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人歸向基督

如何領人歸向基督

第一章 傳道人必要先履行的條件

在領人歸主的事上,有幾個條件,傳道人必要先履行了,然後才有成功的盼望,但這條件不多,且易於履行。

. 傳道人必須自己是一個得救的人

主耶穌對彼得說:『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彼得不認主畏懼退後的時候,那能堅固他的弟兄,必待他悔改回頭以後,纔能幫助他人。我們若要領人歸主,也必須完全離開罪惡,世俗,私心,全心歸向主,尊主為心中的主,心中的王,管理我們的思想,志向和動作。若我們在那一件的事上不憑主的旨意,偏行自己的道路,我們領人的能力就要失去。信徒若肯凡事遵主旨意,一心要榮耀主名,不求自己的喜悅,且誠心求主指引他的腳步,這樣的人,既不難辨別是非,也必得着主的能力。

. 傳道人必先有愛靈魂的心思慕他人得救

我們若沒有愛靈魂的心,我們的工作,必是機械的,沒有一點力量。即使知道一切的福音道理,並傳道法子,也必不能感動人心。我們若有愛靈魂的心,如保羅為未信的人『大有憂愁,心裏常常傷痛』,就必懇切的傳道,那懇切的聲音和態度,就是無心求道的人,也必受了感動。我們也必隨時隨地為主作見證,或在街上,或在車中,無論得時不得時,尋找機會,傳述福音。若無心愛靈魂,就必定忽略這樣的機會。

我們怎能有愛靈魂的心呢?這是不難答覆的:(一)愛靈魂的心,是聖靈的恩賜。我們只要謙卑到主面前,承認我們的虧欠,求主藉着聖靈補滿這個虧欠,(約壹五章十四十五節,腓四章十九節)。(二)主耶穌最愛人的靈魂。(太二十三章三十七節,路十九章十節)。我們要時常與主親近,就必體會衪的心腸,得著衪那樣的愛心。(三)情感是從思想來的。若要發一種情感,必先具能發生那樣情感的思想。我們若常常思念一個未得救的人,他的地位是何等危險,何等可憐,他的靈魂在主眼中是何等寶貴,主耶穌所付的贖價是何等貴重,我們就不能不思慕他得救。(四)我們要回想我們自己以前在基督外的光景,是何等墮落;主耶穌救贖我們的恩,是何等浩大;我們就必滿心感激主恩,思慕他人也認識主。

. 傳道人必先由聖經中得了作工的知識曉得如何引用聖經

神的話是聖靈的寶劍(弗六章十七節)。神常以它為工具,使人知罪,領他歸向基督,使他重生。我們若要與神同工,也當以聖經為我們的工具,使人知道:(一)他們需要一位救主,(二)耶穌是獨一的救主,(三)如何接受耶穌為自己的救主,(四)解釋種種阻擋他們的難處。(以下各章即詳論關於此類的事)。

. 傳道人必多祈禱

領人的工作,必步步倚靠祈禱:(一)當求主引導我們應向何人傳道。我們所遇見的人,未必皆是主為我們所預備的。有許多的人,非我們所能幫助的,我們若向他們作工,未免費了寶貴的時候,所以當求神隨時引導,惟衪知道對着何人是我們可以作工的(徒八章二十九節)。(二)當求主指示所當說的話。我們雖然知道了一切對付人的聖經,卻當要用的時候,還須求主明明指示,凡有經驗的工人,都能證明神如何指示他們隨時用合宜的經節。(三)當求主的能力。我們不但要主的信息,更要主的能力,使主的信息能刺入人心。許多工人,憑着他們的經驗,都承認這樣事。他們憑自己的能力與人談道,雖然引了許多聖經的話,但聽的人到底不肯悔改信主;等到他們覺悟了,謙卑求主的能力,罪人便悔改歡悅在主裏面了。(四)當求主繼續作工在人心裏。無論人聽道後表面上有功效,或沒有功效,我們都當把所作的工交託主,求主成全。現今處於事事要快要急的時代,我們工人,千萬不可把這事忘了,多祈禱,必多成功。

. 傳道人必受靈洗

主耶穌吩咐使徒往普天下作見證的時候說:『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我們若要得能力,也須『被聖靈充滿。』(本書第十三章專論靈洗)。

 

第二章 如何著手

『如何着手』,是有心領人歸主的第一問題。若見人在查經室中,或佈道會後,或其他聚會後,我們與他談道,似較易於着手,只要問他是否信徒?或問他何故未為信徒?一二簡單直接的問題,就可以引入正式的談道。但所遇的人,不在聚會之中,且係素不相識的人,着手的時候,似有難處。但我們可先與他談普通的事,或過去的事,然後轉入正題。約翰四章記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也是這樣着手。然有時亦可簡直的問他是否信徒,已經得救否,及其它相類的話。問時苟能十分恭敬懇切,也能使聽的人想起得救的事,領他來歸救主。很奇怪的,就是凡謙卑倚賴主,憑主引導的傳道者,主常為他開傳道的門,絕少遭人拒絕。一日我在芝加哥城一最熱鬧的街上,遇見一人,心中想要和他談道,但未知是否主的引導,就默默求主,主指示了,於是我就轉身跟着他,既追上了,我就按手在他的肩上問他說:『朋友!你是否基督徒?』他說:『這是一個奇異的問題』!我說:『是的,但我沒有把這問題問每一個人,神今天只要我來問你。』那人就說他是安蓄斯大學的畢業生,因貪酒淪落了;他有一位親戚在教會裏作事,常勸他歸主等語,談畢就分別而去。但後來這人竟然信主了。

未向人講道之前,能先得這人的信用和愛心,然後着手,亦是個好法子。就如與他結交,在大小事上,向他顯出愛心,然後在合適時候向他題起靈魂的事。芝加哥城有一女信徒,就是這樣領一不信的老人歸主。這老人患病孤獨的時候,她天天去看他,以誠實仁愛的心待他,不久那老人十分感激,相信這位女徒,後來一向他傳述救主耶穌,他就立刻接受了。

分送合宜的佈道單張,也能給我們一講道的機會。一日,我在火車上默求神用我在車上引些人歸衪。果然有一女士,來坐在我的對面,她是一教會執事的女兒,與我略相識。我就選一合宜的單張請她看看,她看的時候,我就為她禱告。後來我就問她對於這單張的意思如何,她就大受感動;她的難處,我當時就為她解釋;在那車上,她竟然接受了耶穌,離車的時候,深深的感謝我。

有時所遇着的人,臉上呈不喜樂不滿意的顏色,我們可乘機問他,『你喜樂麼?』他若說不喜樂,我們就可告訴他,有一位能使他喜樂,只要他肯接受衪,便喜樂了。這樣的喜樂是從經驗來的,越久認識越深。

既有傳道的機會,第一要問這人對於道理是在何等的地位,然後知道如何對付他。以下各章,就是分別論到對付人的法子。但是如何可以認明一個人所在的地位呢?

(一)問他幾個問題。就如:『你是基督徒麼』?『你知道你的罪已蒙赦免否』?『你常在人面前承認主名麼』?『你是耶穌的朋友麼』?『你已得重生否』?這樣就能知道他的光景如何。雖然他的答覆有時不十分誠實,或因他不知如何答覆,或故意不以實情相告。但看他的樣子也可以曉得。

(二)細看他的面。人的面常露出他言語所要掩藏的。有經驗的傳道士,常能從人的面上,看出他的光景,無論他所說的是甚麼。

(三)靠著聖靈。聖靈能把人的光景指示我們,並引導我們說所當說的話。

既知道了他的光景,我們就要引導他直接信靠基督耶穌為他個人的救主並心中的王。要記得我們的目的,不是領人聯屬甚麼教會,或改除甚麼惡習慣;我們的目的,乃是領他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個人的救主,—因主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信靠衪,立刻可得着完全赦免。——並作他心中的王,就是要讓主在我們心中執掌王權,管理我們的思想,志向及動作。

聽者若肯接受救主為他個人的救主及心中的王,我們就要進一步使他確實知道他的罪已蒙赦免,他已有永生,(徒十章四十三節,十三章三十九節,約三章三十六節,五章二十四節)。並勉勵他作一完全的基督徒。

引人歸主,必當用神自己的話,方有功效。以下各章,要指明對於何人,應用何種經節,及如何用它。

 

第三章 如何對待無心聽道或不信亦不反對的人

不信亦不反對,或無心聽道的人,是傳道時所常遇見的。對待這樣的人,要先使他覺得救主的必需。可把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衆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請他自己念;以後按著經中所說的,問他:『誰犯了罪』?『衆人』。『衆人二字包括了誰』?直到他說:『包括了我』。『衆人作了甚麼事』?『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樣當可使他覺得救主的必要。賽五十三章六節亦是可用的。『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我們只要問他,誰走迷了路?等他自己說:『我走迷了路』。然後再問他:『迷路的羊是何等的羊』?『失喪的羊』。這時我們可告訴他,主耶穌已替他死;直到他曉得神已將他的罪歸在耶穌身上;並且直接的問他肯不肯接受耶穌為他擔罪的救主。

詩一百三十篇三節也是好用的。『主耶和華阿,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把全節讀了以後,我們就問他:『若耶和華究察罪孽,你能站得住麼』?我(著者)自己對付這等的人,常用馬太二十二章卅七卅八節,過於別的經節。我請他念了這『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是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兩節聖經以後,我就問他:『你知道你犯了人類中最大的罪麼』?普通的人都答道着:『我沒有』。但我要再問他:『那樣的罪,據你看是最大的』?等他答覆完了,便按着聖經再問他:『神看那一條是最大的誡命』?『你曾遵守這誡命否』?他遲早必答說:他沒有遵守。然後再問他:『你在神面前犯了何等的罪』?直到他說:犯了最大的罪。一日我和一很活潑的少年談道,他一點不覺得他自己的罪,和他必需一位救主。但我問他是否基督徒?他竟說他早是一個信徒。我看他的樣子,曉得他絕不領會作基督徒的意思。後來我問他已經重生否?他也不曉得重生是甚麼。然後我就問他:『你知道你曾犯人類中最大的罪麼』?他立刻說:『我從來沒有』。我又問:『你想甚麼是最大的罪呢?』他說:『殺人』。我就請他念太二十二章卅七卅八節。念完了,我就問:『若這是最大的誡命,甚麼是最大的罪呢?』他說:『違反這誡命是最大的罪。』我就接着問道:『你從來就遵守這個誡命麼?你盡心,盡意,盡性,愛神,常尊衪為大麼』?他說:『否』。我又問道:『這樣你所犯的,是甚麼罪』?那時主的靈就深深的感動他,那節聖經就刻在他的心裏,他就誠懇的說:『我犯了人類中最大的罪,但我從來不曉得』。

約翰八章三十四節,也可用以對付這等的人。請他讀完了:『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然後問他:『犯罪的是何等的人』?繼續的問他:『你犯了罪麼』?『你犯了罪,你是何等的人』?直等到他說:『我是罪的奴僕』;然後再簡單的問他,肯不肯脫離罪的束縛,並使他認識耶穌基督為救主。

 

聖靈亦常用賽五十七章二十一節,領許多無心求道的人歸主。我們當先用懇切的心,慢慢的把這節聖經讀過。『我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然後可問他:『這話是誰說的』?『是否可信的』?『你有平安麼』?一天晚上,一無心求道的少年,從我們的佈道所出去,經過我的身旁;我就拉住他的手對他說:『你當信這位救主』!這少年氣忿忿的,問我說這話的理由。我就回答說:『因你沒有平安』。他說:『我有平安』。我說:『沒有;你一定沒有平安』。他說:『你怎麼曉得』?我說:『因神如此告訴我』。我就把以賽亞五十七章二十一節的話,給他看。他說:『這話在我身上不相合』。後來帶着不悅的樣子走了。但是第二天晚上,他卻跪在那佈道所裏,和一位弟兄同作禱告。禱告後,他就來看我。拉著我的手,對我說:『饒恕我昨日所說的話。你所說的不錯。我那時真沒有平安。』我就問他:『你已信救主麼?』他說:『信了。』

加拉太三章十節,亦是對付無心求道者常用的經節。先請他讀完這節的聖經:『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然後問他:『那樣的人,是要被咒詛的』?等他回答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人』。然後再問他:『你自己是否常守律法上所記的』?『你要得甚麼報應』?直等到他說:『我要受咒詛』。到了這個時候,要立刻請他看本章十三節。使他知道如何免咒詛,得安息。

羅馬六章二十三節,也是我們常用而有功效的。我們只要問聽者:『罪的工價是甚麼』?『誰應得這工價』?『你是否罪人』?『你應得什麼工價』?『你願意得那工價麼』?

約翰三章三十六節,也是常用的。我們只要問:『神的忿怒常在誰的身上』?『你信神的兒子麼』?『在你身上的是甚麼』?然後決斷的問他:『肯不肯接受基督耶穌脫離神的震怒』?約翰八章二十四節,啟示錄二十章十五節,二十一章八節,十四章十一節等經言,也都能令人覺得罪的結局是何等的可怕。但讀到這樣聖經的話,我們要嚴肅,懇切,使聽的人覺悟他的危險。

還有一法,可使無心求道的人願意尋求真道而歸向基督。就是把耶穌為他所作的事指給他們看。以賽亞五十三章五節六節在這裏是最合用的。有一姊妹在一個聚會中,請人為她不信的女兒禱告。會後我就去看她的女兒。問她肯不肯當日接受耶穌為她的救主。她頓足發怒說:『我的母親對我說的,比你說的更好。但她愈說我心愈硬。』我就慢慢的請她坐下幾分鐘。我們就讀以賽亞五十三章五節到六節的話。我也不加解釋。但主的靈親自使衪的話入了她的心。她的眼淚就落下來了。雖然那天她未信主,但過不久的時候,她就成了一個完全的基督徒。

我們讀以賽亞五十三章五節六節的時候。若能把所有『我們』二字,改作『我』字。意思就更切實。

約翰三章十六節裏的『他們』二字,可以照樣改作『我』字。一夜我和一最無心求道的女人談道,她把她犯罪的歷史告訴我,也沒有一點羞恥。我請她接受耶穌,她又一味推辭。我就把一本聖經給她,請她讀約翰三章十六節。她讀到『神愛『我』甚至賜下獨生子』那句話,她的眼淚就落下來。她的心就被神的愛鎔化了。

彼前二章二十四節,也是一樣有功效的。彼前一章十八十九節,路加二十二章四十四節,馬太二十七章四十六節等經節,也可指明主為我們受了怎樣的苦。

還有一法,可以喚醒一個不關心主道的人,就是使他知道不信耶穌是最大該死的罪。希伯來十章二十八二十九節,約翰十六章九節,三章十八至二十節,和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六節,都是一樣合用有功效的。

但有時遇著的人,不肯坐下談道,我們就不能如以上所說的自由問答。但我們能求主指引,靠著聖靈能力,懇切的讀一二節聖經。就如希伯來十章二十八二十九節,羅馬六章二十三節,約翰三章三十六節,以賽亞五十七章二十一節。聖靈能使主的話刺入人心,使人悔改。

以上所有的經節,亦可以對付一般不知己罪,和不覺得必需救主的人。

 

第四章 如何對待要得救而不知救法的人

願意得救,而不知救法的人,世上卻不少。引導這等人歸主,是不難的。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為對付這等人最常用的。因救法在這裏說得十分明顯。先請他讀本節的上半:『眾人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然後問他說:『這裏所說的光景於你合麼』?等他回答說:『是』。然後再讀本節的下半:『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他身上』。指明神對他的罪,已經預備了何等救法。他對於得救問題,還有什麼要行的。他立刻就要看出,他所要行的,就是接受神所豫備負罪的耶穌。

數年前在一聚會中,我見一髪白的人,沒有和會聚一同站起來。會完了,我就到他面前,問他是否信徒。他說不是。當時我看出他很有慕道的心。我就問他:『我若把作基督徒的法子告訴你,你肯作基督徒麼?』他說:『肯』。我們兩個人就坐下。我就讀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的上半給他聽。讀完了,就問他說:『這話於你合不合』?他說:『合』。我就讀本節的下半。又問他說:『神對於你的罪已經行了何等的事』?他想了一刻,回答說:『衪把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我又問說:『這樣甚麼是你所要行的,使你可以得救呢?』他立刻說:『接受基督。』由是我繼續問他,肯不肯接受基督。他極願意。當時我們就跪下禱告。我禱告說:『他是個罪人,但他信神已把他的罪,歸基督身上;現在求神因基督的緣故,赦免他的罪』。禱告完了,我又問他說:『神已聽了我們的禱告,赦免你的罪否』?他說:『是。』那時我就請他從當日起,讓基督作他的生命,要有家庭禮拜,並在眾人面前承認救主。他也贊成。幾月後,我遇見他的牧師,查問他的光景;始知他回家後,就帶他的兒子同歸基督。在他家裏果然有家庭禮拜。我們看這個老人所等待的,就是一個人,來把得救的道路指給他看。

一個人必須『曉得』兩件事,『行』一件事然後可以得救。他所要曉得的:(一)自己是失喪的罪人,(二)基督是完全的救主。他所要行的,不過接受這位救主,作他個人的救主。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完全表明這個救法。

約翰一章十二節頂清楚的說:『凡接受衪的,就是信衪名的人,神就賜他權柄,作神的兒女』。但讀到這裏,我們要問『神給誰權柄作神的兒女』?『我們肯不肯接受耶穌』?

以賽亞五十五章七節,使徒行傳十六章三十一節,約翰三章十六節,三十六節等,也把救法說得十分明白。約翰三章十四節,若和民數記二十一章八節合用,也是有效力的。但用這兩節的時候,務要使人曉得被蛇所咬的以色列人,要怎樣行纔能得救。—就是仰望舉起的銅蛇。我們被罪壓害的人得救,也不過照樣仰望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羅馬一章十六節,也是我們常用的經節。神的救法在此也說得十分清楚。我們可按這節聖經,問求道的人:『福音要救那樣的人』?他就要看出『福音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相信甚麼』?『相信福音』。『甚麼是福音』?林前十五章一至四節,就是說到甚麼是福音。『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他要從心裏信基督為他的罪死,而且復活了,他就可以得救。我們可以問他信不信。他若說信,就要請他跪下禱告,求主赦免他的罪。並靠着主的話,信他的罪已蒙赦免。以後還要天天靠主離開罪的權勢。

羅馬十章九至十節,也把救法說得了然。羅馬十章十三節,說得更簡單。這裏說凡肯求告主名,就可得救。不必作別的事。我們可問求道的,肯否立刻求告主使他得救,並信主必救他。因主必不背自己的話。

神的救法,也可以用出埃及十二章七節,十三節,及二十三節,所記的表明出來。這裏說以色列人所以得平安,是靠羔羊的血。我們今日若要得平安,是要藉着主的寶血。神看主耶穌的血,他的忿怒就『越過』我們。我們所要行的,就是藏在寶血之下。藏在寶血之下的法子,就是信賴救主耶穌。

路加十八章十至十四節,證明一個似有義行的人(法利賽人)還要滅亡;和一個毫無義行的人(稅吏),還可以得救。所以得救的法子,只要學稅吏謙卑的樣子,自處罪人的地位,懇求神的憐憫。但用這一段聖經時,先要使人知道那一個(法利賽人或稅吏)得蒙稱義。後問稅吏行了甚麼事,使他的罪得赦。法利賽人缺少甚麼,不蒙赦免。既使他明白了,我們可再問:『那麼你要行甚麼事,使你的罪得赦呢』?他若肯認罪禱告,在禱告後,我們要再問他,信不信神已照著他的應許稱他為義了。

路加七章四十八至五十節,已完滿的表明甚麼是得救的信心。第五十節說,那女人所信的,不過是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且願意赦免她,所以來耶穌面前求告。這就是得救的信心了。

加拉太三章十至十三節,把救法也說得十分簡明。第十節說,罪人的地位是在咒詛之下。第十三節說,基督已替罪人受咒詛。現在罪人所要行的,不過接受基督作他的救主。主的救法豈不明顯麼?

 

第五章 如何對知道救法且願意得救但有難處的人

曾見許多人,實心願意得救,且曉得救法。但因有難處阻擋,使他們不能立刻歸主。這樣難處有幾種。

. 有的人想我的罪孽太重我是太大的一個罪人

提前一章十五節,可以解決這個難題。某禮拜日上午,有一放蕩無羈的人來聽道。他因犯罪,失了三萬五千金鎊,且與他的妻子分離。是一個很壞的人。我問他『何以不作基督徒』?他回答說:『因我的罪太重,不堪得救』。我立刻請他看提前一章十五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他看了就說:『我實在是一個罪魁』。我說:『不錯,這話就是對你說的』。他就回答說:『這是一個美好應許』。我說:『你肯不肯接受這個應許』。他說:『肯』。於是我們就跪下禱告。他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並求神赦免。禱告後,我又問他:『你曉得你已經得救麼』?他說:『是』。後來他果然成了一個好基督徒,到處為主作見證。白日他雖工作,晚上他總作主工。他的妻子後來也和他聯合,他的家庭變成一個喜樂的基督徒的家庭。

路加十九章十節,也是對待這一等人所常用的。他若自己覺得是失喪的,這節聖經,就更有效力了。我們可直接告訴他,有一段聖經,是特意為他寫的。『人子來,為要尋找失喪的人』。他若是失喪的,就是主耶穌所要尋找的人。

羅馬五章六至八節,也是一樣有效力的。一夜聚會的時候,有一人匆忙的從會門出去。我看見他,就問他說:『剛纔舉手請禱告的,不是你麼?現在為甚麼趕快的跑去?你豈不曉得神愛你麼』?他說:『你不曉得我是甚麼人』。我說:『我不管你是甚麼人,但我曉得你是神所愛的』。他說:『我是米泥波利城裏一個最壞的賊』。我說:『你若是一個賊,我就知道神愛你』。我就將羅馬五章八節請他看:『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看完了,我又說:『你既是賊,便是罪人;這裏說,神憐愛罪人。』那人遂和我進入一個房子裏,把他的歷史都告訴我。且說:那天晚上,打算和他兩個同伴,在那城裏,作一回空前的偷竊。但在路上遇見露天佈道會,就站在那裏聽道。以後又離開他的同伴,到禮拜堂裏來。他把他的來歷講完了,就和我跪下禱告。他流淚求主憐憫。後來因主的話,深知主的慈愛,未嘗棄絕他。

馬太九章十二至十三節;羅馬十章十三節;約翰三章十六節,(注意凡字);以賽亞一章十八節;約壹二章一至二節,四章十四節,以賽亞四十四章二十二節,四十三章二十五等節;也可對付這等的人。羅馬一章十八節;詩五十一篇十四節;更相宜對付兇殺的人。但萬不可對人說:『你的罪不重,不要緊』。只要說:『你的罪是重的,且過於你自己所能曉得的;但主已把你一切的罪解決了』。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彼前二章二十四節,可引為證據。

從前有一被罪壓害的婦人來見我。她為她的罪十分害怕憂愁。我雖用盡各樣法子也不能使她得安慰。因她十四年前殺了一個人,她的良心常責備她,甚至要使她變成癲狂。她把她的來歷全告訴我。我和一位主裏的弟兄,就請她看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看畢,就問她說:『神對你的罪已經如何解決了』?她想了幾分鐘,就回答說:『他把我的罪歸於基督身上』。那時我就拿一本書代表她的罪,以我的右手代表她,左手代表基督。她把書放在我的右手上,就問她說:『你的罪在那裏』?她說:『在我身上』。我又問她說:『神對於你的罪已經如何行了』?她說:『歸基督身上』。於是我把右手上的書,放在左手上。又問她說:『現在你的罪在那裏』?她等了許久,戰戰兢兢的說:『在基督身上』。慢慢的,她的臉上就發出光榮喜樂的樣子,大聲的說,『不在我的身上,都歸於基督了』!

約翰一章二十九節;使徒行傳十章四十三節;希伯來七章二十五等節;也是幫助這等人所常用的。

. 有的怕中途失敗不能信主到底

彼前一章五節,可用以指明:不是我們能保守自己,乃是神的大能要保守我們。約翰十章二十八,二十九兩節,也是說我們的安穩,不在於自己如何堅持,乃在於天父和主耶穌保守的能力。提後一章十二節說,基督要保守我們所交託他的。以賽亞四十一章十至十三節,歷下三十二章七,八節,羅馬十四章四節,帖後三章三節,猶二十四節,都是主要保守我們的應許。林前十章十三節,更合於有特別試探,恐怕不能站住的人。

. 有的人如前段所記的說我太輭弱不能信主到底

對於這等的人,可用林後十二章九節十節的話幫助他。我們要問他:『基督的力量在誰的身上顯得完全』?他要照聖經說:『在軟弱的人身上』。那時我們可以安慰他說:『既是如此,你若是軟弱,便有基督的力量。你愈軟弱愈好』。腓四章十三節說,無論我們何等軟弱,我們可以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主,作一切事。林前十章十三節說,主必不使我們受試探,過於我們的力量。

. 有的人說我不能離開罪途和一切惡的習慣

我們要用加拉太六章七至八節指示他們,必要離開罪惡,不然就要敗壞。並用腓立比四章十三節指示他們,靠著基督的能力足能離開。此外,尚有一好法子對付這等的人,就是使他們曉得基督是復活的主(林前十五章三節)。前有一人問我說:『你有甚麼法子,可使我離開我壞的習慣呢』?這人年少的時候,就已歸主。後來因與惡人為伍,就墮入罪惡,難於脫開,所以到我這裏來問法子。我對他說:『你只曉得一半的救恩。知道信死在十字架上的主得赦罪,不知道靠復活的主得脫罪。我們的主是復活的。天上地下一切權柄,都在衪手裏(太二十八章十八節)。衪必能給你力量,勝過罪惡。你相信麼』?他說:『我信』。於是我們就跪下禱告。禱告完了,他的臉上滿有光榮的說『我真歡喜,今天得了這個秘訣』。後來我也常接到他的信說:如何靠着復活的主勝過罪惡。

. 有的人說我若作基督徒恐要受逼迫

我們千萬不可告訴他們,不至於受逼迫。只要照着提後二章十二節,三章十二節,太五章十至十二節,可八章三十五節,使徒十四章二十二節等段聖經,指示他們,受逼迫是進入榮耀的門徑。並使他們確實的曉得現今所受的苦楚,不足與將來的榮耀比較(羅八章十八節)。我們也當按徒五章四十一節,及彼前二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使他們知道為基督受苦,是神的特恩。並按來十二章二至三節指示他們,在受苦中,如何得勝。

. 有的人說我若作了基督徒我的職業要受虧 或 說在我現在的職業上我不能作基督徒

我們要使這樣的人看可八章三十六節:『人若賺得全世界,失去靈魂,有甚麼益處呢』?既使他領悟了,就要再引他看太六章三十二,三十三節;使他知道神如何應許供給一切尊神為大,並尋求神國的人。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路十二章十六至二十一節,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等段的聖經,也是對付這等的人所常用的。

. 有的人因恐損失過多不敢為基督徒

我們要按可八章三十六節的話指示他們,寧可失去萬事,不要使靈魂滅亡。腓三章七至八節,詩十六篇十一節,也可使他知道我們為主所丟下的,無一足以與我們將來所要得的比較。詩八十四篇十一節,羅八章三十二節,可指示他們:神要我們丟棄的,乃是那些有害我們的,凡有益我們的,神沒有不賜給我們的。有一婦人不信耶穌,推辭說:『我若信主,要丟下許多的事物,恐怕我的損失太多了』。我就問她說:『你想神愛你麼』?她說『是』。『神怎樣的愛你呢』?她想了許久就回答說:『衪愛我甚至以衪的愛子賜給我,為我捨身』。『神既如此的愛你,衪豈要你丟下與你有益的麼』?『你還願把與你有害的留下麼』?她說『否。』於是她就聽從我的話信主了。約壹二章十七節,路七章十六至二十一節,要指示他們,世人所要留下的是何等的劣賤。

. 有的人說基督徒的生活過於艱苦

我們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錯了。要用太十一章二十八,三十節,箴三章十七節,詩十六篇十一節,約壹五章三節,指示他們基督徒的生活,是何等喜樂。並按箴十三章十五節說:罪人的生活,是真艱苦的。

. 有的人說我怕我不信的朋友或說我若信主我的朋友要離開我

箴二十九章二十五節,可以指示他們,怕人的有何等結局,但倚靠耶和華的,何等安穩。箴言十三章二十節,可以指示他們不離開惡友,有何等危險。詩一篇一節,可以指明離開惡友,是何等福祉。約壹一章三節說,信主的人,有更美的交誼,就是與主相交。

. 有的人說我的心太硬

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二十七節可以指示他們,主要給他們一個新的心。他們自己的心雖硬如石,也不妨礙主的救恩。

十一. 有的人說我沒有麼感覺

我們可問他要先有甚麼感覺,然後纔來信主?若說要有平安的感覺,即信徒所有的平安,我們就以加五章二十二節,弗一章十三節,徒五章三十二節,彼前一章八節,太十章三十二節等段聖經,指示他們,這等的感覺,是信主後的結果。人若未接受耶穌,未承認他為救主,他必不能得着平安。若說他要先覺得他是一罪人,我們可用賽五十五章七節指示他們,神不是要我們覺得我們是罪人,乃是要我們離開我們的罪。或以徒十六章三十一節,約一章十二節等經節指示他們。神不要我們感覺得是罪人,乃要我們承認是罪人,來信靠救主。賽五十五章一節,啟二十二章十七節,可以指明世人所要有的感覺,就是他們需要一位救主。

有時可以對付無心求道的人的法子,來對付這一等的人。使他們知罪,並知救主之必需。

十二. 或說我正尋求基督但尋不著

耶二十九章十三節證明說:若你們專心尋求衪,必能尋見。一日晚間,我和一婦人談道。她說:『我尋求基督,已將兩年,至今尚未尋見』。我回答說:『我能告訴你,何時你能尋着』。婦人甚為詫異。我遂將耶二十九章十三節給她看。並問她說:『你曾否專心尋求主』?她說『否』。我們遂跪下祈禱。不久她便覺得十分喜樂在主裏面。路十五章一至十節,十九章十節等經節,亦可幫助這等的人。因在那裹說明,基督正尋找罪人。若他們實在有心尋求基督,必不難與基督相遇。

十三. 或說我不能信

這等的人,多是不願離開罪惡的人。他們不能信的緣由,就是在此。約五章四十四節,及賽五十五章七節,均可幫助他們。若用賽五十五章七節,當使他們注意,神所要的,就是他們離開罪惡歸向神。

十四. 或說神不收留我我蒙恩的日子已過恐怕我已犯了不能赦的罪

凡誠實說這話的人,多是不容易對付的。約六章三十七節最為合用。因在那裏主明明說:衪必收留一切來到衪面前的。我們要念這一節聖經給他聽,並求聖靈使主的話發出亮光在他心裏,直到他領悟了。許多失望的人,因此節聖經得着救恩。啟二十二章十七節亦為合用。賽五十五章一節證明尋求救恩者必能得救。賽一章十八節證明無論何等的罪,主都要赦免。約三章十六節,徒十章四十三節亦說,無論何人信服基督,必蒙赦罪得永生。羅十章十三節說,無論何人求告主名,必能得救。這幾處經節,均足幫助這等的人。

來六章四至六節,太十二章三十一,三十二節言明何為不能赦的罪,及犯此罪者的結局。我們可把這兩段聖經給他們看,並與他們說:『神非不願救罪人,但罪人不願悔改。凡願意得救的罪人,必未曾犯不能赦的罪。他蒙恩的日子,必未錯過』。

十五. 或說太遲了

對付這樣的人,可用林後六章二節,並與他們說:『神說;現在正是得救的時候』。路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節,可以證明主願意拯救臨終悔改的罪人。彼後三章九節證明主不願一人沉淪,所以遲延審判的日子,欲使多人得救。申四章三十,三十一節說:『就是在末後的日子若肯悔改,主亦必施恩。』賽一章十八節,啟二十二章十七節,亦極合用。

 

第六章 如何對待懷虛望的人

懷虛望的人,就是一般不知道神的救法,但靠自己的理想,或法子,盼望得救的人。

. 倚靠善行

這一般的人,常說的話就是:『我盡我的力量行善』,『我行善過於行惡』,『我不是一個大罪人』,『我沒有作過大壞事』。一聽他們的話,就認出他們是要藉着善行得救。加三章十節可用以對付他們。因在那裏明明說:凡靠着行為得救的人,必要受咒詛。照律法看來,凡不時常照着律法行的人,必無得救的盼望。雅二章十節亦甚合用。加二章十六節,及羅三章十節,亦為有效力的經節。因那裏明說未有人靠行為,得稱為義的(參太五章二十節)。以上經節均證明神稱義的程度,為我們世人所不能達到的。所以要得救,必於我們行為——我們的義——之外,另尋救法。

有時我們可對這等的人說:『你不曉得神稱義的程度是怎樣』!請他看看聖經。有時可直接請他讀路十六章十五節,羅二章十六節,撒上十六章七節。因此數段聖經說,神鑒察人心。世人外面的行為,無論好壞,他們的心,在神看來,未有不足責備的。神鑒察的時候,沒有人能站立得住。所以對付這樣的人,不必怕他們如何誇獎他們的自己的義,因為在他們心的深處,總覺得有罪。人的良心,到底是贊成我們的話,卻為他們的罪惡戰懼。

有時可用太二十二章三十七,三十八節,使那些說:『我盡我力量行善』,『我行善過於行惡』的人醒悟。我們可對他們說:『你錯誤了。你知道你犯了神最大的誡命麼?你那裏能說我盡力行善,且行善過於行惡呢』?

然後再將來十一章六節,約六章二十九節給他們看。講明神所要的,就是信心。沒有信心,不能使神喜悅,約十六章九節證明:不信基督就是罪。約三章十六節說:人得救與沉淪的問題,只看他接受基督,或棄絕基督而決。來十章二十八,二十九節說:凡踐踏神兒子的血,必受極大的刑罰。未讀此節以前,最好對他說:『你想你是個好人,要知道你犯了神所看為最可惡的罪麼』?然後嚴肅的並懇切的讀給他聽。

. 以為神是仁慈的必不刑罰世人

若有人這樣說,我們可回答他:『神的美德,我們只能由聖經中看出。我們現在看聖經如何講論他』。我們可先將羅二章二節,四節,五節等節給他看。並和他說:『朋友阿!你看神的恩慈,原是要引導我們悔改,不是使我們更放縱邪惡。若我們不悔改,輕看衪的恩慈,我們就是為自己積蓄怒氣,等候神發怒審判的日子』。約八章二十一,二十四節,及三章三十六節,也可以證明神雖仁慈,亦不容忍凡棄絕衪獨生子的人。

尚有一法對付此等的人,就是由約五章四十節,彼後三章九至十節,及結三十三章十一節,指示他神不願刑罰罪人。惟罪人自甘受刑,不肯來就耶穌,而得白白赦罪的恩和永遠的生命(約五章四十節),仍要滅亡。彼後二章四至六,九節,路十三章三節,證明這位『仁慈』的神,如何對待不悔改的罪人。讀路十三章三節時,可對他說:你說神是仁慈的,必不罰罪人。且看神在聖經中如何宣言:『你若不悔改,也必照樣滅亡』。此節不妨連讀數次,直到他領悟。

. 藉效法基督

約一章十二節證明神非要我們效法基督,乃是要我們接受衪。我們當停止我們的法子來信靠主。徒十六章三十一節說:我們得救,非在於我們作甚麼事,乃在於信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羅三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說:稱義不在於行為,乃在於我們的信,並因神的恩,藉着耶穌基督的救贖。

. 藉着感覺

有的人說,我覺得我能得救上天堂。這樣的人,要以約三章三十六節指示他得救的問題,不是在於我們的感覺,乃要看神的話。但神明說:『不信子的人,得不着生命,神的怒氣常常在他的頭上』。一日下午我和一婦人談道。她獨生的兒子在數禮拜前纔去世。她兒子死的時候,她大大受了感動。我問她說:『你要去你兒子所去的地方麼』?她立刻說:『我要去的,我也曉得我能彀去。』我說:『你怎麼曉得你能去呢?你在聖經裏,能否指出你能到天堂去的憑據』?她說:『我覺得我死了以後,要上天堂;但在聖經裏,我沒有憑據』。她由是就問我得救的憑據。我就對她說:『我曉得我有聖經的憑據。』我就請她看約三章三十六節。後來她就看出,靠着主話的信心,與靠着感覺的信心不同。

路十八章九至十四節,亦可幫助這等的人。我們可先對他說:『聖經上說到一人,他自己以為是完全的人,其實他是最壞的人,我現在要念給你聽。』然後把這一段聖經指給他看。

 

 

第七章 如何對不知道得救的人及冷淡退後的信徒

. 不知道得救的人可分為兩等

()因無聖經的知識。

約壹五章十三節證明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有永生。我們常問人說:『你知道你的罪赦了麼』?『你有永生否』?他們多說:『這是人所不能知道的』。我們當對他們說:『聖經說,信的人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並以約壹五章十三節指示他們。約一章十二節亦甚合用。我們只要問求道者:『凡接受耶穌的,神要賜他們權柄,作何等的人』?他要說:『神的兒女』。然後再問他:『你接受了衪沒有』?『既已接受,你便成了何等的人』?他不久就要說:『我是一個神的兒子』。約三章三十六節,亦照樣合用。我們只要問:『這節聖經上說誰有永生呢』?『信子的人』。『你信子麼』?『你有的是甚麼』?不久他要說:『我有永生』。我們要再請他連說:『我有永生』數次。然後請他跪下,感謝神賜他永生。曾見一少年在一晚間聚會後,十分苦楚的跪在那裏祈禱。第二日晚上,他又在那裏,原來他已信主,只是他沒有赦罪的確據。我想要使他曉得神的話,如何論到這事;但他仍不能得著幫助。後來他就起來要回家去。臨行時,他還請我為他禱告。我立刻就應許他。及他走了幾步,我就請他回頭來說:『你信我能為你禱告麼』?他驚訝的回答說『當然相信』。我說:『何以你能相信』?他說:『因你這樣的應許我』!我就說:『神的話,不是比我的話更靠得住麼』?立時他領悟了,就在那裏他得着赦罪的確據,知道自己有了永生。約五章二十四節,約壹五章十三節,都是一樣的合用。

徒十三章三十九節,亦是為對付這一等人用的。我們只要問:『這節聖經說信的人將如何』?『被稱義』。然後問他:『你相信麼』?『你將何如』?一連問他數次,他將說:『我被稱義』。然後再請他跪下感謝主恩。

許多人說:『我沒有聖靈特別的見證,我不敢說我有永生』。這樣的人,我們要先以約壹五章十節指示他。對他說:聖經的話,已足證明信的人是蒙神悅納。如他不信神的話,就是以神為說謊的。然後再將弗一章十三節指示他說:凡信了主話的人,就有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因為神的次序是要我們先信主的話,知道自己已被稱義;再用我們的口承認(羅十章十節),然後聖靈的見證,就自然顯明。他們的錯處,就是把這次序改變了。他們心裏,沒有信主所見證的話,口裏也沒有承認他們所信的,當然沒有聖靈的見證。馬太十章三十二,三十三節說:在人前認主的,主在天父面前也必認他。我們若在人前不認主,那能得着由父那裏來的聖靈作見證呢?我們要先信並承認,然後就有聖靈的見證。

對付這等人的時候,我們要將關於得救的經節解釋得十分明白,使他們確實的曉得,得救的信心是甚麼。因有許多人說信主,他們實在沒有憑著聖經裏所說的信主。他們心裏懷着虛望,不能實在得着拯救。要使這樣的人,知道得救,豈不甚難麼?多少的工人,在這一點上不小心。我們要先看人的信心有錯誤否?然後再使他們知道得救。約一章十二節,提後二章十二節,可以指示人甚麼是信主,接受主,並交託主。羅十章十節說,人要心裏相信,纔得稱義。

()因未完全脫離罪惡

有的人沒有赦罪的確據,是因他們的罪不肯承認,不肯離開。這等的人,要以約八章十二節,賽五十五章七節,箴二十八章十三節,詩三十二篇一至五節等段聖經指示他們。因耶裏說明,我們若承認離棄我們的罪,來跟隨主耶穌,就必得赦免,並蒙光照,且有得救的確據。所以遇見這等的人,有時只要問他:『你知道自己還被罪惡纏着麼?你有甚麼事使你的良心不安麼』?他就要得著幫助。

. 退後冷淡的人有兩等對他們的法子也就不同

()退後而無意回頭的人。

 

對這樣的人,可用耶二章五節嚴肅的問他:『主有何不義竟使你遠離衪呢』?並使他知道丟棄主耶穌,就是我們的救主和朋友,是何等的愚昧,何等的不義。有時他們離主的原故,是因受同伴不合宜的待遇。但我們只要題到主如何待他,及如何待主之處,不必說到別的。

 

耶二章十三節,可使他曉得離棄主,是離棄了甚麼。我們可按着這一節,使他看出離開泉源,而歸向破裂不能藏水的池子,是何等的愚昧。主曾用此一節聖經,引領許多退後的人回來。

耶二章十九節亦甚合用。我們要請他讀完這一節,然後問他覺得離主為苦事為惡事麼?箴十四章十四節,王上十一章九節,並路十五章十三至十七節,均可使不肯回頭的,知道離主的結果是甚麼。摩四章十一至十二節,亦是常用有功效的經節。我有一朋友,常用此節,並得了大功效。

()退後而有意回頭的人。

這一等人,是易於對付的。耶三章十二,十三,二十二節說明,神正等待收留衪回頭的兒女。只要他們肯來神面前,認自己的罪,何十四章一至四節說,神因着憐憫吩咐衪退後的兒女回來,並說明回頭的道路。賽四十三章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節;又四十四章二十至二十二節;耶二十九章十一至十三節;申四章二十八至三十一節;代下七章十四節;約壹一章九節,二章一至二節;均說神的慈愛永不廢棄,,願意收留一切回頭的人。可十六章七節,代下十五章四節,三十三章一至九節,十二,十三節。表明神曾如何以慈愛接待凡已經回頭的。

回頭的道路,就如約壹一章九節;耶三章十二至十三節;代下十五章十二,十五節;七章十四節等處所記。自卑,認罪,並離棄罪惡,便可再蒙神的寵惠。

路十五章十一至二十四節,可為對付這等人最合用的一段比喻。因那裏指明神如何願意收留回頭人,並指明回頭的道路。

一個纔回頭的人,要教他如何謹慎,不致再退後(詳於第十二章)。

 

第八章 如何對在主道上懷疑的人及無神派

懷疑的人甚多,所疑惑的也不一樣;對付的法子也就不能一樣了。

. 不信而藐視主道者

對付這等的人,可用林前一章十八節。他若說聖經在他看為愚拙,我們可說:『是。聖經自己也是這樣說』。然後以林前一章十八節給他看。『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滅亡人看為愚拙』。看後,再對他說:『因你是滅亡的人,所以看為愚拙』。林前二章十四節,也是一樣的合用。有一傳道者,對一人講道,欲引他歸主。那人卻對他說:『你所說的,在我看來都為愚拙』。傳道的說:『是的,我的聖經裏,亦有這樣的話』。他驚訝的問說:『甚麼!你的聖經裏,也是這樣說麼』?傳道的就以林前二章十四節的話給他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那人看了,就格外驚訝說:『這樣的道理,是我想不到的,我從來沒有這個亮光』。

林後四章三至四節,可以證明他是失喪的人。他的疑惑,是因這世界的王弄瞎了他的心眼。帖後二章十至十二節,可以指示疑惑的原故,是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疑惑的結果,就是錯誤,沉淪。約八章二十一,二十四節,亦可刺入懷疑者的心,使他曉得疑惑的結果,是何等可畏。約五章四十四節,三章十八至二十節,可把人不信的隱故揭出。詩十四篇一節亦甚合用。但用者要小心,用時,當十分誠懇,溫柔。帖後一章七節,八節,亦合用而有效力。

. 有意求道但心中十分疑惑不能相信的

約七章十七節,可以幫助這等的人。那裏說明如何可除了疑惑。只要請他照着那節所說的去行。就是放下自己的成見,用誠實懇切的心來尋求神的旨意。並問他到底是否需要一位元救主?耶穌是否神的兒子?為神立的救主?若神指示他耶穌是救主,他願否接受?並在世人面前承認?他若肯一一的應許,他的疑惑就快要除去。一日晚上聚會後,我問一個到會的人說:『你何以不信主』?他說:『我告訴你,我是一個懷疑的人,但我不誇我的疑惑,像別人一樣。我為這事,已經幾夜不能安睡』。我問:『你信有神麼』?『我向來信有神』。『你既信有神,你應當順服衪。今晚你肯不肯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無論衪的旨意如何,都必遵行呢』?『我要照我所知道的去做』。『這不是我所問的。我說,你肯不肯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無論衪的旨意如何,都要遵行麼』?『我從來沒有這樣立志』。『今晚肯不肯立志』?『我肯』。『你信神能答應禱告麼』?『我不曉得』。『你也不曉得衪能答應禱告』?『否』。『現在你可有悟道的法子,你肯不肯遵憑呢?你可求神指示你,耶穌是否衪的兒子?並你對於衪的責任是甚麼』?『我肯』。過不久的時候,我又在一個會裏見著他。他的臉上巳顯出亮光。他說:『我本來無論甚麼都不相信。以後因照着我所應許的去做,我的疑惑都去了。我的疑惑到那裏去,我不曉得,但我曉得已經去了』。若懷疑的人不肯照着這個法子去行,他就不是一個誠實的人。他的難處,就不是他的疑惑,是他的罪了!

若懷疑的人,不信有神,我們就要問他,信不信善與惡有極大的分別?(若他不信,他就是一個嬉戲的人)。他若相信,我們就問他肯不肯立志隨着善的去做,無論何等困難都要去做?他或要說:『甚麼是善的?我所知道的善,我差不多都遵行了』。但我們總要使他應許,要隨着善的去做;不論行時何等困難,並行後有何等影響,他都要做。並對他說:『你若是十分誠實的立這樣的志向,你必不難看出甚麼是善事』。然後再對他說:『你不曉得,神能否答應禱告。但我曉得,他能答應。你若肯遵憑,這裏有一悟道的法子,使你領悟真道。你只要祈禱說:「神啊——若有一位神!請將你的旨意指示我,我要遵行,並證明耶穌是否你的兒子?衪若是你的兒子,我要接受衪,承認衪於眾人前』。以後再請他讀約翰福音。每次讀數節,讀時要求神引導他進入真理,並立志遵行凡他所能領悟的。他若照着這法子去行,他的疑惑就要消滅,不難信聖經為神的話,信耶穌為神的兒子了。他不是一誠實的懷疑者。他的不誠實處,可由以上的談話中看出。我們就可以指示他,他的難處不在於他的疑惑,乃在於他不順服的心。

若他說他不曉得善惡的分別,我們立時就可斷定他非善良的人。要溫柔懇切的對他說:『朋友,在你的生命上必有過錯;不然,凡生命上無過的人,必不懷疑善惡的分別。你當領悟你的難處,不在於你的疑惑,乃在於你的罪』。一日下午聚會後,我就請凡心中疑惑的人留步,我要與他談道。一個少年就留步了。他幾個月前曾與我談過一次。我就問他的難處是甚麼?他說:『我的難處,已告訴你了。我不信有神』。我就問他曾照着我所指示他的法子去行沒有?就是立志隨著善的去做。他說:『沒有,我想善惡沒有分別,我不曉得甚麼是善的』?我就睜著眼睛看他,並問他說:『你常犯罪麼』?他說:『是』。我說:『你犯的是甚麼罪』?他說:『就是我前次所告訴你的』。我說:『你應許我棄絕那罪,你沒有棄絕麼』?他說:『沒有』。我說:『難怪你不信。你的難處不在你的疑惑,乃在你的罪。若你把罪除開,你的疑惑就要消滅了』。他等了幾分鐘說:『我想這是我的錯處』。

. 不信有神的人

對付這等的人、宜用前兩段所說的。用了前兩段以後,再用本段所要說的,較為妥合。詩十四篇一節,為對這一等人所常用的。用時要先對他說:『請看聖經如何論不信有神的人』。讀了就請他注意,這愚人是在他的心裏說沒有神。他不信有神,因他的心恐怕有神。或說:這人的愚昧有兩方面:第一,明明有神而不信。第二,凡不信有神的人,從來就沒有平安喜樂。無神派等人多是苦惱的。有時讀了這一節聖經,只讓神的話自己作工,不加解釋亦可。詩十九篇一至二節,羅一章十九至二十二節,亦甚合用。

. 不信聖經為神的話

羅三章三節四節,證明凡疑惑一個事實,不能改變這個事實。太二十四章三十五節,為聖靈所常用的經節,可使疑惑者,深知主話是何等確實不變更的。

可七章十三節,太五章十八節,約十章三十五節,路二十四章二十七,四十四節說主耶穌如何證明舊約為神的話。此數節為對付凡信耶穌的話而不信舊約的人,格外合用。因主耶穌以舊約為神的話。他們若信耶穌的話,就必信耶穌為舊約所作的見證。約十六章二十六節及十六章十二節,乃記耶穌如何承認新約為神言語,亦一樣合用。

有人常說,保羅沒有自稱他的教訓乃神的言語。這等的人,可以帖前二章十三節,彼後一章二十一節,約八章四十七節,路十六章三十至三十一節等段聖經指示他們。約壹五章十節,可以證明不信神話的罪為何如。但用此節前,前先問求道者:「你不信聖經為神的話麼?請看聖經中如何論及凡不信神話的人。」然後把此節請他讀,必有效果。

. 疑惑來生的事

這等的人,可以林前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六節,約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但十二章二節指示他。

. 疑惑將來審判並沉淪的苦楚

看啟二十一章八節,便知『死』,在聖經中的意義是甚麼。讀啟十七章八節,及十九章二十節,便知『沉淪』的意義是甚麼。讀啟十九章二十節,及二十章十節,便知火湖非罪人一入即滅之地。因獸及假先知在湖中千年還未消滅。他們乃要日夜受苦,直到永遠。啟十三章七至八節證明凡被投入火湖的人,乃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太十章二十八節說:滅身體之外,還滅靈魂。路十二章五節說,被殺的人身體既死,靈魂還要在地獄中受罰。可三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罪有永不蒙赦免的。路十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證明,罪人將來的痛苦,是人知覺所能知道的。可十四章二十一節說明:臨到罪人的刑罰為極嚴厲,那人不生於世上倒好。

彼後二章四節,猶六節,證明人在黑暗裏不能即滅,乃是要按神的旨意,永遠留在那裏。來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明違背摩西的要治死;但那踐踏神兒子的,必有更厲的刑罰。太二十五章四十一節說,罪人所要去的地方,乃與獸假先知(啟十九章二十節,二十章十節)及魔鬼等同在;並得他們所得的分,就是永遠痛苦。

. 不信耶穌為神

(一)合讀徒十章三十六節,林前二章八節,詩二十四篇八至十節,來一章八節,約二十章二十八節,羅九章五節,啟一章十七節,賽四十四章六節,並互加比較;我們便曉得新約中耶穌的名稱,與舊約中耶和華的名稱相同。

(二)讀來一章三節,十節;便知耶穌所作的工,正如神所作的。

(三)約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啟五章十三節,來一章六節,腓二章十節;均說我們當拜耶穌如神一樣。

耶穌在約五章二十二,二十三節;以自己與神為同等。若他所說的不錯,那他就是神了。不然,他就是一個最大褻瀆神的人。我們要記得,若不信耶穌是神,是以耶穌為褻瀆的人了。可十四章六十一,六十二節,亦可照樣引用。

(四)約壹二章二十二,二十三節;五章一至五節;證明凡不信耶穌為神的,是說謊的,或是假基督。

約壹五章十至十二節,且謂不信耶穌為神的人,是以神為說謊的。因不信神為衪兒子所作的見證。

來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不承認耶穌為神兒子的人,是何等愚昧。且犯了何等的罪,要受何等的刑罰。約八章二十四節,二十章三十一節,證明凡信耶穌為神兒子的,能得永生。不信的不能得救。

注意:對付懷疑的人,有時不必將其所疑的事,拿來解析。只要用本章第二節所說:『如何對付有意求道,但心中懷疑不能信的人』的法度,應付他,亦有功效。

 

第九章 如何對待妄論的人

 

. 妄論神的

常見人妄論神為殘忍,不公正。這等的人可以伯四十章二節及羅九章二十節指示他。不必解析。或於讀聖經前,說幾句引導的話,使他知道以神為殘暴不公正的人,犯何等的罪,然後把聖經指示他。

羅十一章三十三節,可以證明妄論神的人,多不明神的判斷和法度。因神的智慧高深,不是人所能測度的。所以這難處,不在於神的法度,乃在於我們的無知。

妄論神的人,多因他自己的遭遇不十分如意。這等的人,可用來十二章五節,七節,十節,十一節指示他。賽五十五章八至九節,亦常能幫助這等的人。

有的人以神創造人類為不公正,因神既造人,而又罰他。這樣的人可用結三十三章十一節對付他。因在那裏說明,神不喜悅惡人受死。惡人所以受死,乃因他們強硬,不肯悔改。提前二章三至四節說,神造人非欲罰他,乃願人人得救。彼後三章九節證明,神因不願一人沉淪,所以遲延成就衪的計畫,欲使人人都悔改。約五章四十節,及太二十三章三十七節,亦可證明罪人沉淪,全係他們偏行己路,不肯來就耶穌所致。約三章三十六節及三章十六節,亦為合用。

. 妄論聖經

常聞人說:『聖經多無稽的話,且多相背之處。』或說:『聖經在我看來,實係愚拙。』這等的人,有以下的聖經節,可以對付他。

(一)林前一章十八節,二章十四節,林後四章三至四節,但十二章十節,羅十一章三十三,三十四節等均為合用。但到必需時,帖後二章十至十二節亦可引用。

(二)約七章十七節,詩二十五篇十四節,太十一章二十五節。(參前章第一及第二段)

有時對付妄論聖經,以聖經中多相背之處的人,最好把聖經交他,請其指出一二為證。因妄論聖經的人,自己多不知聖經的內容。我們若請他指出聖經的錯處,他多不敢說什麼。一天我問一個人說:『你何以不作基督徒呢』?他說:『因聖經裏,有許多矛盾的地方』。我立刻就請他指給我看。他說:『這裏頭多得很』。我說:『若裏頭錯處很多,你當不難指出一個』!他說:『好!我能指出一個,在詩篇裏』。我就請他指給我看。他就拿著聖經,在新約那一部分,翻來覆去的去找詩篇。我就說:『你找錯了,詩篇不在那個部分,容我替你找罷』!我就找到詩篇給他。他又翻了許久說:『在我自己的聖經裏,我能找到』。我就請他當日晚上,拿他的聖經來看。他應許了,且訂了在禮拜堂中某處相遇。但到了時候,他沒有來。幾個月後,我又在那個禮拜堂裏見着他。我的同工對我說:『他是一個懷疑的人,請你與他談論』。我說:『我曉得他,他以前曾向我說過謊話』。那人自己也模糊的承認他的失信,但他仍舊說聖經中有許多相背之處。所以我們知道妄論聖經的人,多未曾自己研究聖經。

. 妄論神的救法

常聞人說:『神何以藉着他兒子的死,來救世人,而不用其他更好的法子呢』?賽五十五章八節、九節;羅十一章三十三節;可用以對付他。羅馬九章二十節亦甚合用。我曾問一少年學生,何以不作某督徒?他說:『我不知何以神必須藉衪兒子的死來救人,而不用其他的法子呢』?我就打開聖經,讀羅九章二十節給他聽。『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然後又對他說:『你知道,你這樣說話,是以神為錯誤麼?』那少年人說:『我沒有這個意思』。我說:『你所說的,就是表明這個意思了』。他說:『若是這樣我必不再如此說了』。

有時可用『對付無心求道之人』的法子,來對付這等的人。使他知道,他自己是一個應該沉淪的人。他就必以神的救法,為完全奇妙了!

. 妄論基督徒

有一等的人常說,他們不信耶穌,是因教會裏有許多假冒為善的人。這等的人,可以羅十四章四節,十二節,對付他。羅十四章十二節,較為合用有效力。羅二章一節,太七章一至五節亦好。約二十一章二十一及二十二節,可用以指明人的得救只在他個人對於基督的關係,別人的事,與他毫不相關。
有的人謂曾受基督徒不好的待遇,所以不信基督。這樣的人,我們要使他注意:神曾如何待他。耶二章五節,賽五十三章五節,羅五章六至八節,可以引為幫助。然後再問他:『是否以基督徒不好的待遇藉口,遂不以相當的情分,待施恩給他的天父呢』?

一日晚上,我問一老年的人說:『你是否基督徒』?他說:『我不是,我退後了』!我問他何故退後?他說:因受信徒們不好的待遇。立刻我就讀耶二章五節給他聽:『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見我有甚麼不義,竟遠離我,隨從虛無的人,自己成為虛妄呢』?我又問他說:『你能找出神的不義麼』?『主待你不好麼』?我不管別人曾如何待他,只使他注意神如何待他,及他如何待神。那老年的人,不久就承認神沒有待他不好的地方。太十八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弗四章三十至三十二節,太六章十四至十五節,可以證明我們赦免別人的罪,是何等要緊。

 

第十章 如何對不肯立時決斷信主而欲等候遲延的人

聽道的人,不肯立時決斷信主,而欲等候遲延的甚多。他們各有所推辭的話。

. 推辭說:『我現在不能決斷,要等到明日。』或說:『我要詳細想過,後然再決定』。及其它相似的話

這等的人,可用賽五十五章六節的話對付他。讀畢此節後,我們要問他:『我們要趁着甚麼時候,尋求主呢』?等他同答說:『趁着可尋求的時候』。要問他:『何時是可尋求的時候』?使他曉得,他若現在不尋求主,可保明日必能尋着主麼?箴二十九章一節,亦甚合用。只要問他:『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的人,他的結局要如何』?等他回答說:『他必敗壞』。然後再問他:『要如何敗壞』?他若說:『忽然敗壞』。要再問他『你豈願蹈此危險麼』?太二十五章十至十二節,亦是常用的經節。我們要問他『得赴婚姻筵席的是誰』?等他回答說:『豫備好了的人』。然後再問他自己豫備好了沒有?並問他豫備好了的人,進入門內以後,有何事發生?未豫備好的人,當時站在何處?他願意被關在門外麼?或按路十二章十九至二十節問他:『那位富人豫備了多少年的糧食』?『主若今晚接你靈魂,你能見主否』?太二十四章四十四節,為對付一般說『未豫備好』的人,最有效力的。王上十八章二十一節亦是一樣的合用。我們可按此節問遲延不肯決斷的人,是否要遲延一年。在這一年之中,無論有甚麼機會,都不接受基督麼?等他回答說:『否,我不能等到一年;因在這一年中,我或者離世去了』!然後再問他,是否要等一個月呢?由一月而一禮拜,至終至於一日;然後再問他,是否對神和聖靈並為他靈魂關心的信徒,在這一日內,都不理會,無論有甚麼機會,他總不接受基督麼?凡有思想的人,必回答說:『否』。那時我們要接着說:『既是如此,何不立時接受基督呢』?查樂母博士用這法的第一人,他得的效果不少。
箴二十七章一節,雅四章十三,十四節;伯三十六章十八節,路十三章二十四,二十八節;十二章十九,二十節;約八章二十一節,十二章三十五節;七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均是對付這等的人所合用的。

. 推辭說:『我的職業選定以後,纔能為基督徒。」或說:『我要先作某某別的事。』

馬太六章三十三節,是對付此等人最合用的。因在那裏說明,我們要先求神的國。

. 推辭說:『我要等候神的時候。』

若有人這樣說,我們就要問他:『若我能指示你何時為神的時候,你要信基督麼』?然後請他看林後六章二節,或來三章十五節。

. 推辭說:『我年紀尚輕,要等到我年長的時候信主。』

傳十二章一節,足以對付這等的人。太十九章十四節,十八章三節,亦是合用的。因在那裏說明年少的時候歸主,為最合宜。年老的人欲入天國,且要變成小孩一樣。有時對付這等的人,可用『如何對付無心求道的人』的法子,使他深覺信主之必要,不敢稍為遲延。

對付不肯決斷信主的人,最好只用一個經節,使這一節,深刻在他的心裏。一日晚上,我和一人談道。他很願意信主。但他不住的說:『今晚我不能決斷』。我就引箴二十九章一節的話勸他。讀了又讀,欲使這節的話深刻他的心中。他雖不愛聽此節的話,要用別的言語,把這話推開。但我總要使他注意。當晚他就覺得遲延的危險,心中為主話刺透,這話於是就刻在他心裏。第二日晚上,他就不能不接受基督了!所以我們凡引用一節的聖經,就要使這節的話,刻在人心;不然,徒然引了許多,沒有益處!

 

第十一章 如何對固執及被迷惑的人

. 固執的人

固執的人甚多,他們所固執的事也不同。就如有的人固執的說:『我不要你和我談話』。這樣的人,我們最好引一二明顯的聖經節念給他聽,讓他自己思想。羅六章二十三節;來十章二十八,二十九節;十二章二十五節;可十六章十六節;箴十九章一節,一章二十四,至三十三節;都是為對付這樣的人用的。

有的人固執的說:『我萬不能赦免人』。太六章十五節,十八章二十三至三十五節,均可用。他若不赦免人,就要沉淪。腓四章十三節及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指示他如何能赦免人。現時有多少人,因不肯赦免的緣故,不來就基督。有時這種的難處,可以藉着祈禱除去。一日我和一人辯論,他很受了感動;但他因心裏嫌恨一個人,就被攔阻不來就主。他固執的說:『我不能赦免他』。我就請他跪下禱告,把這難處告訴主。我們纔要跪下,他就眼中流淚,甘心接受救主,他的難處,就無形除去了。

有的人說:『我太愛這個世界』。可八章三十六節為對付這等人,最好的經節,路十四章三十三節,可以指明這個世界必要丟下。路十二章十六至二十節;約壹二章十五至十七節;可以指明愛世界的人何等愚昧。詩八十四篇十一節,羅八章三十二節,可以指明主不留下一樣好處不給衪的子民。

有的人說:『我不能承認我的過錯』。箴二十八章十三節證明不肯認罪的人,將有痛苦及禍患。

有的人說:『我不能在衆人前承認基督』。羅十章十節;太十章三十二,三十三節指明:神喜悅人承認基督。可八章三十八節;約十二章四十二,四十三節;箴二十九章二十五節,證明不肯認主的危險。

有的人說:『我要憑自己的意思作事』。賽五十五章八至九節說明神的旨意比我們的意念更好。箴十四章十二節說偏行己路的結局。

還有人說:『我不信基督,也不反對』。太十二章三十節,證明:他們不是接受,就是反對。此節聖經,已幫助了多人。

. 被迷惑的人

()羅馬教徒

對付羅馬教的人,要先與他論重生的必須,及什麼是重生。約三章三節,五節,七節,可以指明重生的必須。結三十六章二十五,二十七節;林後五章十七節;彼後一章四節;指明何謂重生。許多的羅馬教人,以受洗為重生。但以上的經節,可以證明重生不是受洗。保羅在林前四章十五節說:他藉着福音重生了哥林多的人。若受洗就是重生,他就必為他們施洗了。但他在林前一章十四節說:他未曾為他們施洗。徒八章十三,二十一,二十三節,證明:人雖已受洗,他的心在神面前還是不正。『在這道上無分無關。』重生的人,必有約壹二章二十九節,三章九節,十四至十七節,五章一節,四節等的憑據。重生之法,是記於約一章十二節及彼前一章二十三節,雅一章十八節。

徒三章十九節,也是對付羅馬教人的經節。因在那裏說明悔改的必要。賽五十五章七節,拿三章十節,指明何謂悔改。

對付羅馬教的人,亦可以用約壹五章十三節指示他們,信徒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因羅馬教人,均無得救的確據。他們以為死後,纔知得救,或沉淪。我們若指示他們現在可有永生,他們就要滿心思慕,得着這個得救的確據。徒十三章三十八,三十九節;十章四十三節;約三章三十六節;亦可用以引導他們,得着這確據。

有時可以指示他們讀聖經的益處。約五章三十九節;彼前二章一節,二節;提後三章十三至十七節;雅一章二十一,二十二節;詩一篇一節,二節;書一章八節;可七章七節,八節,十三節;太二十二章二十九節;均為合用。但與羅馬教人談道,最好用他們所用的聖經。

有時可以對付不悔改人的法子,對付羅馬教人。就是使他們自己醒悟他們是罪人,必須救主。太二十二章三十七,三十八節,加三章十節;十三節,賽五十三章六節均甚合用。

許多人想不必與羅馬教人談道,以為他們必不歸向基督,這是大誤了。不知他們當中多少是飢渴慕道的。若我們能照着神的話,引導他們,他們不難歸主,且要變成熱心的基督徒。我們不要攻擊他們為異端,只要將真理指示他們,銷異端就自然滅了。多少的時候,我們的攻擊,正表明我們的無智慧。

尚有一點可助我們成功的,就是說明照着我們所信的,我們有平安和能力。照着他們所信的,他們沒有平安和能力。說到這裏,羅馬教的人,都知道分別。

()猶太人

對付猶太人最好的法子,就是將舊約如何證明耶穌指示他們。最合用的是賽五十三章,並但九章二十六節,及亞十二章十節。在新約裏也有合用的經節。就如希伯來全書(特別注意九章,十章,及七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並馬太福音,現今猶太人考查耶穌為何人的甚多。但他們若信主,就要受極慘酷的逼迫。他們多因此不敢信主。此種難處,可照着對付怕受逼迫的人的法子,來對付他們。

對付一種受迷惑的人,最好能先使誠心尋求真理。約七章十七節甚合用、若他們無尋求真理之心,他們萬不能使他們醒悟。

 

 

第十二章 雜論

按著普通的經驗,尚有幾件事,可以幫助傳道者,茲略言之。

一            宜與年紀相同,性別相同的談道。在此也有例外之處,我們要倚賴聖靈引導。衪有時也引導女的向男的傳道,幼的與老的談道,但若非聖靈明明的指引,普通有經驗的人,都承認男與男,女與女所得的效果較佳。年少的人在此要特別注意。常見年少男人,想引導年少的女人歸主,便發生了許多不幸的糾纏。但年老有經驗的婦人,自然能引導年少的男人;老年的男人,可引導年少女人,若年少寡經驗的人,必欲與一個年老較有智慧的人談道,那就只見他的愚笨了。

二            宜個人與個人在安靜處談道。若有多人同在一處,我們所要引導的人,要為驕傲的緣故,不將他的實在情形告訴我們。但個人相對的時候,他就不難承認他的過失,罪惡,及缺乏了。傳道的人,亦只可一個。若幾個傳道的,與一個未信的談道,那個弊病也是一樣。

三            要完全倚靠聖靈並神的話。

四            引用聖經的時候,切要使聽道者自己讀。使神的話可以由他的耳,和目,進入他的心。若單單我們自己讀,或背出來,於他沒有甚麼大益處。

五            宜專用一段聖經,使它刻在聽的人心裏。神的話就要作工。從前斯便謝博士與一少年談道。那個少年有許多難處。博士只用林後六章二節的話對付說:『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那個少年,盼望博士可說別的;但博士繼續用此節聖經。第二日那少年來感謝博士說:『你的話刻在我的心裏,使我一夜不得安睡,直到我接受基督』。一個信主的人,若能指定一節的聖經為他得救的基礎,是何等好呢!但在此,也有例外之處,有時須引用多節聖經,方能使聽者了然。

六            宜拿定我們的題旨,就是要使人接受基督。若他辯論到公會,洗禮,及其它問題,不涉及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事,我們要題醒他說:『那樣問題,可候別的時候談論。現時所要解決的,就是根本的問題:接受基督,或棄絕基督』。常見寡經驗的工人,在談道的時候,說到許多不應說的問題,真是可惜啊!

七            要恭敬。不恭敬的人,使他的言語失了效力!我們恭敬的時候,雖使人知道他的罪,卻不至輕侮他。我們的言語雖嚴厲,我們的態度可以溫和。若我們的態度能十分溫和,我們的言語必較易進入人的心。因出於溫和態度的言語,必不使他生惡感。曾見熱心的工人,因態度不好,反使人驚避。我們務要小心。

八           要懇切。因只有懇切的人,能使人覺得神的話是真實的。為此我們所要引用的聖經,最好能先感動我們自己的心,然後說出,較有力量。有一個女傳道,他素常只用一節的聖經。就是『豫備迎見你的神』。無論對何人講道,她都是用這一節聖經。她的工作卻大有效果。因這一節話,在她自己身上大有能力。我們寧可引用幾節曾感動我們自己的聖經,不必向別的書中襲取別人所用的。在本書中所有的經節,望閱者在未用之先,也要謹慎讀過,並懇切祈禱,直到你覺得裏頭的力量。徒二十章三十一節記:保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各人』。真實懇切的心,較其他一切法度,更有功效。

九            不可生氣。有時我們所遇見的人,異常惹人發怒。但這等的人,不難以忍耐,寬容,溫和,引導他,使他認識主。若我們生氣,他必不信主,反使他放膽犯罪。愈頂撞我們的人,愈容易受我們忍耐,慈愛的言語感動。我曾遇著一個最無禮的人,後卻變成一個最忍耐有能力的傳道者。

十            不可性急爭辯。這是由肉體來的,不是由聖靈來的(加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這只表明我們驕傲,不肯謙讓。我們要拒絕辯論。聽道者有不明白之處,只可安靜溫柔的向他講解。若不明白之處,與接受主耶穌無十分關係,就可以不必解釋。要注意我們的題旨。

十一  他人正談道的時候,不可相擾。或那個講道的人,講得不好,我們也要讓他作完他的工夫。因聽者或已受感動。若我們相擾,便使前功盡廢。反面說,若是可行,在我們談道時,也不要容他人相擾。

十二  不可著急。現時作工,第一大的錯誤,就是:匆促著急,貪見眼前的效果。那樣的工作,只在皮面上。我們看主耶穌所引導的人,都是慢慢而來的。尼哥底母,彼得,保羅,都是慢慢的歸主。雖然他們歸主的時候,出於一小時決斷,但主的工夫,在他們身上,不是一刻一時的。保羅遇見主後三日,始進入光明,大膽認主(徒二十二章十六節)。一個真實歸主的,起初的時候雖領悟甚慢,但領悟得透澈,卻勝過十個立刻歸主,到底卻不真實的人!我們撒種的人,要讓種子在人心裏發長。撒在石頭上的種子,長的快,枯乾也快!

十三  若是可行,總要使聽道的跪下禱告。禱告可使他的難處解決了。有時最硬心的人,在禱告中也肯降服主。我記得有一次與一婦女談道。談至兩點鐘,尚無頭緒。最後我們跪下禱告,不過五分鐘,她已歡喜快樂在主裏面了。

十四  我們若似乎失敗了,要回去禱告,默察失敗的緣故。若所要引的聖經,一時忘記了,就要把那段聖經讀過。並看此段聖經當如何用,然後再進前。最大的成功,常由於最顯著的失敗而來的!

十五  若有人肯悔改歸主,我們與他未分開以前,就要教他如何作得勝信徒。以下數點,是他不可不知的。

(一)無論何時,要在人前承認基督。羅十章九節,十節;太十章三十二節,三十三節。

(二)要受浸,並要擘餅記念主。徒二十章七節,二章三十八至四十二節;路二十二章十九節;林前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

(三)天天讀經。彼前二章二節;徒二十章三十二節;提後三章十三至十七節;徒十七章十一節。

(四)時常祈禱,在受誘惑的時候,更不可忽略。路十一章九至十三節,二十二章四十節;帖前五章十七節。

(五)除去一切罪惡,及似是而非的事,完全順服基督的道。約壹一章六節,七節;

羅十四章二十三節。

(六)要與屬靈信徒來往。弗四章十二至十六節;徒二章四十二,四十七節;來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七)若犯罪不要灰心,只要立刻認罪,並信已蒙主赦免,再努力向前。約壹一章九節;腓三章十三至十四節。

以上各項,最好能抄下交初信的人,作他隨時的指引。

十六  要隨着初信的人作工,在各方面幫助他,使他的靈性可以長大。多少初信的人,因無人照顧,靈性光景十分可憐。這是工人的大錯。繼續的工夫,與開始的工夫是一樣緊要。神常要我們始終在我們所引導的人身上作工。神開始所用的人,他也要繼續用!

 

第十三章 靈洗

靈洗與領人歸主,有根本上的關係!傳道人若未受靈洗,必無成功的希望。可惜現今信徒,多不知道此事,所以本章要特別講論它。

靈洗在聖經裏有三種名稱。徒一章五節說:『聖靈洗禮』。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說:『上頭來的能力』。徒二章四節說:『聖靈充滿』。但若詳細比較,名稱雖然不同,卻是論及一樣的事。我們現在看它到底與領人歸主有甚麼關係。

. 靈洗是什麼

(一)靈洗是聖靈確實和明顯的運行在一個人身上。一個人受過靈洗,或未受過靈洗,他自己應當知道的。主耶穌吩咐他的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降臨,要他們得着能力以後,到各處為主作見證(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徒一章八節)。若他們不能知道受過靈洗沒有,他們將不知何時離開耶路撒冷。可見靈洗,是受過的人,自己所能知道的。

(二)靈洗是聖靈特別的運行,與重生不同。因徒一章五節記:門徒於主升天後數日,要受聖靈的洗禮。約十五章三節,十三章十節,卻記他們早已重生。徒八章十五十六節又記:一般的人,他們雖已信主,也受了水的洗禮,但聖靈未曾臨到他們身上。徒十九章一至六節亦記:以弗所信徒雖已信主,卻未曾領受聖靈。可見一個人可以藉着聖靈重生,未必就被聖靈充滿。這樣的人,是得救的,但不合乎主用。凡屬信徒、必皆有聖靈(羅八章六節),也都有受靈洗的資格。但照事實上看,他們未必都受了聖靈的洗禮(徒八章十二至十六節;十九章一至二節)。

(三)靈洗常與服事主相連的。(看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三節;徒一章五至八節;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徒二章四節;四章八節,三十一節;七章五十五節;九章十七,二十節;十章四十五,四十六節;十九章六節)。與洗罪無直接的關係,這個我們要分別清楚。因有人以為受了靈洗,罪性可得除滅。此種思想,與聖經不合。但照以上的經節,我們不難看出,靈洗常與服事主有關係。雖然得了靈洗人的生命,必較完全,信德必更堅固,他們心志也必更完全的順服基督,這一切都與靈洗攸關;但到底的目的,是為豫備合於主用。我們若看聖經中論靈洗所要發生的效果,必更了然靈洗之真意。

(甲)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三節,論靈洗最詳。在那裏說,靈洗所發生的效果,在各人身上,未必相同。有時可使接受的人,成為一有能力的傳道,或有能力的教師。神照着各人由他那裏所受的職事,把聖靈的恩賜給他。這個得傳道的恩賜,作傳道;那個得教師或監督的恩賜,作教師或監督。都是照着神的旨意。(林前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一節;弗四章八節,十一節)。

(乙)每個職事,神必賜下必需的恩賜(林前十二章七節)。

(丙)聖靈照着自己的旨意,把恩賜賜給各人。我們不可自己選一職事,求聖靈施恩賜幫助。我們也不可選一恩賜,求聖靈分派我們職事。只可將自己交在聖靈手中,聽衪差遣,憑衪分派(徒十三章二節)。衪要在凡事上居首位,我們要完全的降服衪。許多人不明白這個,所以他們得不着靈洗。我認識一個人,他犧牲了本來的職業,選擇傳道的工夫,後來聽見靈洗的緊要,就求聖靈把這恩賜給他,使他得為一有能力的傳道。他由四千里外到美國來傳道。但他的工作,總不發達,他的心十分不平安。末後他纔覺得他不該憑着自己選擇傳道的工夫。由是他把自己重新獻給主,求聖靈指示道路,後來在他所領受的工夫上,大得聖靈的能力(林前十二章十一節)。

(丁)靈洗常使我們在神所要我們作的工夫上,得着能力。在某城裏,有一個信徒,年紀很輕,未嘗受過教育。但在他的地位上,他常為主作見證。由是他在主的工夫上:大有長進。余友見他如此,常為我論到他,盼望我與這少年會面。一日他帶此位少年到芝加哥城,我就請他領會。那地方的人非常野蠻,常集無賴之輩在會中搗亂,那樣的會眾,頂難管理。那位少年沒有什麼超奇的法度,也沒有超奇的言語,除了不好的文法之外,一切都是平常的。會初開的時候,我以為不該請他來講道。我遂默默祈禱,並注意會眾。那知會聚個個注目看那少年,聽他講論,直到他講完。我問他們願意接受基督麼?多數的人便踴躍承認。我覺得十分奇怪。我以後與一認識此少年的人,談及此事,那人說:『他無論到何處,都是這樣』。這到底是什麼緣故呢?不過他受過聖靈洗禮,得了能力!

一天晚上,我講論聖靈洗禮。講後,一傳道士來請我為他禱告,因他要得能力。我就如其所請。數禮拜後,有一人告訴我說:『日前在畢登城請你禱告的那位傳道回去以後,他的禱拜堂人數格外增多,他得了聖靈洗禮,得了能力』!

(戊)靈洗常使人有膽量為主作工(徒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彼得是一個憑據,將徒四章八節至十二節,與可十四章六十六至七十節比較,可以看出彼得前後判若兩人。我們或亦患膽怯之病,雖欲與人談道,為主作證,但畏縮不敢前進。我們若有聖靈洗禮,就可以得勝。現在我們要給靈洗一個定義:靈洗是神的靈臨到信徒身上,管理他的意志,賜他屬靈的恩賜,使他能作神所要他作的工夫。

. 備作主工的必要受靈洗

(一)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記:主耶穌吩咐使徒要在耶路撒冷城中等候,直到領受了從上頭來的能力。衪早已分派他們,要為衪一生所行的事,並衪的受死和復活作見證(路二十四章四十五至四十八節;徒一章二十二節,十章三十九至四十一節)。主和他們同在三年,他們眼見主行一切神蹟,並受死復活等事。這似乎他們已受過訓練,可以作工。但他們還要等侯一件事。這件事,對於工作極有關係,故主耶穌必待他們得着了,方許他們進前作工。那件事就是聖靈洗禮,若當時的使徒,已蒙主耶穌三年的教訓,尚不得輕易作工,必等到得着靈洗的時候纔可以。我們所受的教訓,不如使徒所受的,若不尋求靈力,我們是何等膽敢冒險呢!主耶穌自己未出來作工以前,神亦曾以聖靈和能力膏衪(徒十章三十八節,比較路三章二十二節及四章一節,十四節)。所以靈洗是豫備為主作工的人,絕對不可少的。我們若未得靈洗,便往作工,不是無知,就是太膽敢了!

(二)每個信徒,均可以受主聖靈洗禮。徒二章三十九節記:『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這裏所說的應許,照上文,並本章十六節,三十三節,及前章四節看起來,是指着聖靈說的。這個應許是給一切主所召的人——就是信徒。我們若未得着靈洗,這錯是在於我們。親愛的閱者!我們若得着靈洗,神的工作要因着我們成就,多少靈魂要由着我們得救。我們若未得着靈洗,這一切責任,是誰擔負呢?』

. 如何領受聖靈洗禮

現在我們要問一句實際的話:就是如何可以得着靈洗?感謝主,在聖經中有詳細明白的答覆。

(一)接受靈洗的第一步,是要悔改,接受基督。徒二章三十八節記:『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悔改就是改變心意。對罪,對神,對基督的心意,都要改變。心意生行為。所以真悔改的,必有脫離罪惡歸向神,並接受基督的行為。水洗乃神所立赦罪及接受基督之表示。

(二)要完全順服神。徒五章三十二節記:『神賜給順從人的聖靈』。由此看來,『順服』為受靈洗的條件。這不但說我們要順服神所吩咐我們的事,就是我們的意志並我們一切所有的,都要順服衪。我們要到神的面前對衪說:『我在這裏,我是你的,是你重價買回來的;我承認你是我的主,願照着你的旨意待我,遣我,用我』。這樣完全的降服,是接受靈洗的條件。多少人在這裏失敗了,所以得不着這個恩典。一次聚會後,有人告訴我說,有一姊妹,十分苦楚,要與我說話。她的難處就是不能得着着靈洗。我問她說:『你的心志完全降服主否』?她不能答。我說:『你是否要作主工』?她說:『是』。我說:『主若遣你回到包特摩,在那裏作傭工的,你願意麼?』她說:『不願意』。我說:『你永不能得這恩典!因你的心志,不降服主』。她說:『我實在不能降服』。我說:『你肯下肯讓主使你降服衪』?她說:『肯』。由是我們就禱告。她就得着靈洗,歡歡喜喜的離開禮拜堂。

神不但是在大事上,要我們順服,在小事上,也是這樣。無論何事,神藉着聖經或聖靈所指示我們的,我們若不肯順服,都能攔阻我們領受聖靈洗禮。所以我們要在神前,求主鑒察一切的事。就是至小的事,也不可糊塗。斐尼先生說:『從前有一個人,要得靈洗,不能得着,以後她在禱告中,把她頭上的小小首飾取下,放在主前,她立刻就得聖靈的洗禮』。所以一個小事,若與主違背,也能攔阻我們得着主恩。

(三)祈禱

(甲)要實在的禱告。『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賜給求衪的人麼』(路十一章十三節)?要得靈洗必要祈禱。有的人說:聖靈已降臨,凡屬信徒都得了聖靈。我們可以不必再求聖靈。不知我所謂求聖靈,是求聖靈洗禮。求衪特別運行在我們身上。我們若不祈求,便與聖經所說:『神賜聖靈給求告衪的人』相背了!使徒行傳中載靈洗的事,常與祈禱相連(徒一章十四節,二章一至四節,四章三十一節,八章十五十七節)。

(乙)祈禱表明心願。若不渴慕靈洗,就不能懇切求靈洗。無論何人,若他想可以不須這個恩典,他必不能得着。若他覺得無靈洗便不能進行,且願付重價,求此恩典,他就離靈洗不遠了。多少主的工人到了不得已的地步,就懇求靈洗,不久他們就得着,他們的工作就大興旺了。

(丙)祈禱要有信心,纔有效力(可十一章二十四節)。雅各論祈求智慧說:『要憑着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裏得甚麼』(雅一章六至七節)。祈求聖靈,也是如此。多少的人,因缺少信心,就得不着這個恩典。約壹五章十四十五節也說:我們來到神前要有信心。『我們若照衪的旨意求甚麼,衪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衪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衪的,無不得着。』我們祈求聖靈洗禮,是完全合神旨意的。因神在聖經中已應許我們。若我們確實知道我們已履行了以上所說的條件,我們就可以在祈禱後,算我們已得着靈洗,且信靈力,必要在我們的工作上顯明出來。有的人要問這有甚麼憑據呢?這憑據就是在工作上。我們靠着主的話,知道我們的祈禱巳蒙應許,我們就可以在我們由主所接受的工作上,見聖靈的能力。我們不可等侯,或盼望一種奇異震動發現,那是錯了!這樣震動,有時亦隨靈洗而來,但聖經明明告訴我們(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一節),靈洗的憑據,是在工作上。那樣的憑據是合聖經且是最緊要,最的確的。

或有人問:『我們不是要等到我們知道已得著靈洗纔可以作工麼』?那是不錯的。我們必須知道得著靈洗以後,纔可作工。但要知道得著靈洗沒有,不是靠著外面的感覺,乃靠著神的話,如同我得救一樣。我們知道我們已履行了以上條件,並祈求合於神旨的恩典,我們就可以按神的話,知道我們的禱告,巳蒙應允;信我們所求的,已經得着了,我們可以憑著神的話,進前作工。

但當時使徒何以又等候十天呢?徒二章一節已把這理由說出來。『五旬節到了』。因按舊約豫表,五旬節乃聖靈降臨之日。這是神照衪智慧所安排的。聖靈必須在那日降臨。現時聖靈已降臨,已在地上,我們可不必等候所等候的。就是我們要履行一切條件,並信神的話,何時把條件履行清楚,這恩典就是我們的。(徒四章三十一節;八章十五,十七節,九章十七,二十節;十九章六節)。在一暑期學校中,邁爾先生談到靈洗的事。談畢,一學生來與我繼續談論。他說數月前,他就聽過這個題目,也常常尋求這個恩典,可惜至今尚未得着。我看出他的心志,尚未完全降服主;但他當日就降服了,我就請他跪下禱告,求主賜靈洗。他就禱告。我就問他說:『你的禱告,合主旨意麼』?『是』。「這禱告已蒙垂聽否?』遲疑少頃,他說:『已聽了』。『你所求的,已得着否』?『我不覺得』。於是我就請他看約壹五章十五節。『既然知道衪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衪的,無不得着』。『你的祈禱,已蒙垂聽否』?『你所求的已得着否』?他說:『我一定得着了,因神如此說』。以後我們就分開了。過了數日,我在那學校中又遇見他,見他臉上有光榮,因他已知道他得着了他當時因信心所接受的。

. 聖靈洗禮不限次數

關於靈洗、尚有一事要說的,就是靈洗不限次數。受過靈洗的,要隨時再受。徒二章四節記:彼得被聖靈充滿,四章八節記彼得及其他使徒又被聖靈充滿,四章三十一節記彼得又被充滿,可見靈洗不限次數。每次出任新的工作,總要求聖靈新的充滿。常見人得了聖靈充滿,有了靈洗的經驗,他就想倚靠他當日的經驗,便離了神。我們要隨時有新的靈洗,為神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