經的靈。像摩西所受的許多試探,我們如果沒有進入他受試探的靈,我們就不能讀那些經文。詩篇比耶利米書更深,我們的靈如果接不上那個靈,也就不能讀它。新約也是一樣,我們的靈如果接不上那個靈,也不能讀它。所以,我們在神面前需要有基本的學習。我們必須是屬靈的人,纔能讀聖經;我們必須有奉獻,纔能讀聖經;我們必須不主觀,不馬虎,不好奇,必須對事實有印象,必須進入聖靈的思想……而且,有了這一切的情形,還不彀,還需要靈能趕得上,需要人受對付到一個地步,使我們能具備每一段聖經裏面的靈。我們必須有那樣的靈,纔能看見神那樣的話。如果我們一點靈也摸不着,那麼我們所看見的不過是話語而已,甚至於反而會誤會,可能把神的話全部都顛倒了。這好比一個父親和他幾個兒女說話,他的兒女如果沒有摸着父親的靈,只是隨着自己把話傳出去,那就可能完全兩樣了。聖經裏的話都是有靈的,我們一把靈放鬆,就不能懂得那個感覺和存心,結果就會把內容弄錯。我們再說,人如果沒有受對付,聖經就讀不好。我們要記得,就是這個在神面前受對付,是我們讀聖經的路。
下編 讀聖經的方法
在前面我們注意讀聖經的人,現在我們要注意讀聖經的方法。讀聖經,不只要有對的人,也必須有對的方法。我們把讀聖經的方法分作三方面來看:第一,讀聖經的要訣;第二,讀聖經的實行;第三,讀聖經的計畫。
一 讀聖經的要訣
(一) 搜 尋
約翰福音五章三十九節說:『你們應當查考聖經。』使徒行傳十七章十一節說:『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天天考查聖經。』讀聖經,第一件要作的事就是查考神的話。『查考』在原文的意思是『搜尋』。換句話說,我們要從聖經裏得着甚麼,我們就要到聖經裏去搜尋,好像丟了一件東西,要翻箱倒篋地去搜尋那一件東西。查考許多東西,是為着搜尋一件東西。在神這麼多的話語中,有一句話是我們現在所需要的,有一句話對我們此時此地有屬靈的幫助;或者對於我們所得的啟示需要一句話來解釋它,需要一句話把它發表出來,或者我們要明白聖經對於某一件事已往的啟示到底是怎樣;我們要得着這一些東西,就要到神的話語裏去搜尋。我們對於聖經要用搜尋的態度來讀它。搜尋的意思就是說,不着急地、慢慢地、仔細地來讀。每一句話都要讀到領會了纔算數。讀的時候要問:這句話是甚麼時候寫的?是誰寫的?是寫給誰的?是在甚麼情境裏寫的?有甚麼感覺?為甚麼寫這句話?寫這句話是要達到甚麼目的?我們把這些問題慢慢地在那裏問,仔細地在那裏找答案,一直等我們找到了我們所要的纔可以。
有時候我們去讀一個問題,要把新舊約有關這個問題的字句都搜尋到。要一個字、一個字地在那裏查,十分仔細地,惟恐一不小心就把要緊的漏掉了。我們在神的話裏面,有時候知道要找甚麼,有時候根本還不知道要找甚麼;有時候所要的是一件東西,有時候所要的是許多件。所以這一個搜尋的態度,應當非常小心、非常仔細,不可以讓一個字、一句話隨便地滑過去。我們要記得聖經是神的默示,默示的意思就是聖經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神的話,都滿了生命。因此,我們要非常謹慎地讀它。
讀聖經應該忍耐,有那一點不明白,可以等第二次再讀,總要讀到明白。如果神第一次就給我們光照,我們就能看見,感謝神。如果神第一次不給我們光照,我們沒有看見,那我們還需要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於一直到一百次仔細的搜尋。我們讀聖經遇見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必焦急,不必勉強用腦力去想它,去領會它,不要勉強地去求光。用頭腦想出來的東西,不是靈所阿們的;用頭腦找出來的道理,是靈所恨惡的;所以不要用頭腦在那裏讀神的話。要忍耐,要慢慢地搜尋,等候有一天神的時候到了,祂就給我們看見。
許多人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他們不是自己到聖經裏去搜尋,而是去讀別人所說的話。我們要知道,不管別人所能給我們的幫助有多少,但總得自己去讀,總得自己去查考。我們不可以自己不讀聖經而一直盼望從別人身上去得幫助。一面我們不輕看先知講道,我們必須有先知的講道和別的職事的彼此幫助,可是另一面聖經總得自己讀,不可以只接受別人的話而自己不讀。
(二) 背 誦
保羅對歌羅西人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西三章十六節)。要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裏,最少就得背誦神的話。固然,背誦神的話,不一定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但是,不背誦神的話,就一定不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人如果光用頭腦在那裏背聖經,心沒有接受,心在神面前不是敞開的,不是一個順服、溫柔的人,那麼他雖然背誦了,也不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人如果以為他只要作一個溫柔的人,只要作一個順服的人,只要作一個向神敞開的人,只要作一個肯接受的人,而不背誦神的話,那他也同樣不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
保羅對以弗所人說:『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章卅五節)。要記得主的話,就要背它,不背就不能記得。主耶穌在地上也背聖經。祂能隨時引用申命記裏的話去應付撒但的試探。祂到拿撒勒進入會堂,祂能立刻把以賽亞書打開來,把祂從神面前所受的命令、所受的差遣說出來。可見我們的主是一個熟讀聖經的人。我們就更當如此,要仔細地讀,認真地。不然的話,讀了多少,忘了多少,就沒有甚麼用處。特別是青年人,一面要用搜尋的態度在那裏讀,另一面要記得它,背熟它。我們在得救之後的頭幾年中,就應該好好地背聖經。有許多地方的聖經需要背。像詩篇二十三篇、九十一篇,馬太福音五章、六章、七章,約翰福音十五章,路加福音十五章,哥林多前書十三章,羅馬書二章、三章,啟示錄二章、三章等等,都需要背。記憶力強的人,也許一天能背十幾節;記憶力差的人,也至少可以背一節。只要每天花五分鐘、十分鐘好好地讀一節,一面搜尋,一面記住,那麼,像加拉太書,像以弗所書,約六個月就可以背完;像腓立比書,約四個月就可以背完;像希伯來書,約十個月也可以背完;就是福音書,如果多花一點工夫,像約翰福音,約十八個月也可以背完。青年的弟兄姊妹,如果一開始就好好地讀聖經,每天至少背一節,那麼,新約中主要的聖經,差不多在四年中就都能背得出來。上面所說的進度,是就記憶力較差的人而言。記憶力較強的人,還不需要那麼多的時間,還能背得快些。即使記憶力很差的人,如果在頭四年之中,至少一天背一節,那麼對於新約聖經的認識,也能有一個很好的根基。
我們在神面前如果心是敞開的,態度是溫柔的,那麼背聖經就相當容易;如果常常思念主的話,那麼背誦聖經就很容易。我們一有空的時候就背聖經,那就能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藏在我們心裏。我們裏面若不藏着聖經的話,聖靈要對我們說話就非常困難。每一次神給我們啟示,往往都是應用聖經的話。我們不記牢聖經的話,啟示就不容易出來。所以在心思裏應該藏有聖經的話。背聖經不是為着背聖經,背聖經乃是為得着啟示作豫備。聖經記得熟、記得多,就容易得着啟示、光照,容易讓聖靈在靈裏多說話。所以我們要多花一點工夫去背聖經。並不是背大意,乃是背字句。必須背得準確,不可模糊。
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幾處聖經之外,其餘要緊的地方,也要把它們聯合起來好好地背誦。像以色列人所走的路程,是很要緊的,以利沙跟以利亞所走的路程,保羅傳道的路程,彼得傳道的路程,也都是很要緊的,最好能把它們背出來。還有主耶穌在猶太地的工作經過多少地方,在加利利的工作經過多少地方,如果能把它記住,就能把福音書中說到主的工作的部分讀得相當清楚,因為主的工作分兩大類:一類是在猶太地的工作,一類是在加利利的工作。還有像利未記的七個節期、六個祭,我們都可以花一點工夫去背誦。這些都是基本的東西。我們背熟之後,就能多看見一點神的話語所包含的是多麼豐富。還有,像以弗所書裏面保羅兩次的禱告,和所有提起關乎聖靈的事,如果能背得出,也是相當好的事。諸如此類的聖經節很多很多,我們總要把它們記住。重要的經文要一章一章地背,零碎的要一節一節地背。此外,聖經六十六卷的次序也應當背熟。
(三) 比 較
光是搜尋和背誦還不彀,還得把幾處地方的聖經拿來作比較。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裏說到屬靈的事和屬靈的人,我們把屬靈的事與屬靈的人拿來比較,就能有所看見。
詩篇三十六篇九節說,『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所以,並不是有光就彀了,乃是要有兩個光纔能解決,是從這個光引我們到那個光。光在聖經裏是互相成全的。
彼得後書一章二十節說:『經上所有的豫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我們很容易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豫言不可按人的私意來解說。可是按着彼得的話的文法,乃是說:豫言不可隨『它』的私意來解說。是『它』,不是『他』。假定這句話的意思是豫言不可以隨着讀的人的私意來解說,那就彼得講得很幼稚,因為沒有一個人可以憑私意來解說神的豫言,這是一般基督徒都知道的,彼得可以不必再說了。其實彼得不是這個意思。彼得所說的私意,就是本處的意思。彼得說豫言不可隨豫言的私意來解說,是因為豫言有它本處的意思。換句話說,神不是在一個地方就將祂的話都說完了。先知書裏告訴我們,神的話是這裏一點,那裏一點(賽廿八章十三節)。因此,一切讀聖經的人,都不可光按着本處的意思來解釋。如果單憑着本處的意思來解釋豫言,那就是憑着私意解經。例如:我們讀但以理書九章,就不可以單憑着但以理書九章來解說。再如讀啟示錄十三章,也不可以單憑着啟示錄十三章來解說。如果只按着但以理書九章或啟示錄十三章本處的意思來解說,那就叫作私意的解說,那就違背了解釋豫言的律。
神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就是讀一處聖經必須和別處比較,不可以單憑本處的話。我們有了一處聖經的教訓,就要注意到別處去尋找解釋。這是非常緊要的事。基督教內異端的產生,多數是由於只抓住一兩節聖經,而沒有去尋找所有有關的聖經。撒但也曾引用幾節聖經,但是撒但是用它們去試探人。我們要記得,凡多有比較,就少有私意。我們讀一節聖經,如果能彀找出十節聖經來比較,那就可靠得多,如果找出五節聖經來比較,那也好,不過有五節總不如有十節好。比較得越多的就越好。如果只有一節,那就要小心,不要隨便把很大的東西建造在上面;否則會發生危險,因為光有一節不大可靠。讀聖經需要比較,不可單單按着本處來解釋,必須有別處聖經節的合作纔行。
例如:啟示錄十九章,主從天上降臨來爭戰的時候,吐出口中的利劍,把所有的仇敵都滅了。如果光按着本處來解釋,就會說主的口中有一把劍,甚至於會說這一把劍很快、很利、很亮等等。但我們讀到這裏,如果注意到聖經不可光按着本處的意思來解說,那我們就得去尋找『口中的利劍』到底是甚麼東西。找到以弗所書六章十七節,就看見這利劍是指神的話。
再說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十個童女到底是誰,必須找到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節,纔知道童女是指教會說的。(林後說一個,是指合一的教會;馬太福音說十個,是指各人在神面前負責。『十』是兩個『五』合成的,『五』是人在神面前負責的數目。)這種比較的讀法,能給我們許多亮光。
還有,舊約和新約的比較,也是緊要的。如果我們能找到神在舊約裏說話說到甚麼地步為止,神在新約裏說話說到甚麼地步為止,我們就看見:神的話是進步的,啟示的話是進步的。有許多話,舊約裏有,新約裏也有,例如啟示錄,要知道沒有但以理書就沒有啟示錄,但是,比較起來,啟示錄比但以理書進步多了。或者把啟示錄二章、三章和馬太福音十三章來比較,把啟示錄四章、五章和腓立比書二章來比較,把啟示錄六章和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來比較,再下去就可以把但以理書帶進來比較。彼此比較,彼此解釋,就能彀看出從前所看不到的地方。
還有,四福章也可以拿來作比較。有的事情四卷福音書都說到,有的事情並不是每一卷福音書都說到,這裏面都有很重要的意義。例如:馬太沒有說到主耶穌升天,只說到復活為止;馬可就說到主耶穌升天;路加也說到主耶穌升天,並且說到聖靈降臨;約翰就不提起主耶穌升天,只是說主要來。四卷福音書末了的記載不一樣。我們就要問,為甚麼不一樣?我們若是去找,就會找出:馬太說主在地上繼續作王,所以沒有說升天;馬可說主是神所差來的僕人,回到神那裏去,所以說升天;路加說到得榮耀的人,所以說升天,並且說到聖靈降臨;約翰說主是仍舊在天、仍舊在父懷裏的獨生子,所以不說升天。每一卷福音書都有它的特點,要比較了纔看得出。
(四) 默 想
約書亞記一章八節和詩篇一篇二節都告訴我們,人對於主的話應該常常地默想,繼續地思想。我們在平常的時候(不只在讀聖經的時候),也應該常常在那裏默想主的話,學習讓我們的思想變作聖經的思想。要在讀聖經的時候,和不讀聖經的時候,都一樣地默想。像羅馬書八章六節所說的『聖靈的思想,』(『體貼聖靈的』照原文應譯作『聖靈的思想』),意思是思念靈,念念不忘地思念靈,貫注靈。在原文裏的意思不只是思念靈,並且是有一個『靈的思念』;不只是貫注靈,並且是有一個『靈的貫注』。換句話說,思想總是一轉就轉到神的話上面去。不管在甚麼情形之下,我們的思想裏就是貫注着神的話。不是用力去想它,乃是我們裏面自然而然念念不忘。我們日常的思想就是讀聖經的思想,不光是我們去想它的時候纔有聖經,就是我們不去想它的時候,也是在聖經裏,自然而然傾向到神的話裏面來。
所以,默想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我們讀經的時候的思想,一方面是我們經常的思想。我們讀聖經的時候是在那裏思想神的話;就是不讀聖經的時候,也得在那裏運用這個經過對付的思想。不是費力地去想它,乃是聖靈會使我們想到那個思想,使那個思想成為我們的習慣。這樣,自然而然我們在神面前能豐富起來了。
二 讀聖經的實行
(一) 時間的安排
每一個讀聖經的人,每天必須清楚地劃出若干時間來讀聖經(這是在晨更之外的讀經)。經驗告訢我們,不一定時間多就好。時間定規得太多的,往往不能持久,那就反而不好。我們定規一個標準,總要是一般人所能作得到的纔好。事奉主的人,每天讀經的時間不必多於兩個鐘點,也不要少於一個鐘點;有的時候有空,可以擴充到三個鐘點。這件事要自己考慮了再定規,定規了就得遵行多少年,不要兩三個月就更改。我們要學習約束自己。總要有一點定規,不要聽其自然地讀。那一種『天才』式的自由散漫的讀聖經,我們不可仿效。有許多人讀聖經太隨便,今天讀好幾個鐘點,明天卻一個鐘點都不讀,這完全是沒有恆心的表現,是一種不好的習慣。我們要細細地考慮、多多地禱告之後纔定規,定規以後就要盡力遵守。
如果定規每天讀一個鐘點,那麼這一個鐘點,也需要有些安排。最好把這一個鐘點分開幾段來用,分作幾種方法來讀。有的讀法像種樹,過了十年、八年纔有結果;有的讀法像種蔬菜瓜果,年年有收穫。要十年、八年纔有結果的,容易使人灰心,所以也要有像種蔬菜瓜果那樣的讀法,兩三個月就有收穫,好使初學的人有一點安慰。一個鐘點連着作一件事很容易累,很容易到後來沒有甚麼結果就放棄了,所以最好把每天定規的鐘點分開幾段來用。
第一段────讀重一點的東西
假定:第一段用二十分鐘。這二十分鐘要讀聖經裏面重一點的東西。這是需要多年纔有果效的。像豫言、豫表、主耶穌的死,都要讀多年纔有果效。還有像馬太福音中的山上的教訓、橄欖山上的豫言、十三章的比喻,和約翰福音中主臨別的話,以及四個時代的教訓等等,都不是一下子能看見果效的,總需要花多少年月纔能看見。像舊約,至少要讀創世記、但以理書,後來還要讀出埃及記、利未記、約書亞記。如果再要讀豫言,就加一本撒迦利亞書也好。像新約,馬太福音是第一卷,羅馬書是第二卷,再下去就讀啟示錄(或者再讀希伯來書)。這些都讀完以後,也許還可以讀約翰福音,或者再讀以弗所書、加拉太書。這樣,新約的根基也有了。這些不是一下子就有果效的,要讀幾十遍纔能得着一點東西。像這一類的讀法,我們可以放在第一段的時間裏。第一段時間,是我們思想最清楚的時候,所以要讀重一點的東西。當然,這不過是一個原則,如何應用,還是在乎各人自己。
有一點要注意的,當你讀到二十分鐘的時候,可能有一個試探臨到你,就是要你延長到三十分鐘去,那你必須勝過這個試探。定規讀二十分鐘,就只讀二十分鐘。這樣,將來如果有要把二十分鐘減到十分鐘的試探,你就也能勝過。我們在神面前定規好了,就要監督自己,寧可十年這樣作,不要作了十天就不作。我們千萬不要作一個散漫隨便的人,要學習作一個守規矩的人。
第二段────讀輕一點的東西
在第二個二十分鐘,可以讀比較輕一點的東西,像讀相同的詞。聖經裏面至少有二百或者三百個詞特別需要讀。像『血』這個詞,在聖經裏用了四百多次。我們把聖經裏凡說到血的地方都讀過,把要緊的聖經節記下來,把意義相同的聖經節連在一起,這樣,就自己編成了一本聖經串珠,比花錢買來的聖經串珠更有意思。如果能背,那就更好。將來神的靈能給我們許多啟示,一啟示,我們立刻能把全部聖經對於這個問題的話都聯繫起來。像『蒙召』這個詞,曾有弟兄把它分作十段(詳見讀聖經的計畫第廿六),我們也可以每天花二十分鐘來讀它。我們只要每天用二十分鐘讀詞就彀了。不要盼望一次就能讀完一個詞。有的詞至少要讀兩個月。讀聖經必須花工夫,不可馬虎,否則讀出來的聖經變作不是聖靈的劍,而是蘆葦,就沒有用處。所以我們要結結實實地讀聖經。一個人如果讀聖經是結實的,他講道也就是結實的。讀聖經一馬虎,講道也馬虎。比方:有人告訴我們說,接受血能得著新的生命。我們如果仔細讀過『血』這一個詞,就知道這種講法是錯誤的,因為血裏面的生命是魂的生命,不是新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知道全部聖經對於基本要道的教訓。不然的話,人家對我們說甚麼,我們就以為是甚麼;人家錯了,我們也就跟着錯了。可是,要認識全部聖經裏的基本要道,並不是一下子就作得到的,除非我們把一個詞一個詞都讀過,纔能認識全部聖經是怎麼說的。所以讀詞這一件事,青年的弟兄姊妹非認真地實行不可。如果一年能讀幾十個詞,那麼十年之後,差不多能把新約、舊約裏面主要的詞都讀過了。
第三段────搜 集
第三段用十分鐘作搜集的工作。這是為着第一段和第二段時間的讀經來搜集材料。聖經中有許多題目,例如:創造、人、罪、救恩、悔改、聖靈、重生、成聖、稱義、赦免、釋放、基督的身體、主的再來、審判、國度、永世等等,我們可以挑選幾個題目出來,按着這些題目到聖經中去搜集材料。在搜集的時候,可以同時顧到幾個題目,但不要比五個題目更多,以免頭緒太多,反而不易照顧。這種搜集的工作,一方面要把有關的聖經節記下來,另一方面還得把這些聖經節裏主要的詞和主要的意義記下來;如果只記聖經節,那是不彀的。
除了這一類題目以外,還有像聖經裏面所說的金、銀、銅、鐵等金屬和各樣的寶石,也有它們特別的意義。不要以為這些都是小問題,要知道這些東西在解經方面是相當重要的。像銅蛇,為甚麼它是銅的?啟示錄一章十五節為甚麼說主的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為甚麼聖殿裏有的東西是精金的?為甚麼約櫃是用金子包而不是用銀子包?會幕底下的座,為甚麼是銀的?撒迦利亞書第五章所說的鉛這是指着甚麼?我們必須把它們仔細地讀過,纔能在解經方面明白它們是甚麼意思。所以,在第三段的時間中,我們也要搜集這一類材料。
我們把這些材料採集好,豫備好以後,就把它帶到第一段的二十分鐘裏去讀,或者帶到第二段的二十分鐘裏去讀。如果沒有這種搜集材料的準備。只是憑空地去讀,那就不會讀得準。
第四段────寫 經
第四段用十分鐘作寫經的工作。寫經是我們對於一段聖經有一個新的領會,用使人容易明白的話,寫得使人一看就懂。我們對於聖經有這樣的訓練,就會看出每一個字都有講究,每一個字都有意思。這也是需要十分仔細的。可能一節聖經寫幾天都寫不成。我們要用靈去摸聖靈的思想,要把自己開起來,讓自己得着了印像纔在那裏寫。我們的思路要跟隨着寫聖經的人的思路,話還是寫聖經的人的話,不過加上一點我們所了解的意思,好像把話說得更明透一點。
寫經要一段一段的作。每次寫一節不彀,一章則太長。應該把成為一段的幾節聖經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單位,先把全段讀過,然後一節一節的寫下去。
寫經不是翻譯,因為翻譯太簡,寫不透。寫經也不宜寫得太繁,太繁就變作解經。寫經似乎有一點翻譯,也帶一點解經,可以說是介乎解經和翻譯之間。解經是用我們自己的口氣解釋聖經,而寫經卻是用寫聖經的人的口氣去寫的;翻譯只是根據原文的意思寫出來,而寫經卻也可以加上一些我們的解釋。所以寫經是介乎二者之間的。口氣是寫聖經的人的口氣,有的地方也加上我們自己的解釋。好像當有人讀到聖經裏的話不懂的時候,只要讀我們所寫的話就能懂。我們舉幾個例子來看一看:
像羅馬書一章一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僕人』可以寫作『奴僕』。保羅採用這個詞,意即我是主的僕人,像沒有自由的奴僕一樣。你要不要解釋『僕人』這個詞,那是你個人的意見。你要解釋它,是一種寫法;你不要解釋它,又是一種寫法。你如果要解釋,可以寫作:『我保羅本來是賣給罪的人,但是因為主耶穌的血把我買回來,我就作了祂的奴僕。』這樣寫,人就不會誤會到主的權利和我們的奉獻。我本來是賣給罪的人,但是今天祂救贖了我,我歡喜事奉祂,甘心事奉祂,揀選事奉祂。因著祂的買,因著我的揀選,所以我是祂的僕人。你把作僕人的原因弄清楚,就把保羅的話寫個透。
又如『奉召為使徒』這句話,我們很容易以為是保羅奉召去『作』使徒。其實這句話照原文應譯作『奉召的使徒』,也可以寫作『奉召是使徒』。他不是被神召去『作』使徒,他乃是『奉召的使徒』。到第七節又有同樣的情形發生。『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這裏的『作』又有難處。許多人作了一輩子,結果還不是聖徒。其實照原文應譯作『奉召的聖徒』。意即奉召『是』聖徒,不是奉召『作』聖徒。『奉召』是一個形容詞,不是一個動詞;是給我們看見有的人是怎樣的使徒,有的人是怎樣的聖徒;是解釋情形,不是表明動作。寫經的好處就在這裏,我們能從一詞一句中找出許多聖經中的真理。
又如羅馬書六章六節說:『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照原文直譯)這句話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寫法。可以寫作:『既然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了,所以我們就不必另外再釘十字架。』如果我們是注意舊人怎樣能『和祂』同釘的問題,那就可以寫作:『因為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裏,所以我們和祂同釘十字架。』這是根據十一節的『在基督耶穌裏,你們也當算你們自己向罪是死了……』(照原文直譯)來寫的。根據於『在祂』,所以能『和祂』。『和祂』的根基是『在祂』。沒有『在祂』,就不能『和祂』。不在基督裏的人不能和祂同釘十字架,只有『在祂』的人纔能『和祂』同釘十字架。因為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裏,所以我們能和祂同釘十字架。寫經的工作,就是要把那一句話寫得更透徹。每一節聖經都有重要的詞,這樣的詞必須講究。我們遇到有那一節聖經的話不懂,就得求神光照,使我們能寫出比原文淺顯而比註解簡練的句子。我們每一次寫的時候,要想:為甚麼這一句話使人不明白?我們總要先解釋聖經裏重要的詞,然後纔能懂得寫經該怎樣寫法。像『釘十字架』這個詞,我們若去讀希臘文,就知道它是指已經成功的事。所以我們可以把這一句話寫作:『我們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是已過的事實,而不是我們去追求的一個經歷。』釘十字架是祂釘的,所以在祂身上是一個經歷;而在我身上,卻無須另外單獨地再去釘,因為在祂裏面已經同釘了,在我身上已經變作一個事實了。可見這一節聖經可以有好幾種寫法,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寫法,這是看各人自己所不明白的有多少,或者想到別人不明白的有多少而定。不過,無論怎樣寫法,總要寫得使不明白的人一讀就能明白纔好。
又如哥林多前書三章一節:『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這裏『只得』這一個詞有講究,意思是:『你們信主這麼多年,應該是知道甚麼叫作屬靈、甚麼叫作服在聖靈的管理之下的人。可是因為你們在許多事情上受肉體的影響,憑着肉體行事,不好好地學習服在靈的權柄之下,所以我迫不得已只好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人。』再把『在基督耶穌裏為嬰孩的』這句話想一下,就又看出保羅有這樣的意思:『你們在時間上拖得太長了。人在初信的時候受肉體的影響,那還可以原諒,可是你們信主信了這麼多年,還一直服在肉體的能力之下,到了今天,你們還不是在基督裏作大人,我還得用奶餧你們。……』總之,凡你所領會的,就把它補進去,使你在讀的時候,覺得十分清楚。這樣每天寫十分鐘,等到把全卷哥林多書寫完,就會領會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意思。
以上所說時間的分段,乃是根據有些人的經驗而提供的範例,各人在實際應用時,可以結合自己的具體情況,在神面前有合適的安排。
(二) 記 錄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要一面讀,一面筆記。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必須有記錄。需要有小的筆記簿,也需要有大的筆記簿。口袋裏要常常帶着小筆記簿,隨時隨地把好的思想記錄下來。有甚麼疑問,也要隨時記下來。除了小筆記簿以外,還得有總簿,就是大的筆記簿。我們把所想到的和所查到的材料有系統地記在總簿裏面,要一類一類地分清楚,纔可供將來的查考。起初不要分得太細,只要攏統一點。如果用神學的方法來分,就分作父、子、靈、教會和將來的世界五類。再仔細一點也可以,不過初學的人只要這五類也就彀了。關於教會的豫表,可以放在教會一類之內。所有的道理,從稱義一直到成聖,也都可以放在教會一類之內。起初可以豫備五本簿子,一類一本。過些日子材料一多,可以再分。
記的時候要細心地記。比方讀羅馬書的時候,在五章十四節、十七節、二十一節,有四個『王』;九節、十節、十五節、十七節,有四個『更』,這些就要記下。又如馬可福音十三章九節、十三節、二十節,一處說『為我的緣故』,一處說『為我的名』,一處說『為主的選民』,這三處為甚麼這樣說?再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五章,門徒在橄欖山上問主多少問題?有幾節聖經回答這一個問題?有幾節聖經回答那一個問題?門徒的知識少,他們的問題不可靠,所以他們的問題不多,而主耶穌所答的卻有很多的話。這就要注意某節到某節是回答問題的話,某節到某節是主耶穌多加進去的話。這樣,就對整個橄欖山上的豫言,能有一個透徹的認識。又如以賽亞書六章五節、八節、十一節的三次『我說』,第一次的『我說』是認罪,第二次的『我說』是奉獻,第三次的『我說』是交通。諸如此類,都要記下來。這些材料對於我們自己很有用處,對於別的弟兄姊妹也有用處。所有會讀聖經的人,都是真花工夫的,不是碰巧而成的。
(三) 工 具
讀聖經像作工一樣,需要工具。
聖 經
每一個人應該有兩本大字的聖經為着讀經用,再買一本小字的聖經為着出門或者聚會的時候用。讀經用的聖經如果不能有兩本,至少要有一本。字不要太小,因為字一小,就不容易看出裏面的意思來。最小也得要五號字,最好能彀有四號字或者三號字的。二號字的太大,除非年老的人纔合用。讀的聖經最好豫備兩本,有一本在讀的時候可以寫字、畫記號,另外一本是不寫不畫的。有了一本不寫字、不畫線的聖經,讀的時候就不致受從前的影響,每一次讀的時候都像第一次纔讀一樣。另外有一本留作寫字或畫記號之用,有的地方在上面寫幾個字,有的地方畫線,有的地方畫圈,相同的地方可以把它們連起來。但也不要花工夫太多,不必太細。每天為着得到屬靈的糧食,就用那本不寫字、不畫記號的聖經;為着讀出聖經裏的東西,就用那一本寫字、畫記號的聖經。
『官話和合譯本』是中國最好的譯本,也是世界最好的譯本之一,因為它所根據的那個希臘本就是最好的。這個譯本在許多處譯得相當準確,比英文『欽訂本』準確多了。例如:在英文的聖經裏『基督耶穌』和『耶穌基督』就分不清楚,可是在『官話和合譯本』裏,卻分得很清楚。此外,不妨買幾種不同的譯本來參考。最好的,當推『文理和合譯本,』許多地方,單音詞的翻譯比『官話和合譯本』的好,因為白話不容易造詞,文言容易造詞。例如:白話對於主耶穌的『活』譯作『復活』,對於主耶穌的『起』也譯作『復活』,但在文言裏卻有『復起』與『復活』的不同。有的地方白話比文言呆,但也有許多地方白話比文言好。還有一本可以採用的,就是『施約瑟譯本』。施約瑟是一個猶太人,他信了主,覺得要為中國人譯一本聖經,所以去讀中文,後來就獨自譯了一本。如果要比較,還可以參考『新舊庫』所譯的新約。還有基督福音書局已把馬太福音直譯出來了,也可用作參考。但最可靠的還是『官話』和『文理』兩種『和合譯本。』如果懂得英文,豫備一本『達祕譯本』也好。
聖經彙編
在聖經之外,還要買一本聖經彙編。在中文的聖經彙編中,比較好的還是廣協書局發售的芳泰瑞編的那本『經文彙編』,不過不大完全。我們盼望將來能出版一本『新約聖經原文彙編』。主若許可,舊約部分也盼望能編成出版。
聖經辭典
除此以外,最好還要有聖經辭典。比方,『烏陵土明』是甚麼意思,六個『馬利亞』的歷史如何……只要查聖經辭典就能知道。但要注意編者的信仰是否純正。可以採用的是俄珥編的『聖經百科全書』,這也可以算作聖經辭典,可惜中文已絕版,或許在圖書館和舊書店裏還可能找到。
聖經分段的書
還有一本書也是需要的,就是比較好的分段的書。我們可以用『讀經一年一遍』。這本書的分段相當好,在世界各國有許多基督徒根據這本書的分段讀聖經。
若能備有這些參考書,在讀經的時候就便當得多。這些都是不可少的工具。
三 讀聖經的計畫
聖經是一部十分偉大的書,包括六十六卷,作者約有三十九人或四十人之多,內容非常豐富。我們讀這部書,必須有計畫。如果毫無計畫地來讀它,就不能有好的收穫。現在我們從各方面找出了二十八種讀聖經的計畫。這些計畫,我們若有時間,可以一一實行。比較年老的弟兄,也可以挑選幾個方法來讀。
(一) 主要的人
舊約聖經裏有許多主要的人,像亞當、亞伯、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約書亞、大衛、所羅門等。我們要把這些人的歷史仔細讀過,不只在舊約中找他們的歷史,也要到新約中去找他們的歷史。
例如亞當,普通的印象,總以為亞當的歷史是在創世記二章、三章裏,但是仔細閱讀聖經之後,就看見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也說到亞當的事,並且是相當緊要的。再讀下去,像以弗所書五章,也說到亞當。讀亞當的歷史,要看他如何在神的計畫中:看他如何受造;看他在受造之後那一種渾噩的情形,無罪的情形;看他和夏娃的關係;看他犯罪以後,神如何審判,如何應許;看他如何被趕出伊甸園外;看他在伊甸園之外的生活如何;再聯繫到末後的亞當是如何。我們花三四個月的工夫,好好地讀書它,就能開始明白聖經中好些基本的問題。
讀完亞當的歷史之後,可以讀亞伯的歷史。不要光看他在創世記的歷史,也要看希伯來書十一章怎樣說到他的事,要把全部聖經中和亞伯有關係的地方都看過,看神在這個人身上對我們說的基本的話在那裏。到底神悅納亞伯,不悅納該隱,原因在那裏?許多人以為亞伯的祭所以能蒙神悅納,不過因為裏面有血而已。但這是過分地偏於新約了,反而顯不出亞伯獻祭蒙神悅納的根本原因。原來人在伊甸園裏的工作是修理看守。後來人犯了罪,人藉耕種餬口是可以的,但是,人把餬口的東西拿來奉獻給神,就不可以,因為人已經有罪。該隱卻把地裏的出產獻給神,好像忘記了人已經犯了罪,所以他獻的祭不蒙悅納。一個孩子闖了大禍,卻若無其事,他的父母就不能悅納他。神最不喜歡人犯了罪而若無其事,好像沒有感覺一樣。該隱的錯就是犯了罪仍舊若無其事,而亞伯的態度是承認人犯了罪這個事實的存在。那個時候,牧羊不是為得糧食餬口(洪水以後纔有肉食(創九章三節)),牧羊的目的,就是為着獻祭,要把羊殺了,用牠的皮作衣服(創三章)。神對於人有一個要求,就是要人承認自己是罪人。亞伯就照着這一個要求來到神面前,所以神納悅他。
再下去看挪亞的歷史,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歷史。
(二) 女 人
在聖經裏,女人有專一的一條線,所以可以把女人單獨地歸作一類來讀。從夏娃讀起,看她如何受造,如何說話,如何單獨行動,如何墮落受刑罰;再看神如何給她應許,她如何能作眾生之母。然後可以讀撒拉,讀利百加,讀他瑪、路得、喇合、哈拿、亞比該、書拉密女等。一直下去,到啟示錄十二章那個懷孕的女人,十七章的那個大淫婦,十九章的羔羊的新婦等。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看見一條線,就是聖經裏面所有的女人,不管正面或反面,都是豫表那一個女人───教會───的各方面。
(三) 豫 表
要讀舊約的豫表,就得先有新約的根基。新約裏有基督,有救贖,有教會,有聖靈,這是四件屬靈的大事。舊約裏主要的豫表,就不外乎這四件。或者是豫表基督,或者是豫表救贖,或者是豫表教會,或者是豫表聖靈。舊約時代的人是先看見照相,後來認識本人;新約時代的人是先認識本人,然後去看照相。我們在實際上看見了基督、救贖、教會和聖靈,所以讀舊約的豫表就比較容易。
像創世記一章,以重造豫表新造。二章以夏娃豫表無罪的教會。我們想到自己就想到罪,因為罪和我們有了根深蒂固的關係;可是神給我們看見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是在罪之外,因為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是從創世記二章起,不是從創世記三章起。亞當和夏娃的關係,是從創世記二章起;所以亞當和夏娃的關係是在罪之外,就像基督和教會一樣,是在罪之外。我們千萬不要想到教會的時候就想到罪。從神的眼光來看,教會好像沒有罪一樣。主耶穌替罪人死是為着贖罪,但主耶穌為教會死不是為着罪,乃是為着生命。到創世記三章,有無花果樹的葉子,有羔羊的皮。到四章,有祭。往下讀到以撒,就問以撒豫表誰?是不是豫表教會?是不是豫表聖靈?是不是豫表救贖?是不是豫表主耶穌?看新約,更像是豫表主耶穌。從以撒來看,他不是憑着亞伯拉罕生的,也不是憑着撒拉生的,乃是憑着應許生的,所以以撒有一點像主耶穌。從撒拉來看,以撒是他父親的獨生子,這也有一點像主耶穌。從亞伯拉罕來看,以撒所有的一切都是從父親承受的,以撒都是享受,這的的確確有一點像主耶穌。神差聖靈到地上來,建立了教會,配給基督,將來作『羔羊的妻』;以撒的父親打發僕人到他本地本族去找出一個女人,就是利百加,作以撒的妻子,這也有一點像。把兩方面一件一件地對照,就能彀找出許多豫表的憑據來。我們讀加拉太書,看見以撒又豫表屬靈的基督徒。在教會裏,有一個以實瑪利代表肉體的行為,有一個以撒代表聖靈的行為。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從夏甲生的,是亞伯拉罕憑着肉體生的,所以代表人自己的行為。以撒是亞伯拉罕自己不能生的時候生的,是憑着神的應許生的,所以代表聖靈的行為。諸如此類,一章一章地看下去,就看見各種各樣的豫表。聖經各卷中豫表最多的是創世記,可以說創世記是全部聖經的秧田。
像出埃及豫表從世界裏得救;逾越節豫表擘餅;過紅海豫表受浸;路上的埋怨和曠野的飄流都豫表許多神的兒女在地上的情形;活水豫表聖靈。
像會幕豫表我們的主耶穌在地上的情形。會幕的事也豫表我們在世上的路程。會幕沒有地板,它是搭在沙漠上的。要到了新耶路撒冷,纔有精金的街道。所以,當我們在這世界經過的時候,與主的交通是榮耀的,而神要我們進入的是迦南地,不要我們停在沙漠上。
再往下去看民數記,就看見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經過四十二個站,然後進入迦南地。在這裏,每一個站都有的意思。讀那些地名就看見人飄流的情形如何,人怎樣纔能進迦南。
還有像利未記中的祭、節期和潔淨的條例等,都是清楚的豫表,我們要好好地讀。
再下去讀到約書亞記,這是一本豫表非常深的書。不是說約書亞記裏所有的豫表都很深,是說約書亞記裏有許多很深的東西。要明白以色列人怎樣進迦南,進迦南的爭戰到底如何,就必須先斷定到底迦南是豫表甚麼。有人認為迦南豫表天堂。但是,如果迦南是豫表天堂的話,難道天堂裏也有打仗嗎?我們仔細地讀,就看見迦南不能豫表天堂。迦南是豫表我們今天屬天的地位,迦南就等於以弗所書所說的天上。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而同時我們是與在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章十二節)。所以讀豫表的人,不要光讀約書亞記,也必須讀以弗所書。另外一方面,約書亞記不只要和以弗所書一同讀,還得和希伯來書一同讀。因為約書亞記的進迦南有兩個豫表:一面豫表屬靈的爭戰,這要聯到以弗所書;一面豫表安息,這要聯到希伯來書。那一個安息,很明顯地是指着國度說的。所以迦南不是豫表天堂,乃是豫表國度的安息。不是一切在羔羊血底下的人都進迦南,不是喫過逾越節羔羊的肉的人都進迦南,只有兩個人進了迦南,其餘的都倒斃在曠野裏了。蒙召的多,選上的少,所以迦南地是豫表國度。進迦南的豫表給我們看見誰能在國度裏掌權。若把這個基本的問題一解決,就能看見約書亞記裏面甚麼部分是豫表我們基督徒今天所得着的屬靈的地位,甚麼部分是豫表我們基督徒將來要得的獎賞。
士師記裏面那麼多不法的事,豫表人隨着自己的意思作事,發生許多紛亂的情形。
在撒母耳記裏面,我們看到人在那裏掌權,神將權柄給人。在合乎『神』心意的人沒有來之先,有合乎『人』心意的人出來。大衛是合乎神心意的人。大衛沒有出來之先,有合乎人心意的人出來就是掃羅。相當清楚,掃羅豫表敵基督掌權。我們又看到,神自己所揀選的君王如何戰爭,如何享受平安。有大衛的戰爭,有所羅門的榮耀。有災難中的掃羅,有災難後的大衛,有千年國度的所羅門。這些都是很清楚的豫表。
還有所羅門建造聖殿,豫表基督建立教會。聖殿在耶路撒冷,豫表教會在主的名下聚會敬拜,因為神的名字乃是放在耶路撒冷,只有耶路撒冷一個地方是神所承認、所揀選來立祂自己的名字的(王上十四章廿一節)。當耶羅波安起來的時候,他在伯特利和但設立了邱壇作敬拜神的地方,這是神所定罪的。神喜悅人只在祂自己名字所在的地方敬拜,不在別處敬拜。在復興的時候,就有王起來把邱壇除掉,但也有王並沒有把邱壇除掉,這豫表教會歷次復興的情形。後來聖殿被毀,豫表教會荒涼。此後尼希米、撒迦利亞、所羅巴伯等回來重建聖殿,雖然重建的沒有當初那麼榮耀,但已開始恢復站在當初的地位上。這是豫表教會的恢復。這一個恢復要到主再來纔能完全,並且那時教會要成為榮耀的教會。
(四) 豫 言
全部聖經約有三分之一是豫言。我們可以把全部聖經的豫言分作兩大類,就是主耶穌的第一次來,和主耶穌的第二次來。主耶穌的第一次來,在五經裏、在詩篇裏、在先知書裏都有。主耶穌已經來過了,好像讀關於主耶穌第一次來的豫言沒有特別的味道。但是,如果要讀豫言,還得注意主耶穌第一次的來。要把新約和舊約一切關於主耶穌第一次來的豫言,一一找出,並且寫下來。這有甚麼用呢?這能教我們找出豫言應驗的原則是如何。主第一次來的豫言的應驗是怎樣的,那麼主第二次來的豫言的應驗也必定是怎樣的。
聖經對於每一件東西的解釋,都有一定的律。凡是應當『靈然解』的地方,聖經的本文就指明出來。例如:啟示錄一章說主耶穌右手中的『七星』,是七個教會的使者,這不是按字面解,聖經本文就告訴我們了。主行走在七個金燈臺中間的『燈臺』,是指着教會說的,這也是聖經本文告訴我們的。豫表,都應當『靈然解』。像:亞當不是指亞當,是指基督;夏娃不是指夏娃,是指教會。可是豫言的解釋,卻有兩個基本的原則:一個是以屬靈的意思來解釋豫言,所以應驗是意義的應驗;還有一個是按字面來解釋豫言,所以應驗是字面的應驗。像馬太福音二章十七、十八節說,『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在拉瑪聽見號咷大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這是意義上的應驗。像使徒行傳二章十六節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意即今天這種情形就像約珥所說的那麼一回事,這也是意義上的應驗。至於主耶穌第一次的來,很多是按着豫言的字面應驗的,童貞女就是童貞女,埃及就是埃及,沒有一根骨頭折斷就是沒有一根骨頭折斷,這都是按着字面應驗的。既然主第一次的來很多是按着字面應驗的,那麼主第二次的來也就多數是按着字面應驗的。
還有,豫言有關於猶太人的豫言,有關於外邦人的豫言,有關於教會的豫言,三者是不同的。關於猶太人的豫言,摩西和巴蘭提得最多,當然在先知書裏也有。關於外邦人的豫言要特別注意但以理書。主耶穌在地上所提起的,像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也要注意。像啟示錄八至十一章、十三章、十五章、十六章、十八章,都是關於外邦人的豫言。關於教會的,有馬太福音十三章,啟示錄二章、三章、十二章、十四章、十五章,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我們要把豫言中關乎教會的,關乎外邦人的,關乎猶太人的,分別清楚。
關乎猶太人的豫言,可以說有兩個大幹:一個是關乎主的日子的,一個是關乎國度的地上的祝福。
關乎外邦人的豫言,我們要注意從猶太人亡國之後,在外邦人的日子裏所有神的豫言,像但以理書二章、四章、七章、九章的七十個七,一直到啟示錄,都是關乎外邦人的豫言。簡單地說,第一,從猶太人亡國到末期,特別是但以理書第二章整個大像的歷史;第二,就是末期的十角──十個王──怎樣,那另長的一個小角──一個王──怎樣,敵基督怎樣;第三,外邦人如何在千禧年裏面得福。
關乎教會的豫言:一,教會兩千年的歷史;二,被提;三,審判臺前;四,國度;五,永世。
(五) 時 代
神對付人是因時代而異的。每一個時代,神都有祂不同的方法。在這一個時代,神這樣對付人;在那一個時代,神那樣對付人。在這一個時代,人得救的方法是這樣;在那一個時代,人得救的方法是那樣。在這一個時代,神對於人行為的要求是這樣;在那一個時代,神對於人行為的要求是那樣。如果我們對時代分不清楚,就會感覺聖經中有的話是亂的;可是把時代一分清楚,就不感覺亂了。
關乎時代的劃分,有些解經家把它分作七個時代;但是按着聖經本身的分法,很自然地分作四個時代。第一是列祖時代。從甚麼時候起頭呢?從亞當起頭,因為羅馬書五章十四節說得很清楚──『從亞當到摩西』。雖然裏面有許多小轉彎,但不是大問題,總是『從亞當到摩西』。這是第一個時代。第二是律法時代,是從摩西到基督。到基督的甚麼時候為止呢?主耶穌說,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太十一章十三節,路十六章十六節)。主說到約翰為止,就是到約翰為止。第三是恩典時代,是從基督的第一次來到基督的第二次來(徒十五章十四至十八節)。雖然主仍注意猶太人,但是注意的中心已轉向外邦人,因為恩典時代已經起頭了。第四是國度時代,是從基督的第二次來一直到國度的末了(啟廿章)。
我們要注意:在每一個時代裏,人起初的地位是如何,人有甚麼責任,後來人怎樣失敗,神怎樣對付人。這些都得一一仔細地讀過。這樣,對於許多似乎矛盾難解的地方,就能彀迎刃而解了。
(六) 題 目
聖經裏有許多題目,如:(一)創造,(二)人,(三)天使,(四)罪,(五)撒但的國度,(六)救恩,(七)悔改,(八)基督的身位,(九)基督的工作,(十)基督的一生,(十一)聖靈,(十二)重生,(十三)永生,(十四)永遠的穩妥,(十五)成聖,(十六)稱義,(十七)揀選,(十八)赦免,(十九)義,(二十)釋放,(廿一)律法,(廿二)默示,(廿三)啟示,(廿四)基督的身體,(廿五)話語的執事,(廿六)神的權柄,(廿七)主的再來,(廿八)審判,(廿九)國度,(三十)永世,等等。起初的時候,一年可以讀一個題目,以後一年可以讀兩個題目,再後一年可以讀四個題目。
例如基督的身位,這一個題目很大,怎樣讀它呢?可以這樣分一下:(一)祂是神。這一位神,有祂作『道』的一面,也有祂作『神子』的一面。(二)祂作人。祂如何成為耶穌,如何發表祂作人的地方。(三)祂是神,也是人。祂在船尾睡覺,表明祂是人,祂起來平靜風浪,表明祂是神。祂赴婚姻的筵席,表明祂是人;祂變酒,表明祂是神。祂向撒瑪利亞的女人要水喝,表明祂是人;祂向她解釋活水,表明祂是神。(四)祂的歷史,就是祂在地上的生活。(五)祂今天的地位,升天之後的地位。(六)祂將來的地位,再來時的榮耀的地位。
又如基督的工作,我們也把它分一下:(一)身位與工作的關係,(二)主的代替,(三)滿足神的贖罪,(四)使人與神和好,(五)祂的接納、收留人,(六)祭司的職分,(七)中保的工作。
基督的一生這個題目可以分作:(一)降生,(二)死,(三)復活,(四)升天,(五)再來。說到祂的降生,必須看甚麼叫作降生。以降生的結晶來看,降生就是一切抽象的、屬乎神的,都變作具體的、屬乎人的。比方,我們說神的忍耐,甚麼叫作神的忍耐?我們不只不知道,並且不能知道。但是,主耶穌降生了,不只是道成肉身,並且是忍耐成肉身,那個抽象的忍耐,看不見的忍耐,現在變作具體的忍耐了。道成肉身的原則,就是給我們看見愛成肉身,聖潔成肉身,喜樂成肉身,順服成肉身……換句話說,本來一切屬乎神的德性,都是不可捉摸的,現在都變作可以捉摸的了。神變作人,抽象的變作具體的了。神所要的標準的人,就是這位耶穌。我們彀不上神的標準,所以我們不能親近神。這個幔子挂在那裏,幔子越好看,我們越不能進去。但是,感謝神,在這裏有死。死的意義是甚麼?一方面固然有救贖,另一方面是結束一切出於舊造的。死乃是舊造的結局,基督的死乃是萬有的結局。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死。還有復活,乃是新的起頭,是神的創造,是新的生命,不能被死亡拘禁。死沒有法子把生命留在裏面不讓祂活過來。死沒有那個能力。復活就是經過了死,經過了試煉,證明祂的能力。還有升天,就是在地位上勝過撒但,撒但是在我們的下面。基督的升天,是把我們放在和祂同樣的地位上,享用祂的得勝。主的再來,是新的權柄的彰顯。總而言之:降生,是說神的標準;死,是說一切不合乎那標準的舊造都了結了;復活,是新的起頭;升天,是新的地位;再來,是榮耀的顯現。這些在神面前是多麼寶貴的事。
(七) 神和人的關係
曾有人把聖經中所說神和人的關係分作:(一)神,(二)眾人(指着人類說的),(三)個人,(四)神而人,(五)人和神,(六)神在人中,(七)神在人上。這種分法非常好。第一是『神』,當然很清楚。第二是『眾人』,是人類,亞當的犯罪、墮落和一切在亞當裏的都在裏面。第三,『個人』,就是個人的犯罪和個人的刑罰。第四,『神而人』,是福音書裏所記的,主耶穌是神而人。第五,『人和神』,就是書信裏所傳的福音的道。第六,『神在人中』,就是神在人裏面的一切功能,是所有書信裏面更深的一部分。第七,『神在人上』,是指在國度裏,神在人上作王,一切將來的事,都包括在內。我們採用這個讀法的時候,若用七本簿子分別記錄,就很清楚。
(八) 紀 年
讀聖經的紀年,雖然沒有多大的用處,但是有一個益處,就是能使人養成一種仔細讀聖經的習慣。聖經裏面的年代都非常清楚。從人的被創造起,一直到主耶穌的降生,都能算得出來。亞當到洪水(挪亞),很清楚是一六五六年。後來從埃及進到迦南,士師多少年,列王多少年,加到但以理是多少年,一直到主耶穌來,每一段歷史都能從聖經裏把年日找出來。有的要到司提反的話裏去找,有的連向左躺着有多少年,向右躺着有多少年(結四章四至六節),也要算進去。從重建耶路撒冷,到主耶穌來,經過六十九個七(四百八十三年),也要去算。這樣,就能從亞當算到主耶穌來為止。從創世記起,好像神列着一個年表在那裏,從來沒有中斷。我們要讀聖經,就要學習作一個謹慎、仔細的人。
讀聖經的紀年,可以發現平時所不容易看得出的事情。例如:我們把開頭一段的歷史一算,就知道以諾在世上的時候,亞當還在世上。亞當是看見過神的人,以諾沒有看見過神。按我們想,如果人被提,應當是看見過神的人被提;而結果卻是以諾被提,亞當沒有被提。這就給我們學到了功課。再看下去,看見瑪土撒拉的名字,意即等他死的時候,有事情發生,剛好瑪土撒拉去世時洪水就到,這也可以看出聖經的準確。
又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給我們看見,恩典是在律法之前,不是在律法之後。我們必須知道這些年數,必須看見應許的恩典已經傳了四百三十年,然後纔傳律法。
讀聖經的紀年,在創世記裏容易找,在以後就不容易找。難處是在有人讀不出。例如:從以色列民出埃及到所羅門建造聖殿,共有多少年呢?列王紀上六章一節說:『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而使徒行傳十三章十八至二十二節卻說:『又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此後給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後來……掃羅給他們作王四十年。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這些年數加起來,一共是五百三十年。再加上大衛作王四十年(王上二章十一節),以及所羅門建殿以前的三年,總共是五百七十三年。所以,列王紀上六章所記的,比使徒行傳十三章所記的少了九十三年。為甚麼會這樣不同呢?原來根據士師記的記載,以色列人曾有五次作亡國奴,第一次是八年(士三章八節),第二次是十八年(十四節),第三次是二十年(四章二至三節) ,第四次是七年(六章一節),第五次是四十年(十三章一節),加起來剛好是九十三年。所以,似乎列王紀上漏記了九十三年,其實是它特意把亡國的年日略去不算,這就需要我們去把士師記所記的接進去。聖經的話像一串連環,沒有一個環是斷的,個個都接得上。神自己安排好了連環在那裏,我們去找出那個連環來就是。所以,讀聖經的紀年,對於訓練我們的準確性,有相當的用處。
(九) 數 字
聖經裏許多數字都有它的意思,如:
『一』是獨一無二的神的數目。
『二』是幫助和交通的數目(傳四章九至十二節),也是充分見證的數目(約八章十七節)。
『三』還是神的數目,因為神是三而一的神,『一』是指着神的聯合,『三』是指着神的完全。
『四』是三以後的第一個數目,也就是神的數目以後的第一個數目,所以「四」是受造的數目。例如:天有四風(耶四十九章卅六節,但八章八節),地有四方(賽十一章二節),伊甸園流出的河分四道(創二章十節),從海中上來的有四個大獸(但七章三節),代表受造之物的有四個活物,各有四個臉面,四個翅膀(結一章五至六節)。
『五』是人的分別的數目。像左手五個指頭,右手五個指頭;十個童女中五個愚拙,五個聰明。『五』也是人在神面前負責的數目。像耳是五官之一,大拇指是五指之一,大足趾是五趾之一;用血抹在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足趾上,就是說人如何分別出來在神面前負責。
『六』是人的數目。人是第六天造的。『七』是完全的數目,『六』趕不上『七』,人所作的都是趕不上神的。
『七』是完全的數目。這個完全是指今天暫時的完全,不是永久的完全。『三』是神的數目,『四』是受造之物的數目,把造物者和受造之物加在一起,就變作完全,神加人就變作完全。但這不過是『三』和『四』加在一起,所以是暫時的完全。聖經裏一切暫時的完全都用七,像一週有七天,馬太福音十三章裏面有七個比喻,啟示錄裏面有七個教會、七個燈臺、七個使者,又有七印、七號、七碗,這都是指暫時的完全,不是指永世裏的完全。
『八』是復活的數目。『七』是一個段落,『八』是『七』之後的第一個。主耶穌是在第八日復活的,所以『八』是復活的數目。
『九』是『三』乘『三,』是神的數目的加重。就是說,神的見證不只是神的話,並且是神對我們說的話。
『十』是人的完全。人的數目到十就完全了。像人手有十指,腳有十趾。
『十一』在聖經裏沒有甚麼意思。
『十二』的意思也是完全,這個完全是指永世裏的完全。完全的數目有兩個:一個是『七,』一個是『十二』。『七』是屬乎神的完全,是今天的完全。『十二』也是屬乎神的完全,卻是永世的完全。有一件事情相當希奇,就是到了新天新地的時候,七的數目就不存在了。新耶路撒冷有十二個門、十二個根基、十二個使徒的名字、十二樣寶石、十二顆珍珠,城牆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就是十二乘十二。這些都是永遠存在的,所以『十二』是永世的完全。為甚麼『七』是暫時的完全,而十二是永世裏的完全?原來三加四不過是神和人合在一起,不過是造物的主和受造之物相加,而三乘四乃是造物的主和受造之物相乘,意思就是二者調和在一起。『乘』和『加』不同。『乘』,是神和人不能再分,是造物的神和受造之物的合一,這一個合一是永遠的。所以『十二』所代表的完全是永遠的完全。
(一 〇) 比 喻
我們可以把聖經裏所有的比喻都讀過。我們仔細地讀過幾個比喻之後,就能相當清楚:解釋比喻是有一定的原則的,不是可以隨便解釋的。這一個原則一找出來,那麼將來遇見新的比喻,就知道怎樣去解釋它。
在一個比喻裏面,總有主客之分。我們必須分別主要的喻意在那裏,次要的喻意在那裏。主要的地方,非一點一點地解釋不可;至於次要的地方,有時候也需要細細地解釋,有時候就可以放棄它。例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所說的七個比喻,第一個是撒種的比喻。種是一種,地有四種,──一種的道,四種不同的心。這是主要的部分。我們要把那個道抓牢,把那四個不同的心抓牢。其他零碎的問題,像飛鳥來喫盡了的『喫』,就不是主要的;像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這個『倍』,也不是主要的,因為有的種種下去能有一千倍的,能有一千二百倍的,主都沒有說,所以這不是主要的。如果注意鳥的大小和牠飛的高低,或者注意倍數的問題,那麼路就走錯了。所以解釋比喻,必須先把主客分清楚。
還有一件事必須注意,就是沒有一個比喻是可以按字面解釋的。像撒種的比喻,『撒種的人』不是撒種的人,『田地』不是田地,『種』不是種。這是一定的,所有的比喻,都有它屬靈的意思,都得按靈意解釋。但這並不是說,一個比喻的每一點都要按着靈意解釋,而是說主位的要按着靈意解,客位的仍然按字面解。許多人把主位的每一點都解釋過,把客位的每一點也照樣解釋過,這是不對的。馬太福音十三章是主第一次講比喻,第一個比喻就是主自己解釋給我們聽的。主沒有把每一點都解釋,有的有解釋,有的沒有解釋。像那塊『好土』,『土』是指人的心,『好』是指善良誠實,主給我們解釋了,我們知道善良誠實的心是主要的意思。主在下面沒有對我們再解釋『結實』是甚麼,所以『結實』就不是主要的意思。解釋若過分瑣碎,就沒有屬靈的價值,路就走錯了。解釋比喻不是容易的,必須一個一個地花工夫求神的光,纔能解得合適。
(一一) 神 蹟
特別要注意主耶穌的神蹟。舊約的神蹟,像以利亞、以利沙的神蹟,也可以讀。新約中保羅的神蹟也可以讀。我們把神蹟當作一個專一的題目來讀,就要看見所有的神蹟都有它的特點。例如:醫治瞎眼的神蹟和醫治癱子的神蹟不一樣。眼睛是看得清楚的問題──瞎眼的是要看見;癱子是能力的問題──瘸腿的是要行走。讀的時候,先要把特點找出來,然後看主怎樣對付他們的難處,也就是在屬靈上怎樣對付我們的難處。
有的神蹟,主明顯地提起屬靈的教訓。像約翰福音九章主醫治那個生來瞎眼的人,主就明顯地提起,祂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再像約翰福音十一章主使拉撒路復活,主就明明地說,我是生命,我是復活。
有的神蹟,主雖然沒有明顯地提起甚麼教訓,但裏面必定有它的教訓,這是要我們到神面前去尋求的。像那一個癱子得醫治的事,就有屬靈的教訓在裏面。主醫治他的時候,對他說:『你的罪赦了。』可是,主耶穌不是光赦罪,主也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那人就起來,立刻拿了褥子當着眾人面前出去了。這就是屬靈的原則:光是赦罪不彀,必須能有生命的表現和屬靈的行走纔彀。沒有一個人能彀不起來行走而說是得了赦免。得了赦免,必定能行走;赦免是在行走之前,行走是赦免的結果。這是一幅非常清楚的圖畫。
(一二) 主在地上的教訓
把主所有的教訓都讀過。從馬太福音五、六、七章起,一直到十三章、二十四章、二十五章,都仔細地讀過。主的教訓,在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裏面也很多。像約翰福音十四章到十六章,也是很重要的。讀的時候,要注意:主耶穌說的話是在甚麼時候?是在猶太地的教訓,或者是在加利利的教訓?是對門徒說的,或者是對眾人說的?或者是對門徒說,也給眾人聽;或者是只對門徒說,而不給眾人聽。我們這樣讀,就能從新約裏得着中心的教訓。如果我們要作主的工,至少要把主的比喻、主的神蹟、主的教訓都好好地讀過。不然的話,沒有材料,手裏太空了,就不能應付需要。
(一三) 比較四福音書
這也是一種重要的讀法。為甚麼聖靈不寫一卷完全的福音書,而要寫四卷不同的福音書?為甚麼各卷所記的事情好像不一樣,事情的先後也好像不一樣,有的連數目都不一樣?我們若不好好的讀它,就不會覺得聖靈的默示是何等奇妙。
讀四福音,第一必須分段,並且要分得仔細。我們可以豫備一本比較大的簿子,把四卷福音按着事情的先後,分作四欄來記。例如:讀到主的家譜時,可把馬太一章一至十七節寫在第一欄內,再把路加三章二十三至三十八節寫在第三欄內;馬可和約翰都沒有記家譜,就讓第二和第四欄空在那裏。有的事情只有一卷福音記載,有的事情四卷福音書都記載。將來只要一查筆記簿,就能一目了然。如果把各欄所寫的都加以比較,就能看出它們的異同來。這樣把四卷福音書比較着來讀,就看見彼此不同的地方相當多,而這些不同,都是經過聖靈的安排的。
馬太一章裏的家譜,是分作三個十四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從大衛到被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從被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路加三章裏的家譜是倒敘上去的。馬太是亞伯拉罕記到大衛,路加是從大衛記到亞伯拉罕,馬太是從大衛記到被遷至巴比倫的時候,路加是從撒拉鐵記到大衛。馬太是從亞伯拉罕說起,路加是從亞伯拉罕上溯到亞當,所以馬太記的家譜如果分作三段,路加記的家譜就要分作四段。路加起頭一段是馬利亞的家譜,而馬太末了一段是約瑟的家譜。這些段落必須分得清楚,纔能看出其中的意義。
曾有人把啟示錄第四章所說的四活物,與四福音聯繫起來看。四個活物:(一)像獅子,獅子是百獸之王;(二)像牛犢,牛是勤勞的忠僕;(三)臉面像人;(四)像飛鷹,舊約曾說神如鷹把以色列人背在翅膀上(出十九章四節,申三十二章十一節)。馬太記載主耶穌是王,馬可記載祂是僕人,路加記載祂是人,約翰記載祂是神。四個活物與四福音所記的主的四方面恰好相合。
馬太是記主耶穌作王,所以在家譜裏特別指出祂是大衛王的子孫。路加說主耶穌是人,所以家譜從人的始祖亞當敘起。馬可說主耶穌是僕人,約翰說主耶穌是神子,所以都沒有記載家譜。這樣一比較,就能彀證實馬太是說主耶穌作王,馬可是說主耶穌作僕人,路加是說主耶穌作人,約翰是說主耶穌作神的兒子。
在四卷福音書裏都說到主耶穌的來,但記法不一樣。馬太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馬可說人子來服事,路加說人子來尋找,約翰說主來了是叫人得生命。諸如此類的事,在福音書裏很多,我們如果花工夫去讀,就要看見每卷福音都有它的特點。
四卷福音書結束時所記載的事,也是很有意思的。馬太是記復活(太二十八章六節),馬可是記升天(可十六章十九節),路加是記降下聖靈的應許(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約翰是記再來(約二十一章二十二節)。主耶穌復活以後,被接, 升上高天;升天以後,到了五旬節,有聖靈降下來;將來,主耶穌還要再來。四福音奇妙的排列,使四件事記載的次序完全符合。
馬太沒有記載主耶穌升天,因為馬太記載祂要與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可記載主升天,並說祂『坐在神的右邊,』因為祂曾取了奴僕的形像,存心順服,完成了工作,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路加記載主升天,因為神顧念比天使微小一點的人,要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所以主耶穌因人的資格升天,將來能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約翰沒有記載主耶穌升天,因為約翰記載祂是我們的生命,要住在我們的裏面。
馬太是按時代的道理記的,不是按事蹟的前後記的。路加是經過了詳細考察,『按着次序』編寫的(有的按時間前後,有的按題目次序)。馬可和約翰則都是按事蹟的前後記的。
我們可以另外買一本大字的福音單本,先把馬太分作五段或者十段,分好之後,就一件一件的來看,同時看其他三卷福音如何。有相同的,就把它類聚在一起;有不同的,就把它另外記下。不同的段要分得粗一點,相同的段要分得細一點。像前面所題起的馬太十三章裏撒種的比喻,在路加裏也有,那就得小心的分,纔能把它們很細的不同的地方找出來。要作到一讀就能知道這裏和那裏相同或者不同。這樣作,的確需要花很多的時間,四卷福音書至少要讀兩年,抄寫則大約三個月就彀了。
(一四) 大 章
聖經裏有許多重要的大章,像創世記二章、三章,民數記二十一章,申命記八章,都是大章。詩篇二十二篇和以賽亞書五十三章,都是非常大的章,因為在新約裏以它們的應驗為最多。但以理書九章,也是大章。在新約裏,馬太福音五章到七章,十三章、二十四章、二十五章,都是大章。約翰福音十四章到十六章也是大章。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也是大章。在聖經裏有三四十章這樣的大章,都要好好地明白它們的意義。
(一五) 過去、現在和將來
這是一種很簡單的讀法。把新約裏過去的事放在過去一項裏讀,現在的事放在現在一項裏讀,將來的事放在將來一項裏讀。像基督所有在地上的工作、聖靈的降臨、教會的起點,都放在過去一項裏讀。像主的代禱、主的作中保、教會的職事、聖靈的管制、聖靈的內住以及一切受恩之法(有的地方恩典是直接給的,有的地方神藉着另外的東西使我們接受恩典,像聚會、擘餅、受浸、按手等。神從這些東西給人恩典,不是直接給的,所以稱作受恩之法),這些都是現在的東西。像復活、被提、救贖、榮耀和神的新造,這些都是將來的事。救贖雖然是過去的,但又不是過去的,因為還沒有成全,要等到身體得贖纔能完全。肉體的身體若沒有解決,救贖就還沒有完全。主耶穌十字架上的救贖,不過是一個根基,要到我們將來身體得贖的時候,救贖的工作纔完畢。我們必須分清楚甚麼事情是神已經作的,甚麼事情是神現在作的,甚麼事情是神將來要作的。
(一六) 救恩、聖潔和職事
救恩,是指着我們得生命說的;聖潔,是指着我們的生活說的;職事,是指着我們的工作說的。關於主的呼召、主的血、主的工作等等,都可以放在救恩一類。把一切聖靈的工作,都放在聖潔一類。把忠心、見證、聖靈的能力,都放在職事一類。還有,像主的十字架,可以放在救恩一類;我們的十字架,可以放在聖潔一類;哥林多後書四章所說『耶穌的死』(或譯作『耶穌的殺』),可以放在職事一類。把我們的相信放在救恩一類,把我們的順服放在聖潔一類,把我們的忠心放在職事一類。聖靈賜生命是救恩,聖靈的工作是聖潔,聖靈的能力是職事。我們可以用三個字來代表:『為』我們的,『在』我們的,『經』我們的。凡一切『為』我們的都是救恩,凡一切『在』我們的都是聖潔,凡一切『經』我們的都是職事。『為』我作,稱它作救恩;『在』我裏面作,稱它作聖潔;『經』我作,稱它作職事或者事奉。我們可以把所有的教訓按類分列。只要把神為我、神在我、神經我這三個分開就清楚。可惜有許多人對於『神為我』和『神在我』分不清楚。例如:『基督的釘十字架』和『我們和主同釘十字架』,應該是『神為我』的事,可是羅馬教將釘十字架變作『在我』,就不對了。十字架從甚麼地方起纔是『在我』呢?是從我們自己的十字架起。是背十字架,不是釘十字架。背,是我們的;釘,是主的。這也說明了羅馬教和基督教的不同。聖經裏的『同死』是『為我』方面的東西,而不是『在我』方面的東西。羅馬書六章是同死,八章是治死,林後四章是殺死,所以羅馬書六章是救恩,八章是聖潔,林後四章是職事。我們必須在神面前弄清楚:『同死』絕對是救恩,是主作的,我們不過是得着而已;藉着十字架『治死』,是我們的事;『殺死』,是讓聖靈出來,這是在職事裏面的東西。我們不要以為這是簡單的事。有許多人對於『同死』的問題不清楚,就對於『治死』的問題也不清楚。同死的事實不是在我裏面,是在基督裏面。一切在基督裏面的都是救恩,在我裏面的都是聖潔,從我出去的都是職事。這些都是基本的認識。我們對於神的話必須看得清楚。
(一七) 金 石
聖經裏有各種金屬和礦石,這些東西也都有它們的意義,我們也要花一點工夫去讀它。不是說在這些東西裏面有甚麼啟示,乃是說,神要給我們啟示的時候,可以藉着這些材料對我們說話。我們裏面必須藏着許多聖經的材料,到需要的時候,纔能運用自如。
例如:金子是代表神的榮耀。凡是完全出乎神的,就以金子來代表。銀子是代表主的救贖。聖經中沒有題到用金子買東西,而是說用銀子買東西,銀子是表明救贖。換句話說,金子是代表神的身位,銀子是代表神的工作;金子是說到祂的榮耀,銀子是說到祂的贖價。銅是代表審判,鐵是代表人的權柄,鉛是代表罪。又如:新耶路撒冷城牆的根基是用各樣寶石修飾的,其中有綠色的寶石,綠色是基本的顏色,是地上生命的顏色,所以特別是指着聖靈的工作。我們讀金石的東西,要看它的本質再加上它的顏色。紅和朱紅的意義不一樣,紅指血,朱紅指罪。白、黑、紫,都有它們的意義。我們要把它們分類彙集,然後找出它們的意義。
(一八) 地 理
聖經中有許多國、許多城、許多山、許多江河、許多井,諸如此類,每一個都有它的意義。許多國如亞述、埃及、巴比倫、希臘、波斯,許多城如撒瑪利亞、耶路撒冷、該撒利亞、所多瑪、蛾摩拉、巴別、吾珥、示劍、伯特利、瑪哈念、吉甲等,都有它們的意義。有的意義是從字義來的,有的意義是從歷史來的。像伯特利是神的家,是從字義來的。像吉甲是除去肉體的豫表,是從歷史來的。像示劍是肩膀的意思,一切的負擔,一切的責任,一切的背負,都是示劍的意義,這是從字義來的。約書亞分地的時候,就有很多城的名字,裏面包含了屬靈的意義,我們要找出那些名字的意義來。固然在聖經裏面有許多字的意義需要查希伯來文的字典,但是,也有許多字的意義是聖經自己所提起的。所以,即使不懂希伯來文,也能查出不少地理名詞的意義。
山如西乃山、何烈山、利巴嫩山、毗斯迦山、橄欖山等,也都有它們的意義。何烈山就是西乃山,為甚麼有的時候說何烈山,有的時候又說西乃山,我們要把這個理由找出來。此外還有山谷,如欣嫩子谷、約沙法谷等。
江河如伯拉大河、埃及河、約但河等。
地理這一類所包括是相當多,應當把要緊的都讀過。但也不必花太多的時間,大概只要讀三四個月就彀用了。
所有地理名詞的意義,總是從兩條路來的:有的是從字義來,有的是從歷史來。像耶路撒冷、伯特利、瑪哈念,都是字義的。像各各他,一面是字義的,一面是歷史的;各各他是髑髏地,也是十字架。像伯拉大河,一面是字義的,一面是歷史的;歷史告訴我們,攻打耶路撒冷都是從伯拉大河來的,啟示錄裏面也是這樣說,所以它是代表背叛的權柄,背叛的勢力。像非利士是代表魔鬼黑暗的權勢,是根據歷史,不是根據字義的。還有一個地名像示羅,也很重要,因為教會的問題就是在示羅。這一些東西平日好好讀過,將來會有用處。
(一九) 人 名
聖經裏有很多的人名,其中主要的人名,聖經都已經替我們解釋了。聖經沒有解釋的,就需要到希伯來文字典或希臘文字典中去查考。在中文參考書中,有一本『聖經人地名意義彙編』,也可採用。像亞當、夏娃、該隱、塞特、亞伯、挪亞、麥基洗德、亞伯拉罕、撒拉、以撒、雅各、以色列、摩西、約書亞、撒母耳、大衛、所羅門、米甲、撒迦利亞、彼得等等,我們如果查考一下,就能看出它們的意義。這也是一種材料,要在平日準備好。
(二〇) 副 歌
在聖經裏面,有的地方忽然用另一種筆法,那種筆法在希臘文裏是和正文不同的,是近乎詩的筆法,不是散文的筆法,這種句子並不是一大段,只有兩句三句,我們姑且稱它作『副歌』。這要對希臘文有相當認識的人纔能找得出來。像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節,三章十五、十六節,提多書三章四至八節,羅馬書十章八至十節,提摩太後書二章十一至十三節,以弗所書四章八至九節,五章十六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四至十七節,它們的筆法結構都是歌的形式。(羅馬它九章到十一章也是用這一種筆法寫的。)我們讀出來的時候,要看見每一個副歌都摸着一件事、一個大道理,從得救起一直到被提。聖靈在這八個地方,用歌的形式來寫這些道理,其中必定有寶貴的意思。
(二一) 禱 告
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蛾摩拉的禱告,摩西為背叛的以色列民的禱告,大衛在詩篇裏的禱告,以斯拉記九章的禱告,尼希米記九章的禱告,但以理書九章的禱告,馬太福音六章主教門徒的禱告,約翰福音十七章主耶穌的禱告,保羅在以弗所書裏的禱告……我們把這些禱告一個一個在神面前好好地讀過,就能把整個禱告的問題解決。我們也能由此知道人到神面前去,應當用甚麼種的話纔能得着神的垂聽。在神面前心願大有用處,話語也大有用處。主耶穌對那個婦人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可七章廿九節)。可見禱告的時候,話語也是要緊的。話語不合適的禱告就不行。許多時候,我們來到神面前,一直說,都不行;等到有一句話兩句話好像是說出了我們所需要說的,就行。曾有一位弟兄肋膜發炎積水,好幾位弟兄姊妹怕他變作膿胸,在那裏禱告,但是許多話都沒有用。後來有一位姊妹禱告,只有一句話,就是:在陰間沒有讚美,在墳墓裏沒有感謝。到這裏話語通了,當天下午那位弟兄就起床了。禱告的答應與話語的行不行大有關係。話語行,就有神蹟。我們要學習這一件事,要熟悉禱告的路。
(二二) 難 處
要解決聖經的難處,有幾個基本的原則:
第一,我們必須先相信聖經本身沒有難處。如果有難處,必定是我們自己想左了、想錯了。
第二,要解決聖經的難處,不可以只根據本處的意思。沒有一處聖經可以只按着本處的意思來解釋。遇有難處,必須把別處聖經合起來看,纔能得着斷案。有難處的聖經,決不會與別處的道理起衝突。神寫聖經,不能寫這一邊而把那一邊忘記了。若有衝突,必定是我們的頭腦有病。
第三,有的話雖然是別處聖經裏所沒有的,但是我們也得相信。不可只根據我們的成見和理由而不相信神的話。
第四,要解決難處,就要尋找憑據,尋找聖經裏的憑據,也尋找理由上的憑據。神所說的話,絕對是充滿了道理的,神決不能說無理的話。
第五,我們所說的難處,是指解經上的難處,道理上的難處。(聖經裏的數字如有衝突,不要把它當作難處,這是抄寫上的錯誤。最近發現一本西乃山的古卷,就有許多抄寫上的錯誤。因為在教會受逼迫的時候,聖經被燬,抄寫不易,數字上的筆誤是難免的。這並不是默示有甚麼問題。如果有人因此攻擊聖經的本身,那是過分的。)
我們把以上的原則看清楚以後,就可以把聖經中所有難解的地方類聚起來,像:創世記六章二節的『神的兒子們』;民數記十六章三十節的『活活的墜落陰間』;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十四節的『有一個老人上來……掃羅知道是撒母耳』;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的『子也不知道』;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八節的『兩把刀』;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節的『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希伯來書六章六節的『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十章二十六節的『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的『在監獄裏的靈』,四章六節的『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這些可以說都是解經上的難處。其餘像『駱駝穿過鍼的眼』,已經解決有四百年了,這算不得難處。還有使徒行傳二十一章的保羅上耶路撒冷,也不是解經上的難處,而只是事情的難處。
現在我們要按以上的原則,具體地來解決一個舊約聖經裏的難處:
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和主耶穌的再來發生很大的關係,因為主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路十七章廿六節)。挪亞的日子怎樣呢?『神的兒子們』娶了人的女子。有很多解經家認為這件事是指着塞特的兒子娶該隱的女子說的。許多通俗本的解釋都是這樣說。但是這種說法是牽強的。『神的兒子們』娶了人的女子,生出『拿非林』(中文譯作『偉人』,英文譯本的意思是『巨人』,原文的意思是『墮落者』)。試問塞特的兒子娶了該隱的女子,生的兒子怎麼就變作『拿非林』?塞特是人,該隱也是人,這種人生出兒子來,怎麼會變作和普通人不同的另外一種人?所以這種解經是很牽強的。
到底『神的兒子們』是指着甚麼說的?那當然要特別到舊約裏去找。找的時候,憑據就來了。我們可以斷定說,這個『神的兒子們』是指天使說的。約伯記是一個很有力的憑據。約伯記的寫作還在創世記之前,創世記是摩西的時代寫的,約伯記是亞伯拉罕的時代寫的。這是許多人所公認的。後來的書所用的字眼,往往是順着從前的書下來的。約伯記一章、二章、和三十八章所說的『神的眾子』是指天使,所以創世記六章所說『神的兒子們』也必定是指天使。主耶穌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廿二章卅節)。這並不是說天使不會嫁娶,乃是說天使不嫁娶。神不許天使嫁娶,因為天使是靈。但是竟然出了一件事,是世界上最混亂的,就是創世記三章,撒但的靈進到下等動物──蛇──裏面去了。所以創世記三章是靈和下等動物的聯合。到了創世記六章,靈又和人聯合。天使是不應該嫁娶的,但是竟然娶人的女子了,所以生出『拿非林』來。『拿非林』出來的時候,神就要把他們滅絕。神要有天使,要有人,但不要有『拿非林』。神沒有造出這一類來,神所造的應該是『各從其類』。但是,鬼來和人聯合,在世界上就有了『拿非林』,所以神要重重地審判。後來,神為甚麼要滅絕亞衲族人?因為也是『拿非林』。本來『拿非林』在洪水的時候已經被滅絕了,但是到了迦南地,又有『拿非林』,所以又要滅絕。神不讓這樣的人存在地上。
猶大書六節所說的天使『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也是指着天使嫁娶說的。彼得後書二章四節所說的天使犯罪,也是指這件事。
創世記六章三節的話,在英文聖經譯得比較清楚,在希伯來文聖經就更清楚。中文譯本漏譯了一個字。原文是說:『人既然也變作肉體。』我們中文把這個『也』字漏譯了。甚麼叫作『也』?『也』的意思是第二個。比方說,你喫飯,我也喫飯,這個『也,』就是第二個。神說人『也』變作肉體,可見還有一個先變作肉體的。除了人之外,還有甚麼受造之物能和人相提並論?沒有別的,只有天使。人『也』變作肉體,就是說明天使已經變作肉體。找出了這樣的憑據,就有把握說『神的兒子們』是指天使而言。
固然,人在創世記三章就已犯罪,但創世記三章的犯罪,和創世記六章的屬乎肉體並不相同。犯罪是一個行為,不是一個性情;而屬乎肉體是說整個人受肉體的支配,這就成為一個性情了。我們不光要注意創世記三章所記的人的墮落,同時要注意人犯罪是越過越發展的:亞當是罪行,該隱是私慾,到洪水的時候,罪更發展起來,人屬乎肉體,犯罪就成為習慣了。人犯罪以後,聖靈一直在那裏和人奮鬥,直到人屬乎肉體的時候,奮鬥纔停止。創世記六章三節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這句話該譯作『我的靈就不與他相爭』。從伊甸園到洪水,聖靈和人一直在那裏爭。等到他們放縱情慾,也屬乎肉體,聖靈就不和他們相爭了。我們為甚麼要注意這一個呢?因為聖經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所以這個問題非解決不可。可能在『人子的日子』臨到以前,撒但的邪靈要到地上來,那時候有犯罪的天使,穿上了肉體。因為這些『神的兒子們』一直出問題,所以神要施行重大的審判。洪水的審判是空前的,迦南地的審判也是厲害的,在『人子的日子』還要有大審判。主要審判離開本位的天使。
離開本位的天使,是在三分之一(啟十二章四節)以內呢,還是在三分之一以外呢?恐怕是在三分之一以外的。猶大書六節:『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本位』一詞,在英文達祕譯本中譯作『original state』,意思不只是本來的『位』,並且是本來的『情形』。天使本來的情形是不嫁不娶,說他不守本位,就是因着嫁娶。『本位』是說他的情形,『住處』是說他住的地方。這些天使現在怎樣呢?『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七節『又如』的『又』字在原文是沒有的,第七節和第六節不是兩件事,第七節是解釋第六節。達祕和司蒂芬的繙譯都是這麼說的。這些天使就像『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這裏不是指所多瑪、蛾摩拉的人犯姦淫,是說天使像所多瑪、蛾摩拉的人一樣犯姦淫,並且是一味的行淫。換句話說,他們甚麼都不作,就是犯姦淫。別的都忘記了,就是犯姦淫。他們隨從『逆性的情慾』,他們是在那裏追求別一種的肉體,所以『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可以說,猶大書六至七節是創世記六章的解釋。
我們再舉一個新約聖經的難處的例子:
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節:『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這確是一個難處,人怎麼有權柄赦罪呢?從前羅馬教以這節聖經為根據,就有了所謂的『赦罪券』。其實這節聖經明明和上文連起來,上文說『你們受聖靈』,換句話說,主將祂的聖靈賜給祂的教會,叫教會在地上代表祂,作祂的器皿來赦免人的罪。這一種赦免,我們可以稱它為『假借的赦免』。比方: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時遇見一個罪人,他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他求神赦免,他痛哭、流淚、懊悔、誠心接受主耶穌,可是他對於赦罪的事還是不知道。那時候如果教會有人起來說,『神赦免了你的罪』,這個宣告就對那個罪人有極大的幫肋。教會所以能定規誰可以受浸,誰可以擘餅,就因為教會接受了聖靈,在聖靈的權柄底下,纔能作一個假借的手,赦免或留下誰的罪。當教會住在聖靈裏,呼吸着聖靈的時候,纔能赦免,並不是甚麼人可以憑著肉體的地位來赦免。我們若看見這一種的赦免是『假借的赦免』,就沒有難處了。
以上是解決聖經的難處的兩個例子。一切關於聖經的難處的解釋,必須有彀多彀清楚的憑據,必須顧到上下文,不可斷章取義,也不可存有成見。
(二三) 一卷一卷
我們也可以把聖經一卷一卷地拿來讀。把五經、歷史、詩篇、先知書都讀過,要記得每一卷的內容到底是什麼。讀先知書的時候,要把它分清楚,有多少先知是在被擄之前的,有多少先知是在被擄之時的,有多少先知是在被擄之後的。對新約也要這樣讀。要看新約的歷史是講什麼,教會的書信是講什麼,個人的書信是講什麼,豫言是講什麼。每一個神的兒女,對於全部聖經,不一定每一卷都能解釋,但至少要知道它講些什麼。我們至少要花兩年的功夫,把六十六卷聖經讀一個大概。如果要讀得比較熟一些,就要花五六年功夫。熟讀了每一卷的內容,就能認識每一卷的性質,也就能互相貫通。比方讀舊約的時候,我們也能聯繫到羅馬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這也是基本的學習,我們要注意它。
(二四) 熟讀幾卷
我們把全部聖經都讀了一個大概之後,就必須選幾卷再特別地熟讀它。這要相當精細地讀。
舊約最少要讀創世記、但以理書和雅歌。若是可能,在五經裡面加一卷,或者是出埃及記,或者是民數記,或者是利未記。關於豫言,或者再加一卷撒迦利亞書。以賽亞書固然有它特別的價值,不過好些豫言已經應驗了。撒迦利亞書也像但以理書一樣,有許多地方還沒有應驗,所以我們挑選它。
新約至少要讀馬太福音、羅馬書、以弗所書、啟示錄這四卷,因為這些都是基本的東西。再有工夫,或者讀約翰福音,讀哥林多後書。如果有五六卷特別讀得清楚,後來慢慢再加上,那麼十年二十年之後,就可能有一二十卷聖經是我們所熟識的了。
(二五) 基 督
許多人告訴我們說,聖經是專門講基督的書。全部聖經的目的,都是為着使人認識基督。從舊約到新約,有一條線一直給我們看見到底基督是如何。我們能從創世記一章裡尋到基督:二十六節神在神格裏商量如何造人,下一節就說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按文法,二十六節用「我們」,二十七節應該用「他們」,但是二十七節是說「祂」。相當明顯,這裡的「祂」是基督,因為在神格裏只有基督有形像,所以實際去造的時候,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的。
創世記三章說女人的後裔。馬太福音一章給我們看見,馬利亞的兒子是女人的後裔。一路讀下來,我們看見在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這幾卷書裡面,充滿了基督。還有在大衛的事上,在被擄前的先知書裏,像以賽亞書、約拿書,也充滿了基督。在被擄時候的先知書裏,像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及從被擄歸回的先知書裏,像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也都充滿了基督。
我們不只從豫言裏看見基督,也從許多的禮儀裏看見基督。第一,在創世記、利未記裏都有祭,一直到建造聖殿之後還有祭。在祭和犧牲裏面能看見基督。第二,在長大痲瘋的人得潔淨裡,在紅母牛灰的潔淨裏,在祭司的潔淨裏,也能看見基督。第三,在祭司的職分裏,在祭司所穿的衣服、祭司在神面前所辦的事情裏,也能看見基督。第四,在各種節期裏,也能看見基督。
還有許多的人豫表基督。這有兩種:一種是明說的豫表,一種是符合的豫表。什麼是明說的豫表?主耶穌說:『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路十一章卅一節) 。由此可見所羅門是主耶穌的豫表。主耶穌說:『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章四十節)。這也明明說出約拿是主耶穌的豫表。還有加拉太書三章給我們看見以撒也是豫表基督的。可是,約瑟就不是明說的豫表。雖然約瑟的經歷有許多點和基督一樣,但是在全部新約中,找不到一個地方說約瑟豫表基督。所以,不只有人明明地豫表基督,也有一種人像基督,這一種是符合的豫表。亞當、挪亞、約瑟、大衛或者約沙法,都是這一類的豫表。
此外,還有其他的豫表。像嗎哪、銅蛇、會幕、雅各的天梯等,都是豫表基督。在舊約裏,有時候用兩隻鳥來豫表基督,有時候用兩個王來豫表基督,有時候用兩個祭司來豫表基督,有時候用兩個領路的來豫表基督。兩隻鳥:一隻代表死,一隻代表復活。兩個王:一個代表爭戰的,一個代表和平的。兩個祭司:一個代表在地上的──亞倫,一個代表在天上的──麥基洗德。兩個領路的:一個是代表領出埃及的,一個是代表領進迦南的。諸如此類的豫表,都是講基督。
到了新約,我們看見在福音書裏有基督的歷史、基督的教訓、基督的神蹟、基督的豫言。在使徒行傳裏,看見祂今天的掌權。在書信裡,看見祂住在人裏面。在啟示錄裏,看見祂將來的掌權。我們從創世記一直到啟示錄,把有關基督的那條線找出來,就得到一個很好的訓練。
(二六) 詞
這個讀法是非常要緊的,範圍也非常廣大。我們前面已經講過題目的讀法。詞的讀法似乎有一些像題目的讀法,其實二者完全不同。題目的讀法是找一個題目在那裏讀,但不一定在聖經的字面上有那一個題目,乃是從靈裏,從內容上,來看這個題目。凡靈是一樣的,內容是一樣的,把它們都讀出來,那一個叫作題目的讀法。而讀詞乃是從聖經裏找出相同的詞,把它們合在一起來讀。我們讀詞的時候,可以一面讀聖經,一面用聖經彙編。在這裏我們列舉一些詞以供參考:(一)罪,(二)死,(三)悔改,(四)信,(五)赦免,(六)和好,(七)憐憫,(八)恩典,(九)義,(十)律法,(十一)律,(十二)生命,(十三)行為,(十四)舊,(十五)新,(十六)釘十字架,(十七)血,(十八)救,(十九)救贖,(二十)代替,(廿一)起(不是『官話和合本』裏的,是『文理和合本』裏的,指『復起』),(廿二)兒子,(廿三)祭司,(廿四)祭,(廿五)聖,(廿六)愛,(廿七)盼望,(廿八)心,(廿九)靈,(三十)光,(卅一)喜樂,(卅二)平安,(卅三)真理,(卅四)榮耀,(卅五)禱告,(卅六)祝福,(卅七)應許,(卅八)安慰,(卅九)糧食,(四十)順服,(四十一)受苦,(四十二)試探,(四十三)世界,(四十四)肉體,(四十五)血氣,(四十六)怒氣,(四十七)思念,(四十八)世代,(四十九)凡,(五十)山。若是要加,還可以加上三四倍,但就是這些也足彀初學的人讀了。這種讀法,是叫我們在聖經裏注意這些詞的意義,並知道這些詞用了多少次。我們把主要的詞都寫下來編一編,就能彀明白神對於這些詞怎麼說。
比方,我們讀『喜樂』,就把關於喜樂的聖經節找出來,把特別關於喜樂這件事的教訓寫出來,然後把它們類編一下。例如:在甚麼時候應該喜樂?我們的喜樂是從那裏來的?甚麼種的人不能喜樂?我們怎樣纔能喜樂?這樣,我們對於喜樂這個問題就有了認識。
又如在聖經裏有一個辭───『糧食』。我們查查看,在那些地方有『糧食』這個詞。我們查出在約翰福音四章有『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在詩篇三十七篇有『以祂的信實為糧』,還有以色列的十二個探子從迦南地回來的時候,探子中有人報告說:『我們在那裏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但是,約書亞和迦勒說:『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民十三章廿五節至十四章九節)。我們把這些講到糧食的地方都放在一起,就看見有三種糧食:第一,遵行父的旨意就是糧食。凡一切遵行父旨意的人,都是越過越強的,因為他們有糧食喫。主耶穌因為飢餓,纔打發門徒去買餅。可是當門徒買食物回來之後,主說:『我有食物喫。』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麼給他喫嗎?』主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給我們看見,作工不應該越作越軟弱,應該越作越剛強。不只禱告能使我們飽,並且作工也能使我們飽。我們如果在工場上像我們的主一樣,好好地事奉神,自然而然會越作越覺得飽,因為遵行父的旨意就是我們的糧食。第二,神的信實就是糧食。神是信實的神,我們可以喫祂的信實。神一次一次地聽我們的禱告,我們就一次一次地比前更強;我們一次一次地相信神帶領我們過去,我們就一次一次地比前更飽。越信靠神就越覺得飽足,就越顯得剛強。神的信實是我們的食物。第三,『拿非林』也是糧食。我喫掉一個『拿非林』,我就會強一些。我今天喫一個,明天會喫兩個,後天會喫四個,我會一次比一次更飽足,一次比一次更強壯。有許多人所以軟弱,就是因為沒有勝過迦南地的『拿非林』。換句話說,任何的艱難,都是神給我們的糧食。如果我們喫不下,就會餓;喫得下,就強壯,艱難就過去了。
曾有弟兄讀過『呼召』或『神的召』這個詞。他引了幾十節聖經,分作十段。我們現在把它列在下面,以供參考:
第一段──呼召的來源:
一 最初的根源──神(帖前二章十二節)。
二 居間的來源──耶穌基督(羅章六節)。
第二段──被呼召的人:
一 範圍:普遍的──所有的人(林前一章廿四節)。
二 範圍:屬靈的──罪人(路五章卅二節)。
三 神的估計──蒙憐憫的器皿(羅九章廿三、廿四節)。
四 實際的事實──有智慧的不多(林前一章廿六節)。
第三段──呼召的目的:
一 悔改(路五章卅二節)。
二 救恩(帖後二章十三、十四節)。
三 平安(西三章十五節) 。
四 光(彼前二章九節)。
五 交通(林前一章九節)。
六 服事(羅一章一節)。
七 自由(加五章十三節)。
八 聖潔(林前一章二節)。
九 受苦(彼前二章廿一節)。
十 永生(提前六章十二節)。
十一 永遠的產業(來九章十五節)。
十二 永遠的榮耀(彼前五章十節)。
第四段──呼召的原則:
一 按着神的計畫(羅八章廿八節)。
二 按着神的恩典(提後一章九節)。
三 不是按着人的功勞(提後一章九節)。
第五段──呼召的範圍:
一 在主裏(林前七章廿二節)。
二 在恩典裏(加一章六節)。
三 在平安裏(林前七章十五節) 。
四 在聖潔裏(帖前四章七節)。
五 在身體裏(西三章十五節)。
第六段──呼召的方法:
一 藉福音(帖後二章十四節) 。
二 藉神的恩典(加一章十五節)。
三 藉神的榮耀(彼後一章三節)。
四 藉神的性情(彼後一章三節)。
第七段──呼召的性質:
一 聖潔(提後一章九節)。
二 上面(腓三章十四節)。
三 屬天(來三章一節)。
四 謙卑(林前一章廿六節)。
第八段──呼召的要求:
一 繼續在裏面(林前七章廿節、廿四節)。
二 照着行走(林前十七章七節)。
三 要與呼召相配(弗四章一節)。
四 要與呼召的神相配(帖前二章十二節)。
五 要殷勤(彼後一章十節)。
第九段──呼召的鼓勵:
一 得指望(弗一章十八節,四章四節)。
二 賞賜(腓三章十四節)。
第十段──呼召的擔保:
一 神的性情──信實(林前一章九節,帖前五廿四節)。
二 神的計畫(羅十一章廿九節)。
三 神的恩典(羅八章卅節)。
在這些聖經節裏,都有『呼召』這個詞。他就是把這些聖經節拿來編一編,把它分為十段。這樣一作,就對於呼召的事能有相當清楚的認識。像這一類的詞,如果學了幾十個,對於聖經的認識就有了一點根基。
例如:我們讀創世記就要注意『世代』(原文),像五章一節『亞當的世代記在下面』云云。我們讀出埃及記要注意『這就是神的命令』云云。在利未記裏我們看見『聖』字是特別常用的。在詩篇裏我們看見『你的話』、『仇敵』、『等候』、『細拉』等詞是常用的。在箴言裏我們就看見『智慧』、『撒謊』、『惡』、『懶惰』、『驕傲』、『心』、『舌』、『嘴脣』、『眼睛』等詞是常用的。在傳道書裏,我們看見『虛空』、『日光之下』是常用的。在雅歌裏,我們看見『愛』、『沒藥』是常用的。在馬太福音裏,我們看見『義』、『天國』是常用的。又像『山』,在馬太福音裏最少就記着有八次在山上(四章八節,五章一節,十四章廿三節,十五章廿九節,十七章一節,二四章三節,二六章卅節,二八章十六節),每一次都有事情。在馬可福音裏我們看見『立刻』(在『官話和合本』當譯作『就』)。在路加福音裏我們看見『人子』。在約翰福音裏我們看見『差遣』、『世界』、『父』、『住』。在使徒行傳裏我們看見『靈』。在羅馬書裏我們看見『死』、『信』、『義』。在加拉太書裏我們看見『愛』字少用,『聖』字沒有用;在以弗所書裏我們就看見『愛』字用得很多,『聖』字也用得很多。這些要特別加以注意,不可馬虎過去。有時候,在一段或幾段聖經裏面有多次用同樣的詞。例如:歷代志上十六章和詩篇七十一篇,共有七次說『繼續』(『官話和合本』譯作『常』、『常常』或『時常』)(代上十六章六節、十一節、卅七節、四十節,詩七一篇三節、六節、十四節)。在詩篇八十六篇裏有八次說『因』或『因為』。在約書亞二十三章有十三次提到『耶和華你們的神』。在以斯拉記七章說到七種神的東西(神的手,神的律法,神的殿,神的旨意,神殿的壇,神殿的當差的人,神的智慧)。保羅在他的書信裏說『無論作甚麼』共有三次──無論作甚麼,都要在主的名裏作;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裏作;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作(西三章十七節、廿三節,林前十章卅一節)。約翰福音和約翰書信共有六次說『喜樂滿足。』(約三章廿九節,十五章十一節,十六章廿四節,十七章十三節;約壹一章四節;約貳十二節)。保羅的書信有五次說『感謝神。』(羅六章十七節,七章廿五節;林前十五章五十七節;林後二章十四節,九章十五節)。在啟示錄裏的『得勝』,在彼得書裏的『寶貴』,在腓立比書裏的『喜樂』,都有它們的目的和意義。讀聖經的時候,要把這些特別顯著的詞讀出來,也要它牠們編成一個道理的綱要擺在那裏。這對於我們有很大的益處。
(二七) 道 理
聖經裏基本的道理約有七個:(一)父神,(二)神的兒子,(三)聖靈,(四)罪,(五)救贖,(六)基督徒的生命和生活,(七)將來。這些都是重要的道理,也就是神學。
關於『父神』這一個道理,我們可以把神的名、神的心、神的本質、神的德性、神的能力、神的權柄、父和子的關係、神怎樣救贖等等,一一的找出來看,把有關的聖經節都搜集在一起。
主耶穌來到地上,祂自己說祂是子,所以主耶穌永遠是子。但是子的標明是從復活起的,因為希伯來書一章五節說『我今日生你』,是指主復活說的,羅馬書一章四節也說,『以復活標明祂是神的兒子』(照原文直譯)。
父和子的道理讀完了,可以讀關於聖靈的道理。要明白聖靈,就至少要明白聖靈在人外面的工作和聖靈在人裏面的工作。要把聖靈在人身上和在人裏面的工作分開。這一個如果分不清楚,就對於聖靈讀不清楚。
再讀關於罪的問題、救贖的問題,還有神的兒女活在地上的生活的問題,和將來的問題,我們要一個一個都讀過。差不多所有的『神道學』都是講這七件事。對於這七件事清楚明白之後,就對於基本的道理都有把握了。
(二八) 聖經中道理的進步
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還得認識一件事,就是聖經乃是神藉着多次多方的啟示賜給我們的(來一章一節)。神不只是多方在那裏啟示,也是多次在那裏啟示,並且每一次神的啟示總比前一次進步。我們必須從聖經裏讀出神的道理是如何進步的。這並非說聖經裏的啟示是不完全的。神在全部聖經裏的啟示是完全的。可是,神的啟示是逐段進步的。神在第一個階段裏有祂的啟示,到第二個階段裏,神的啟示再加上去,到第三個階段裏,神的啟示又加上去,到以後的階段裏也是這樣,一直到完全的地步。神的啟示在每一個階段裏,不能說是不完全,可是比起全部的啟示來就顯得不彀完全。像神對亞伯拉罕所啟示的,在亞伯拉罕的時候是完全的,可是今天我們從全部啟示看來,就覺得當初亞伯拉罕那個時候的啟示是不彀的。所以我們要學習看見:神的啟示如何從亞當來,神的啟示如何從挪亞來,神的啟示如何從亞伯拉罕來,神的啟示如何從以色列來,神的啟示如何從摩西來……一路下來,神的啟示越過越進步。
我們還得學習把神時代的道理和神永遠的道理加以分別。在聖經中有的道理是為着一個時代,有的道理是為着永遠的。有時候,神對於一個時代出了一個命令,但是那個命令並不是為着永遠的。例如: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把迦南人滅絕,這是時代的道理,不是永遠的道理。我們要找出時代的道理,也要找出永遠的道理,這是非常重要的。有的話是時代的話,是對當時的人講的,不是對所有的人講的;也有許多話是永遠的話,那些話對當時的人講和對以後的人講是一樣的。讀聖經要分別甚麼是時代的道理,甚麼是永遠的道理;甚麼是那個時候的,甚麼是一直繼續到永遠的。這兩個要分別得很清楚,否則會遇到許多難處不能解決。
有許多人有一個錯誤,以為所有舊約的話都是為着舊約的人說的,就把全部舊約都當作時代的道理。有許多人另有一個錯誤,說所有舊約的話都是對我們說的,就把全部舊約都當作永遠的道理。我們要把時代的道理和永遠的道理分開。神對於某一個階段的人說的話,如果只有當時的用處,我們就稱它作時代的道理;如果對於每一個階段的人都有用處,我們就稱它作永遠的道理。而永遠的道理是有進步的:在這一個階段裏,神只說一兩句話;在那一個階段裏,神再多說一兩句話。但是有一點我們要注意,就是道理的進步只能在聖經的範圍之內;在聖經以外的道理,不能算是道理的進步。
我們讀創世記,看見神是創造者,神是管理者,神是賜律法者,神是審判者,同時我們也看見神是救贖者。我們從舊約裏看見關於神的道理是越過越進步的,全部舊約把這五方面講得很清楚。在創世記裏,我們也看見人的創造是榮耀的,人的墮落是羞愧的,人需要救恩,人尋找神,人用行為想得救。創世記裏關於人的道理是這樣講,全部新約書就把這五個關於人的道理講得更仔細。這就叫作道理的進步。
從亞當起,一直到撒母耳為止,我們看見『神治』,神直接管治祂自己的子民。從大衛、所羅門起,一直到被擄到巴比倫為止,我們看見『王治』,神藉着君王管治祂的子民。從巴比倫回來到主耶穌為止,我們看見『先知和祭司治』。從『神治』到『王治』,到『先知和祭司治』,從起頭到末了,是從外面的約束走向裏面的約束。外面失敗了,但是裏面有『義』來了。那個道理越過越進步。
到了新約,四福音明顯地講到基督,那是更進步了。我們可以把四福音分作七大段來看:
一 主耶穌在那裏證明祂是彌賽亞。那是在耶路撒冷、猶太地、撒瑪利亞,就是約翰福音一章到四章的情形。
二 彌賽亞的證明一過之後,天國的問題就出來。像馬太福音四章,天國的宣告;五章到七章,天國的內容;十三章,天國的奧祕。第二段是進步到天國的問題。
三 關於證明神的兒子的身位,是從主變餅給五千人喫飽起頭的,這就是約翰福音所特別記載的。雖然別人也記載,但約翰所記的有它特別的用意。約翰特別記載主變餅給五千人喫飽的事,是證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從這裏下去,就是彼得在該撒利亞承認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再接下去,就是主在『變化山』上改變形像。這些都是為着證明主耶穌的身位。
四 從『變化山上』下來以後,祂就面向耶路撒冷去。這一位基督是受苦的、受死的(太十六章廿一節,路九章卅一節)。
五 主耶穌進了耶路撒冷,就講到祂的再來。接下去是馬太福音二十四和二十五章主在橄欖山上的豫言。
六 逾越節的晚上,主耶穌在一間樓上對門徒講道,是講聖靈降臨的問題,和葡萄樹的比喻等等(約十四至十七章)。
七 復活的基督給門徒傳福音的使命。
我們在讀福音書的時候,把關於基督的這七段歷史,像七座山峯那樣擺好之後,就能對主耶穌所作的事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
到了使徒行傳,比較重要的有三件事:(一)主耶穌的復活,(二)主耶穌的掌權,(三)主耶穌的赦免。就是說,有一位復活的主,祂今天掌權,同時,今天又要傳赦罪的道給所有的人。可見使徒行傳比福音書更進步了。
到了後來,保羅的書信來了。我們要注意保羅的書信在聖經裏的次序,和他寫書信的年代的次序。他最先寫的是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是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是哥林多前書,第四是哥林多後書,第五是加拉太書,第六是羅馬書,第七是腓利門書,第八是歌羅西書,第九是以弗所書,第十是腓立比書,第十一是提摩太前書,第十二是提多書,第十三是提摩太後書。(希伯來書如果算是保羅寫的話,那就在提摩太前書之前。)保羅的這些書信,可以分作四類:
一 帖前、帖後是講主再來。
二 林前、林後、加拉太是更正一般信徒的錯誤。
三 羅馬、腓利門、歌羅西、以弗所、腓立比是講基督。
四 提前、提多、提後是講教會的行政、秩序等一般的問題,對於啟示並沒有增加,因為神給保羅的啟示到以弗所書已經達到最高峯了。
由此可見,聖經中的道理是一直在那裏進步的,進步到保羅的時候,教會的問題完全解決了,信徒的錯誤也完全更正了,教會的豐富一直出來,基督的再來的問題也峯出來了,這是進步。至於下面的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和猶大書,是另外一種性質,另有它們的特點,有人稱它們為『普通的書信。』希伯來書給我們看見新約,雅各書給我們看見行為,彼得前後書給我們看見受苦與希望,猶大書給我們看見真道的保守。這些書信是為着解決基督徒零碎的問題,在啟示上並沒有進步。到了最後,有約翰的書信和約翰的啟示錄。在這裏面,約翰又進了一步。保羅給我們真理,約翰給我們神學。約翰特別給我們看見基督教的那個實際的東西,就是神的生命。約翰的書信和他的啟示錄是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
聖經裏面的道理都在那裏進步。每一個道理都有它的最高峯。在這一卷書裏有啟示,在另一卷書裏又增加啟示……到了又一卷,啟示就達到了最高峯。例如:『義』,要從馬太福音起,看義怎樣動身(其餘三卷福音書不必多注意),到了羅馬書、加拉太書,義的路已經走到最高峯。又如教會的問題,從馬太福音十六章動身起,一步一步地走到以弗所書就解決了。再如生命的問題,是從約翰福音動身的,一直到約翰的書信,就到了最高峯,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這樣一卷一卷地去看,就能看見問題從那裏開始,在甚麼地方有補充增加,在那一卷書把這個問題徹底地解決了。很希奇,在有一卷書把這個問題解決了之後,下面就不講了。總有一卷書解決一個問題或幾個問題;解決完了之後,對
於這些問題或者是不提,或者是略過去,再沒有新的啟示了。到全部聖經都寫完的時候,神的啟示也都達到了最高峯。神的啟示一直增加到聖經的終了,就達到最完全的地步。
所以,我們讀聖經的時候,要作兩件事:第一,要找出聖經裏的啟示在那裏,就是有一個道理是從甚麼地方起頭的;第二,要找出在甚麼地方有新的意義或者新的啟示。一步一步地找出來,記下來。在這一卷裏有這一個起頭,在那一卷裏有新的解釋,在另外一卷裏有新的啟示。不管是新的解釋也好,是新的啟示也好,都把它編一下。我們把所有的啟示、解釋,合在一起,分析清楚,來斷定一個真理,這就是神學。正規的神學,就是要看見聖經裏的真理。這個可以叫作教義的神學。我們這樣去讀,就能對聖經的真理有清楚的認識。
關乎讀聖經的方法,我們講到這裏為止。
最後,我們還要重複地說,人必須對。不然的話,即使把前面所說的二十八種讀經的計畫都作到了,仍然於我們無益,因為『字句是殺害的,而靈是給生命的』(林後三章六節,照原文直譯)。我們並不是說,要等人豫備到了完備的時候纔去讀聖經,而是說,在讀聖經的中間,一定要注意人在神面前的情形。我們必須一方面在神的面前有對的情形,一方面在讀聖經的方法上也肯多花工夫,這樣纔能有豐富的收穫,纔能有豐富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