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希伯來書十章十九至二十二節:「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着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這段聖經主要是說到主爲我們所作成的,末了,從「就當」以下,則說到我們所應當作的。神既已爲我們作了這許多,我們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在此我們先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新約時代和舊約時代的分别。新約時代的信徒是從在神面前已經得着的地位上再一步步的往前;而舊約時代的人卻先要一步步的往前,然後或者可以得着那個地位。換句話說,舊約時代的人在神面前是毫無地位的。他們像學生投考學校,不知道自己是否考得上。他們對將來在神面前的地位也沒有把握,所以都戰兢恐懼地敬拜神,盡力討神喜悅,盼望將來有一天能得着那個地位,就是得着永生。
但是新約時代與舊約時代迥然不同。舊約時代,人盡力去親近神,爲要得着一個地位;新約時代卻是神先將地位給人,並且那地位是永不改變的。感謝神,每一個新約的信徒「都在基督裏有了地位,有了永生,所以祇管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認定自己的地位
弟兄姊妹,今天我們所要作的,就是站在神所賜的地位上。人一得救之後,頭一件事就是要認定自己所站的地位。神的話是說,每個在主裏的人都已經有了一個地位,也就是說,都已經成了神的兒女,可以來親近神了。若有人認爲必須自己努力作好,然後纔能得救的話,他就是不認識神也不認識神的話的人。
有一次,我在一個地方傳福音,約有六七天之久。最後一天,我問聽衆說:「你們信了耶稣沒有?」許多人都說:「信了。」於是我再問:「你們信了之後,得着了甚麽?」這時竟無一人能回答。後來我就說:「知道自己已經得救的,請擧手。」當時約有六百人聚會,誰知祇有三個人舉手,而這三人還不是當地的,是我從别處帶去赴會的信徒。這眞是太奇怪了,信主的有六百人,知道自己得救的竟然祇有三人!
一九二四年,我到漳州聚會時,也問過同樣的問題。我一問他們信了耶稣沒有?即刻就有一千多隻手舉起來。我再問:「有誰知道自己有永生,不會沉淪,一次相信就永遠得救的?」結果臺下沒有一個舉手。我對他們說:「主說,凡信祂的人就有永生; 你們既然信了,怎麽還不知道自己有永生呢?」
還有一次,我到潮汕一個縣城去聚會,竟然有許多長老、牧師、執事和敎導人的也不清楚這件事。他們整天傳道救人,卻不明白自己站在甚麽地位上,也不知道人信了耶穌就有永生,不會沉淪。他們對這件事沒有半點把握!
不祇在人數衆多的聚會中如此,就是私下和人談論時,我也遇見過不少這樣的人。有一回,一個婦人來對我說,她的祖父母、父母都是信主的,她自己也信了。說着,還把十誡都背出來。後來我問她說:「如果妳此刻離世,妳能知道自己得救了麼?」她說:「我不敢講。不過我在世盡力作好,盡力事奉主,到那ー天,主若開恩可憐我,叫我上天堂,我就得救了,否則就不能得救。」後來我用了很長的時間,把主的話告訴她,她纔恍然大悟。
又有一次,我和一位靑年神學生談話,他對得救的事也不明白。他說:「我現在盡力工作、行善,將來神若看我配上天堂,我就得救。如果我現在就說自己已經得救了,那豈不是太誇口,太驕傲了麽?」我也花了不少的工夫,纔帶他認識了這個得救的地位。
爲甚麽這許多相信了耶稣的人,都不敢說自己已經得救了呢?這是因爲他們不相信聖經是神的話。神說的話永不改變,必定成就。許多人想,我應當盡力作工、行善,盼望將來神救我; 但是神的話並非這樣說的。況且,盼望並不是信。那些盼望得救的人,都是對主所成就的救恩沒有信心。他們祇盼望神的應許,神的恩賜,卻不肯信祂,這是神不喜悅的。
能否自知有永生?
現在我們要來查考,究竟信徒能否知道自己有永生?能否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了?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不該照着自己的看法或想法說甚麽,乃要從聖經—神說的話 — 來斷定。
我們先看約翰壹書五章十三節:「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末一句話不是說要叫你們「盼望」有永生,乃是說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是指我們這些信徒;「神兒子」就是基督。約翰寫信給信耶穌基督的人,目的就是要叫信神兒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由這節聖經看來,我們都該知道自己有永生。
請再看使徒行傳十三章三十八、三十九節:「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原文)頭一句是說,你們「當曉得」,赦罪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 接下去又說,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我們能否知道自己已蒙赦罪、被稱義了呢?能。保羅告訴我們說,我們應當曉得我們是被稱義、蒙赦罪的人。凡是信的人,都應當曉得這事,不需要别人來告訴你。
再看哥林多後書五章一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節聖經好像是命令的話。「原知道」意思是說,不必人說,也不必花工夫,費力氣,而是早就該知道、領會的了。我們應知道甚麼呢?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身體)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帳棚(就是復活的身體)。保羅清楚知道,我們在地上的身體若死了,必得着復活永存的身體到主那裏去。換句話說,也就是得救了。或許有人要說,保羅是主的使徒,爲主作工,又愛主,他死後,當然會得到復活的身體。像我這樣旣不熱心又不愛主的人,若是死了,恐怕不會得到復活的身體。但是保羅不是說「我」知道「我」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毁了……,不,保羅是說「我們」,包括了所有信主的人。這就給我們看見,信的人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是已經得救了的。
接下去六節又說:「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内,便與主相離。」第八節說:「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保羅知道他離開身體後要到何處去;他知道他不是到一個可怕的地方去,乃是永遠與主同住。所以他能坦然無懼,對死亡毫無懼怕。這也給我們看見,得救不是要等到將來纔知道,乃是現今就能知道的。
再看提摩太後書一章十二節:「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 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保羅爲何說這話?他信主的時候是將甚麽交付給主呢?乃是將永生和得救的事交付主。他深信主能保全他所交付的,直到見主面的那一天,都得保全,不至失落。
這幾處聖經都見證說,我們在地上時就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是已經得救了的。因此,請不要推辭說,我將來在神「面前受審判時,纔知道我是否能得救。我再說,得救與否是今天就可以知道的。
如何得永生
那麽,怎樣纔能得永生呢?現在我要把得永生的路說一說。
新約聖經中最少有一百五十次說到信的人有永生、有生命、不被定罪,乃是得救的。就如我們最熟悉的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那裏說,神愛世人,愛到一個地步,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神的愛子—耶稣基督—已經爲罪人死了,完成了救贖的工作。因此神就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節聖經說出一個事實、一個條件和一個結局。事實是:神差耶稣降世,爲人贖罪,作世人的救主。條件是:人人都當相信。結局是:信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事實是神作的,條件是人行的,結局是人得救了。主旣說了,人也信了,當然就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難道人信主了,還會滅亡、沉淪麼?如果眞是這樣,那麼神豈不是不公義了麽?不,神是公義的、信實的,祂怎樣說,就必怎樣成就。所以信的人必定有永生。
從前有位很愛主的醫生,一有機會就向病人傳福音。一次他爲一個寡婦看病後,就問她是不是基督徒。她說:「是,我已經信了耶穌,並接受祂作救主了。」醫生又問她說:「妳信了,也接受耶稣作救主,那麼,妳有沒有永生?如果妳的病不好,死後將如何呢?」她說:「先生,這個我可不敢講。我作了幾十年的基督徒,祇知盡力作好,死後神若看我可以得救,那就最好;若不能得救,要下地獄,也沒有辦法。」醫生說:「且慢。既然妳作了幾十年的基督徒,總有幾處聖經節是背得很熟的罷?」她說:「當然。我背得最熟的就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從我進幼稚園開始,老師就敎我背,直到現在我已經背了五、六十年了。」接着她就背了起來:「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背完後醫生說:「妳背得眞好,現在妳該知道自己有永生了罷?」她說:「先生,我剛纔不是對你說過了麽?現在我不知道,我祇是盡力作好,也許將來神看我作得好,就可以得永生,所以要到那時我纔能知道。」醫生說:「妳把約翰三章十六節背錯了。」她說:「不會錯。這節聖經我背了五、六十年了,還會錯麼?」醫生說:「請妳再背一遍。」於是她又照背,並對醫生說:「那裏有錯呢?」醫生又問她說:「妳現在有永生麼?」她很不耐煩地回答説:「我已經告訴你兩三次了,我不敢說有。」醫生鎮定地說:「這節聖經妳還是背錯了。」她說:「你不要拿我尋開心。是你自己記錯了罷?」她就拿出一本聖經,擺在醫生面前說:「我再背給你聽,請你一個字一個字的對,看一看有沒有錯。」背過後她說:「先生,是誰錯了?」醫生說:「別急,我再問你一次,到底妳有沒有永生?」她很生氣的說:「你怎麽還問我這個問題?我不是已經告訴你說,我不敢說,惟有盼望將來神說我有,我就有了麼?」醫生又說:「妳還是背錯了。」她說:「我不背了,請你背給我聽。」醫生就把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也背了一遍。婦人說:「你背的和我背的有甚麽兩樣?」他説:「不一樣。妳的約翰福音三章士六節是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還要盡力作好事,到死後神審判他說,你可以有永生,因你是我所喜歡的人,所以就可以有永生,不至滅亡。』但我的卻是說:「叫一切信衪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那婦人聽了這話纔領悟過來。她以前祇注意頭兩句話,並沒有把「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句話放在心上,現在她纔知道信主的人有永生,不滅亡。
哦,弟兄姊妹們,信的人有永生,這是神說的。神絕不說謊,祂說了就算數。你何時信,何時就有永生。幾十年前,有個很有名的傳道人,名叫戚布門,他是個博士,學問很好。一天,他去聽慕廸先生講道。慕廸先生是工人出身,沒有甚麼學問。後來他和慕廸談話,慕廸就問他是不是基督徒?他說:「有時是,有時不是。當我熱心時,我敢說自己是個基督徒; 但我冷淡的時候,就不敢說了。」慕廸先生就請他唸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讀完就問他說:「你到底是不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呢?」他回答說:「我對你說過了,我熱心時是個基督徒; 冷淡時就不是基督徒了。」慕廸說:「那麼這節聖經是怎麼說的呢?那聽主的福音,又信差祂來的就有甚麽?聖經不是說得很清楚,這種人有永生,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麼?戚先生,你旣已信主,那麽你就是得救的基督徒了。他遲疑了半天,說:「我還是不敢肯定的說自己是個得救的基督徒。我這個人太不好了!」慕廸手拿聖經說:「戚博士,要知道你這樣懐疑,是懷疑誰的話呢?」戚先生這纔知道原來他是懷疑神的話。後來他在講臺上見證說,從那時起,他纔知道自己有永生。
人若信了主,卻說自己沒有永生,這並不是謙卑,乃是不信,乃是懷疑神的話。我們要確信,每一個在主裏的人,都有永生,不被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從他信的那天起,就有了新的生命,就已重生了。這是福音!
請再看約翰福音六章四十七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信不是盼望,不必等到將來,也不必作甚麽。聖經是說,信的人有永生。神的話是不會改變的。
幾十年前,有一位很出名的基督徒,他是醫生,對醫學很有研究,也很有信心。他每次爲人看病時,都勸人信主。有一次他在一所醫院裏看見一位靑年女子臥病在牀,眼看就要死了。他就過去問她說:「妳快樂不快樂?」她説:「我一點也不快樂。」他又問:「爲甚麽不快樂呢?妳信了耶穌沒有?」她說:「我信了,我已把一切的罪都交給祂了。」他又問:「那麽妳有沒有永生?是否已經得救了呢」她說:「這個問題我還不能解決。主治醫生說我在世的日子不久了,但我現在還不知道將來見神的時候,神如何對待我,所以我很痛苦。我認爲祇有那些一生作好事、犠牲自己、盡力作工、救人靈魂、有特别功勞的人纔有永生,像我這樣沒有爲神作多少工作的,怎能得救呢?」那個醫生就向她解釋説,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行爲,乃是藉着主的血,和祂所成功的救贖。於是請她看約翰福音六章四十七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接着又告訴她說:「主從來不說假話,祂實實在在的說,就必定是眞的了。這裏說,信的人有甚麽呢?」那女子說:「有永生。」醫生就說:「妳旣然信了,那麽妳有永生了麼?」那女子想了很久纔回答說:「聖經說我有永生,但我說我沒有永生。」醫生又說:「是妳的話靠得住呢,還是神的話靠得住?」這時她纔恍然大悟,流着淚說:「我信我有永生了。」此後她有了喜樂,直到她離世時,都是歡歡喜喜的。
哦,朋友們,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爲的是要拯救罪人。祂流出寶血來,洗淨我們的罪孽,所以信祂的人都能免沉淪,得永生。
我在南洋遇見一位姊妹,問她說:「妳信了主麽?」她說:「我信耶稣能救我。」我再問:「那麼妳得救了麼?」她說:「有時得救,有時不得救。當我好好讀經的時候就想,這時我若死了該有多好,因爲我信那時我必得救。但當我和母親生氣,和弟弟爭吵時就想,這個時候千萬不能死,若死了,必定沉淪。因此我一天到晚總是在好與不好,得救與不得救之間打轉。」我對她說:「姊妹,妳眞是全世界最有本事的人,一天之中妳能從天堂到地獄,又從地獄到天堂,來回幾十次,誰能有妳這樣的本事呢?」她說:「難道我信了,就一定得救了麽?」我說:「聖經上說:『信的人有永生。』這話誰也不能更改,即使神也無法更改。妳若不信這話,就是不信聖經是神的話了。」
得救的條件與根據
人若不明白如何纔能得救,他就不能明白自己是否已經得救。要得救,首先必須明瞭得救的條件和根據到底是甚麽。有一次,我在厦門和當地一個富商談論得救的問題。我們足足談了兩個半小時還沒有解決; 他總不能肯定說自己有永生。他說:「三個月前有人來這裏傳福音,說:『信的人有永生。』那時我信了,我也把罪都擺在一邊,我想我是得救了。誰知不到一個月,我又去犯罪,信也沒有了,這豈不是不得救了麽?現在你到這裏來,我聽了你講的道,又有了信心,但我怕你走後,我再冷淡,再跌倒,又和先前一樣。所以,這就是我不能肯定說我已經得救了的原因。」我就把許多聖經節給他看,對他說神的話不會錯,你祇要信就是了。但他仍是不清楚。末了,我起身告辭說:「先生,我要走了,讓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得救到底是靠你自己呢,還是靠主耶稣?」說罷我就走了。沒走兩步,他就把我叫住說:「現在我清楚了,人得救不是靠作好,也不是靠行善,乃是因相信主耶稣爲他擔罪,爲他死了。人無論有多少罪,都已歸到祂身上了,所以祇要信祂就可以得救。現在我明白了,得救不是靠自己,也不是自己能救自己,祇有主耶穌能救我。我旣已相信接受,又爲何說不得救呢?」此時他完全明白了。當時我們兩人都非常喜樂!
許多信主的人不肯承認自己是得救的,都是因爲不明白得救的根據是甚麽。他們以爲信主以前犯的罪都歸到耶稣身上,信主以後如果再犯罪就要沉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又回到舊約時代去了!舊約時代的人必須憑着自己的行爲去討神的喜悅,但是新約時代神已經把那個地位給了信的人,因此,人可以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人不是藉着作好來到神面前,乃是先有了地位纔來到神面前。這個地位永遠也不會失去。有人常常沒有救恩的喜樂,這乃是因他想藉自己作好來保全這個地位。得救不是藉着勞苦作好,乃是主早已爲我們豫備好的。如果問一個眞正得救的人是怎樣得救的,他必定回答說:「是耶穌救我,我沒有一點辦法可以救自己。全是主給的。」惟有這樣的人纔會常常喜樂。
當日與主同釘十架的那個强盗,因他接受了主,就得救了,他的得救完全是靠着耶穌的代死。假如那個强盜並沒有被釘死,他又活了五十年,並且像保羅一樣作工,像彼得一樣穩固站住,又像約翰一樣有愛心,甚至將保羅、彼得、約翰三個人的好處都匯集在他一人身上,試問,這樣對他的得救有沒有幫助?不。他即使不死,也不作强盗,並且行善救人,像使徒那般的好,仍然不能算是他得救的根據。惟一的根據乃在於主耶穌。所以信的人應該說自己是得救的。
我再說個比喩:有一個人落到水裏,岸上的人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救了上來。問他說:「你知不知道現在在那裏?」那人說:「雖然我不在水裏,但好像還在水裏一樣。若說我現在在岸上,未免太幻想了,我不過是盼望能在岸上罷了!」這就和那些已經信了卻仍不敢說自己是得救的人一樣,這種人其實是不明瞭信主之後他站在甚麼地位上。
一個人若眞相信耶穌是救主,眞相信主將他一切的罪都擔當了,卻還說不是得救的,這表明說,主不能完全救他。有這種想法的基督徒,永不會讚美神!從這樣的人口中永不會發出感恩。惟有那些眞正知道自己是得救的,有永生的人,纔能感謝讚美,將榮耀歸給神。
又有人問:「你說,信的人有永生,不再沉淪,這話有問題。因爲人旣然知道自己有了永生,是得救的,那麽他豈不就可以放心大膽,任意妄爲了麽?說這話的人其實並不明白神的救恩到底是甚麽。聖經上說,救恩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客觀方面是主在十架上被釘死,擔當了世人一切的罪,使罪得赦,並且還得以稱義。主觀方面是把從前那個喜歡罪、喜歡污穢、不潔的舊人,也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同時神還把祂的生命—新生命—賜給我們。神不但使我們有客觀的救恩,並且祂還重生我們,把祂的靈放在我們裏面。所以每個信祂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裏面引導他們,使他們知道甚麼是好的,甚麽是壞的;甚麽是應當行的,甚麼是不當行的。
如果人信了耶稣之後還一直犯罪,沒有絲毫恨惡罪惡的心,這表明他還沒有重生。沒有重生的人,就沒有神的生命,是尙未得救的。現在神把客觀的救恩和主觀的救恩都賜給我們了。我們祇要靠着裏面的生命生活行動,就必能使我們脫離罪。
但願我們都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並且是有神生命的人,所以我們應當在日常生活中將神的生命彰顯出來,見證主、榮耀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