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浸的意義
「現在你為甚麼躭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徒二十二16)
「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着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 ; 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六3、4)
受浸的意義
受浸的意義到底是甚麼?讓我們看聖經對受浸的教訓是甚麼,所着重的是甚麼。
聖經爲甚麼叫我們受浸呢?或者先問,我們平常為甚麼到水裏去洗呢?是因身上,或是腳上有了塵垢,要把牠洗去。人到水裏去,都是要洗個清潔。所以聖經叫我們去受浸,第一個意義就是爲「洗淨」。還有,我們爲甚麼把東西丟到水裏呢?不是因爲我們不要牠麼?是因爲我們要丟棄牠,所以纔把牠丟到水裏。聖經說受浸的第二個意思,就是「埋沒」。我們不要了,所以需要把牠埋葬了。
洗去罪
使徒行傳記着說,亞拿尼亞奉聖靈差遣,有一個異象顯給他看,對他說:「起來,去見大數的掃羅,說,現在你爲甚麼躭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爲甚麼要受浸呢?就是要洗去罪。
人很容易誤會這節聖經。有弟兄問我說:「這裏說洗去你的罪 ; 人若不受浸,他的罪就還沒有洗掉麼?」許多人都有同樣的誤會。聖經明明說,洗去你的罪。不錯,聖經的意思是甚麼呢?請記得:聖經每次提起浸禮,本來没有禮字,原文只有「浸」字,禮字是人加進去的。因爲浸字在聖經裏原是單字,繙作中文若只繙一字,讀出來又是單音,就不好讀。所以不得已把禮字加上去。就是這樣加壞了。聖經從來沒有說浸禮,聖經只說浸,或是說受浸。
另外,聖經不只說受浸不是一種禮,並且告訴我們說,受浸是作見證。人跑到水裏面去作甚麼呢?就是在神面前,在人面前,在天使面前,並在魔鬼面前作見證說:「我信了耶穌,我的罪得赦免洗淨了。」
受浸就是在神、人、天使和鬼魔面前承認說,我信基督爲我所成功的是實在的,是完全的,是靠得住的。受浸就是表明、見證這件事。
所以,亞拿尼亞叫掃羅起來受浸。爲何要受浸呢?爲的是洗去你的罪。亞拿尼亞的意思不是說,受浸能除去人的罪。受浸本身不能洗去人的罪,乃是受浸這件事所表明的、所見證的,能除去罪。全世界的水都不能洗去人一點的罪。但是受浸的水所表明、所見證的主的血,會洗去人所有的罪。你信了麼?既信了,要趕快起來受浸,洗去你的罪。
弟兄姊妹,我們要知道,沒有一個在神看來是污穢,罪未得赦免的人,是可以受浸的。沒有一個不知道自己的罪已經洗淨、有了永生、是得救了的人,可以受浸的。這樣的人受浸是不對的。受浸就是見證。何謂見證?見證是見而作證,先有所見,纔能作證。沒有看見的,不能作證。所以人必須知道自己的罪得了赦免,知道他一切的罪在主血裏已經洗淨了,他纔能在人面前作見證說,他的罪是洗去了。
這樣看來,嬰孩受浸的事是不對的。受浸的人若不能作見證,他就不能算是受浸。人不信或是未信的時候受的浸,是算不得的。惟有能見證他知道罪得赦免的人,纔有資格受浸。人在水裏所作的,就是見證基督所成功的,見證他的罪已蒙洗淨了。
其實,一個人信了就知道自己是不是得救的。知道得救了,罪得着赦免了,就當作甚麼呢?就當作見證。第一個見證就是在水裏面作的。這見證是作在神面前,作在人面前,也是作在天使和鬼魔面前,見證他的罪洗去了。這是受浸的第一個意思,也是受浸的條件。
如果人的罪還沒有洗去,他就沒有資格受浸。他必須知道罪完全得了赦免,纔可以受浸。
罪的兩方面
聖經所說的事,都是很希奇的。聖經把罪分爲兩方面 ; 而神對待人的罪也有兩方面。一方面的罪是在神面前的,另一方面的罪是在我們裏面的。在神面前的罪,要得祂的赦免和洗淨 ; 在我們裏面的罪,需要勝過並得釋放。在神面前的罪,主耶穌爲我們擔當了;在我們裏面的罪,需要我們算自己已經死了。在神面前的罪,有主的血洗淨 ; 在我們裏面的罪,必須主十字架的拯救。這兩方面的罪,是完全不同的。
在神面前的罪叫人心裏沒有平安,一想到審判、地獄、死亡,以及人生結局的問題,就不知如何是好。一想到神的聖潔、公義,和祂的定規,就惶恐不安。沒有接受耶穌爲救主的,都有這種經驗,罪未除去,他不敢想這些事。一提這些事,他知道自己一定要到火湖裏,永遠受苦 ; 他懼怕,沒有平安。這個告訴我們在神面前是罪人,我們在神面前的罪,使我們沒有平安,而且怕想到刑罰、結局、死亡等事。
人還有裏面的罪。不必到聖經裏去找罪的道理,只要在人的心裏就能找出來。每個人都能證明,罪不只是在神面前,也是在我裏面!
你時常發脾氣,你以爲這是因外面的事使你冒火發怒。其實,並不都是因外面的事,是因你裏面有火,時常要冒出來。你勉强把牠壓下去,但一有機會,牠就會發作起來。炸藥爆發,不能怪外面有火,是因爲裏面有炸藥。罪是從心裏發出來的。許多人想,我心思汚穢,充滿了罪惡,是因我看了不好的書。然而,有時候環境美好清潔,沒有引誘的事物,你能說你的心是完全清潔的麼?少年人說,我看小說太多了,充滿邪惡,汚穢的念頭,有何方法能潔淨我的思想?能把汚穢的東西弄出去呢?我告訴你,你不能把牠弄出去。
罪住在人裏面,是有根的,沒法除去。許多罪人喜歡賭博,酗酒,不只是外面的事挑起他去作,乃是裏面的罪逼他去作。罪在人裏面是有勢力的,叫人作所不願意作的事。人或者能以能力和意志把牠壓下去,使牠暫時不發出來 ; 但一有機會,牠又會爆發了。這是人實在的情形。罪在人裏面作王,人是牠的奴僕。
拯救的兩方面
罪有兩方面,拯救也有兩方面。罪有罪的刑罰和罪的勢力,所以救法也有兩方面。這不是說有兩個採救,乃是說拯救有兩方面。主救我們脫離懼怕、刑罰、良心的控告,和一切的不安 ; 同時也救我們脫離罪的勢力。主的拯救是完全的 ; 祂救人脫離神的刑罰,也救人脫離罪的勢力。
主怎樣拯救我們脫離兩方面的罪呢?聖經告訴我們說,有罪的人必要死。主替我們擔當死的刑罰。祂流出血來,救贖我們,洗淨我們在神面前一切的罪。很希奇,聖經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說,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有人也許要說,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不是說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麼?但這節的小字怎麼說呢?小字是說「良心」。讓我直截了當的告訴你們,全本聖經沒有一處說,血洗淨人的心,惟獨說洗淨我們的良心。良心是甚麼呢?良心就是那在我們裏面控告我們說,我們不對,所以該死,該滅亡的。主的血洗净人的良心,叫我們不受良心的控告,而得平安。主的血叫我們知道,雖然我們犯罪是當受刑罰的,然而主已經爲我們的罪死了,成功了神的義。但是,沒有人能靠主的血變作好人,不再犯罪,完全從罪裏得了釋放。主的血只能使我們在神面前成爲潔淨,除去良心的控告 ; 主的血並沒有洗我們的心,使我們心裏清潔,不再有罪藏在裏而。主的血不是主觀的,乃是客觀的,不是洗人的心,乃是洗人的良心。
人都是汚穢,敗壞的。有了主的血,罪就得赦免,不再受刑罰 ; 但聖經沒有告訴我們說,血能除去罪的勢力。那是另一方面的事。聖經一方面告訴我們主的血,另一方面也告訴我們主的十字架。血表明死,十字架也是表明死。但血是關於刑罰,是對付人在神面前的罪 ; 而十字架是對付人裏面罪的勢力。十字架使人心裏清潔,能以勝過罪。
十字架和血不同。主的血是除去人在神面前的罪的 ; 十字架是對付在人裏面的罪的。十字架並不是釘死裏面的罪,這個我們要明白。許多說聖潔道理的人,把這個誤會了。主的十字架沒有把罪釘死。聖經中不能找出一節的經文說,十字架是釘死罪的。那麼十字架是釘甚麼的呢?聖經告訴我們,乃是我們的舊人被釘死。不是那有勢力的罪被釘死,乃是這個喜歡聽罪指揮的舊人被釘死。並不是罪根拔出來了,乃是舊人――那與罪根親愛的人――被主釘在十字架上了。這是福音,主釘十字架的時候,不單單祂自己釘在那裏,也把那敗壞的我和你,犯罪污穢的我和你,同釘在十字架上!我們已經與祂同釘在那裏了!
羅馬書六章六節說:「因爲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聖經是說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 ; 不是說罪和祂同釘十字架。
羅馬書這一節裏,我們看見三樣東西:(一)舊人,(二)罪身――犯罪的身體,(三)罪。還有三件要緊的事:(一)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二)目的是甚麼呢?叫罪身滅絕。(三)有甚麼結果呢?使我這個人不再作罪的奴僕。舊人釘死了,我就無法再犯罪了。但是罪本身並沒有死,罪還是活着的。
讓我用比方來說明這裏的意思。罪好像是主人,舊人好像是管家,身體好像是傀儡。罪沒有權柄和能力來使用這個罪的身體,使牠犯罪。罪主使舊人,當舊人贊成的時候,身體就作傀儡了。所以當我們舊人活着的時候,舊人是居在當中,身體在外面,罪在裏面 ; 裏面的罪試探舊人,使舊人情慾發動,這樣便叫舊人發命令,使身體犯罪。身體是沒有主權的東西,自己不能作甚麼,必須舊人叫牠作,牠纔作。現在主拯妆我們,並不是把我們身體殺死,也不是把罪根消滅,乃是把我們的舊人釘死,叫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
羅馬書六章六節的三個東西,現在只剩下兩個――罪身和罪。身體在外面,罪在裏面 ; 而中間有了一個新人興起,取代了從前舊人的地位。裏面的罪要叫身體犯罪,牠來試探新人,要叫他發動情慾,但是新人卻不聽牠的話,不理牠的主張,不答應牠的要求,所以,身體不能犯罪了。羅馬書六章六節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們知道罪是不好的,都盼望能彀從我們身體把罪拔出去 ; 但我們卻不知道,我們的行爲聖潔與否,與罪根無關,而是與我們的舊人有關。我們每一次所以會受試探,會動情慾,會犯罪,都是因爲我們的舊人是活的。但是,主已經把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死了。
釘死舊人的目的是甚麼呢?是要使「罪身滅絕」。原文「滅絕」即「失業」的意思。這就是說,罪身沒有了舊人,就不會作甚麼。以前罪身天天聽舊人的吩咐去作工,所作的就是犯罪。沒有別的,因爲舊人愛罪,喜歡罪,想慕罪,愛作罪的事情。所以身體也就隨之犯罪,成爲罪的身體了。現在把舊人釘死了,所以罪身就失業,沒有工作了。感謝主,你和我的舊人,已經釘死了!犯罪的身體也失業了。罪雖然還存在,雖然還想要作主人,但你我不再是牠的奴僕了。罪雖然再來鼓動身體去實行犯罪,但因着聖靈在新人裏面作主,不能通過,罪再沒有法子能使身體犯罪。因此,聖經告訴我們,舊人釘死,罪身失業的結果就是:「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舊人已經死了,所以我們能完全勝過罪。主的血流出來,拯救我們脫離在神面前的罪,使良心不再控告我們,使我們知道我們不再是沉淪的人,因主的血,我們得以不安,得與神和好,得有安息。如果我們只知道這一面的救法,我們的生活還是苦的。我們雖然知道罪得赦免,但還是以犯罪爲職業,還不能在實行上勝過罪,並結出聖潔的果子,還是天天被逼着去犯罪。雖然知道自己是得救的,是有永生的,但是逐日的犯罪,使我們失去救恩的快樂。感謝神,主的拯救是完全的。主流血洗淨我們的罪,主的十字架除滅了舊人,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勢力。
有人說基督徒要把自己治死,便不再犯罪,這是不對的 ; 是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把我們也帶到十字架上釘了。感謝主,那難對付的舊人,主已經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了!
我們知道自己是壞極了麼?我知道,我自己是壞透了。多次因爲受了罪權勢的壓制,眞是巴不得死掉纔好。但是,我又不能叫自己死。後來我看見主釘十字架的時候,也把我這舊人和祂同釘死,使我這犯罪的肉身不再作罪的奴隸,我是何等喜歡呢!因着主的工作,罪惡已經被我踏在腳底下,再無權勢轄制我!
我們的罪不能藉着祈禱、讀經,虔誠、敬拜、克己、受苦而除掉;乃是主把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我們得了拯救。要記得:血對付人在神面前的罪,十字架對付舊人。
那麼,我們對罪應具甚麼態度呢?羅馬書六章十一節:「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原文是「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原文是「算」)自己是活的。」請注意,不是「看罪是死的」,罪是不會死的,乃是算自己是已經釘死的。
許多人不明白,既然主已經把他們的舊人釘在十宇架上了,罪的身體應當是失業了,不再犯罪了,但是,爲甚麼在經歷上卻不是這樣呢?他們仍舊犯罪,脫不了罪的管轄,身體還是被罪驅使。這是甚麼綠故呢?這是因爲主雖然爲我們成功了完全的救法,但是,我們並沒有接受祂的工作,相信祂所成功的,也沒有用信心支取祂的得勝。祂把我們的舊人釘了,我們還未專一的相信我們的舊人是已經釘了,我們還以為舊人是活着的。所以羅馬書六章六節將事實告訴我們之後,十一節就將我們所當作的告訴我們。六章六節是說我們的舊人已經釘了,十一節是說主既然把牠釘了,我們就當算牠實在是死的了,不能再叫我們犯罪了。所以我們可以對罪說:「我的舊人已經死了,我不再作你的奴僕了。」你若要看見罪死,看見你的情慾死,是不可能的。罪比我們還要儆醒,一有機會牠就抓住我們,牠不會死 ; 但是,這不要緊,我們的舊人已經死了。我們能勝過罪,不是把罪算作死的,乃是信主所已經成功的事實,算我們的舊人是死了。
羅馬書六章十一節的「看」字,原文是「算」字。你怎樣算數呢?二加二是四。你爲甚麼算是四呢?因爲二加二實在是四。所以,算自己是死的意思,並非說,自己並沒有死,姑且把牠當作死的,或者把牠「譬如昨日死」; 乃是因爲舊人死這件事,是神所已經作了的,所以,我就算其爲眞。「算」就是說,神算我已經釘死,在神方面算數了,所以我也算自己是死了。神說,我是釘死了 ; 我信這話,承認說,我是死了。信就是說,神說我的罪赦了,我也說我的罪眞是赦了。神說我死了,我也承認是已經死了。基督徒每天都站在羅馬書六章的地位上, 纔能勝過一切的罪。這不是誇大其辭,主把我們的舊人同釘十字架了,所以我們能勝過所有的罪。
埋葬
罪得洗淨是一方面的事,我死了又是一方面的事。因爲罪已經洗淨了,就應當去受浸,來見證罪是已經洗淨了。因爲舊人已經死了,我也應當去受浸,來證明舊人實在是死了。人死了,第一要作的是甚麼呢?就是要擡去埋葬。埋葬這個行爲,就是見證被埋者是已經死了的人。比方說,你有一個最親愛的人,他快要病死了。他躺在那裏,動也不會動,說也不會說,但是還有一絲氣息。你肯不肯把他放到棺木裏去呢?定然不肯。因爲你不信他是死了。甚麼時候,你把最愛的人埋葬了呢?必須確定他是死了,不能活了,纔肯把他埋葬。若還有一點生望,你是斷不肯把你親愛的人埋葬的。等到他們死了,無辦法了,你就只好把他埋葬了。照樣,人未死不能埋葬,人死後第一件事就是埋葬。
聖經告訴我們,既然釘死了,就要與主一同埋葬。受浸,在聖經中的意義不只是洗淨,並且是埋葬 ; 所以,我們必須受浸。這樣作,就是因爲你信自己是死了,所以别人纔把你埋在水裏。這就是你信自己的死,是不改移的。不信自己是死了的,不能受浸。因爲那樣作,就是把那人活埋了,這是不對的。受浸的人,必須信自己是與基督已經同釘死了。你怎樣表明你的信呢?你怎樣見證基督完成的工作呢?藉着受浸。當你被埋在水裏,受了浸,就是表明你信主的血已經洗去你的罪,祂的十字架也已經把你的舊人和祂同釘死。你信這是事實,所以,纔去受浸,證明你是已經洗潔淨了,是已經死了。
所以,受浸的條件有兩個。聖經不只告訴我們說,起來洗去你的罪(就是因信神已救贖了你,把你的罪洗淨了,所以起來受浸作個見證); 也要我們因爲相信自己是死了的緣故,起來受浸、埋於水中。不只說罪洗去了,也說我這個人埋葬了。這是受浸的意義和見證。
末了的話
你能作這樣的見證麼?我不必勸你們去受浸。沒有信主耶穌的,你的罪還沒有赦免,防望你趕快信。如果你已經信了,還不知道罪可以完全勝過,你還是那樣時常發脾氣、犯罪,你當知道主已經把你和祂同釘十字架了,你能彀勝過一切的罪。請你用相信的心站在羅馬書六章上,信自己是死的。罪還能奈你何麼?信徒必須站在羅馬書六章六節和十一節上,纔能勝過罪:不然,就算你虔誠祈禱,讀經,也沒有多大用處。如果有人已經信主的血洗了他的罪,也信他的舊人和主同釘死了,就請你快起來去受浸,把自己交給人埋葬去。
我再說,受浸的意義有兩點:第一,洗去罪 ; 第二,算我的舊人是釘死了,所以去埋葬。但願每個人都能作見證說,主救我脫離罪,不只我的罪赦免了,連我自己也死了。不只在口裏作見證,也要在日常的行爲生活上作這見證。但願我們都信主所已經成功的事,好叫我們得着赦罪的平安和喜樂,更能作個被釋放、得自由、得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