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道

十字架的道

哥林多前書一章十八節說:「因爲十字架的道理……」,「道理」可以單譯作道;;道也就是話,因為基督的十字架,的確說了許多話,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道。但非常可惜,保羅所傳十字架的道,在不久之後就被歪曲,被蒙蔽,被關鎖;;這句話雖然仍在聖經中,卻像遺失了一樣。聖徒若不知道十字架的道,在救恩上是個大損失,因爲十字架的道,乃是救恩的核校心,是基督徒生活的基礎。

 

錯誤的認識

十字架的道,雖然是神的救恩中極重要的部分,但是這道的眞意義,卻幾乎喪失。對於十字架,另有許多錯誤的看法,印在我們的思想裏,使我們有一個先入爲主的觀念,妨礙我們來探求其眞正的意義。我們先看幾種有關十字架的錯誤觀念,好把這些觀念先行徹底的拋棄,使我們有顆清明的心思,從聖經的原意中,接受神的啓示。

 

第一類錯誤

錯誤的認識大致上可分三類:

第一類:把一種由物質作的十字架,當作是個有神奇力量的符咒、,法寶,以爲能驅邪、,趕鬼,或以爲能降福、,保安……。這一類的想法和認識,完全是迷信,屬於偶像一類,是異敎的東西,不但與眞正十字架的道相反,而且是得罪神,與基督爲敵的事。

 

第二類錯誤

第二類:將十字架這個符號(不論是畫的、,刻的、,鑄的,也不論是用甚麼材料作出來的),用來作裝飾,或掛在頸上,或佩在身上,或點綴在衣服、,口袋上,或佈置在室內,或是牆上,僅用來作個標誌,表明這個人、,這個家或是這個地方乃是屬基督的,而不含有迷信的意味,不認爲它本身有甚麼靈驗的。這種對十字架的看法,雖然不屬於犯罪得罪神那一類,但是這種觀念,仍然會妨礙我們來認識十字架的眞意義。根據新約裏的原則,從前凡是屬物質的,如今都成爲屬靈的。而且,屬物質的又非常容易代替屬靈的;;肉眼所看得見的物質,很容易蒙蔽肉眼所看不見的屬靈啓示。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舉例來說:主耶穌告訴我們,我們當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主這話的眞意義,純粹是屬靈的。但是許多人誤解了主話的眞意義,以爲主要我們背物質的十字架。因此有許多人,每年在受難節的時候,到耶路撒冷去,按着自己的氣力,各自租個十字架,背着走上各各他。他們這樣作,以爲是聽從了主的話,背過十字架,走過十字架的道路;;那知這些工夫全是白費,實際上,完全辜負了救恩中背十字架的意義。

 

第三類錯誤

 

第三類:這一類的觀念,是對十字架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已經拋棄了物質作成的十字架,而追求無形的十字架,願背十字架,走十字架的道路。這一類的錯誤在於他們所認爲的十字架,並不是出於聖經的教訓,也和聖經的道不合,而是出於人天然的宗教觀念,照着自己的想法,作出一套似是而非的十字架道理。這一類的觀念,非常盛行於一部分的基督徒中。他們所講的道,似乎很有道理,很容易引起人天然宗教觀念的共鳴,因之附和。對這一類的錯誤,我們要特加謹慎,因爲這些說法,容易叫我們歪曲聖經的教訓。

 

是刻苦修行嗎?

這一類的觀念,不管其中有多少派别,歸納起來,大都是要人去喫苦,要變成赤貧,要修行,要苦待己身。他們以爲人若過一個刻苦、,貧窮、,隱藏、,克制的生活,就會制服住人的情慾、,私慾、,惡念等,而達到一種聖潔的地步,討神喜悅。因爲這種刻苦自己的生活是違反人的本性,要過這種生活,下這段工夫,其痛苦和釘十字架不相上下,所以稱之爲十字架的道。有許多人接受了這道,於是捨去財產,自甘貧窮;;或者拋棄家庭,獨善其身;;或者犧牲自己,服務貧病孤獨,終其一生;;更有人拋棄一切,進入深山修道院,不再有下文。這些人都自認是聽從主的話,背負十架,走十架道路。

 

我們要根據聖經指出以上幾類看法的錯誤。新約聖經裏,說到十字架和釘十字架以及釘死的地方,最少有七十八處。雖然其中約有五十處單指十字架的本身,但是還有將近三十處,乃是說到有關十字架的道。例如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四節,主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句話,連同二十五和二十六節的解釋,就是十字架的道。再如,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也是屬於十字架的道。又同書三章一節:「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第二節中有一句說:「……你們受了聖靈……」,可見受聖靈是因爲基督釘了十字架。這些經節,都屬於十字架的道。這些有關的經節,我們不能一一的來看,若是都一一的看過,便知十字架的道,絕不是迷信的事,也不是指屬物質的符號、,記號,更不是叫你苦待自己、,修煉自己以求成聖。所以對以上三類的錯誤,必當先行徹底拋棄,又要存着清潔的心,來從主的話中得啓示。

 

是指基督的死

 

十字架的道,到底是甚麼呢?首先要分辨的就是:十字架是指基督在那十字架上的死說的,並不是指那個十字架的本身。釘死主耶穌的那個十架,不過是塊木頭,不久便歸於腐朽,:而存留到永遠的,乃是基督死的功效。自古以來,許多基督徒誤解了這一點,以致不惜代價,去求得一塊主耶穌曾會釘在其上的十字架的木頭,看爲至寶,而不轉向基督的死。我們今天卻不要重蹈覆轍。

 

基督之死的兩個表號

基督的死所包涵的意義太深、,太廣,所以基督的死所成功的救恩,也是極其寬廣深厚。基督的死,對你和我,對所有人類,其關係之深切,非其他任何事所能與之比擬。聖經用兩件事作表號,代表基督之死的兩方面意義。這兩個表號,一個是血,另一個是十字架。基督的血,是祂死的一種表號;;基督的十字架,也同樣是指明祂的死。我們不但要接受血的功效,也要接受十字架的功效。我們不但要信血的道,也更要信十字架的道,纔算領受神的全部教恩。

 

血爲赦罪

關於基督的血,基督徒都知道,我們是「靠着祂的血稱義」(羅五9)。因爲「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羅三25)。這血「爲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神所以能赦免我們的罪,是因爲主耶穌替我們死了。若不是祂代替我們死,擔當我們的罪,我們就要受罪的刑罰,就要因罪而死,因罪而滅亡。現在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了,祂所流的血,就永遠呈現在神面前,叫神對我們的公義審判,因着主流血的代價,就放我們過去。所以是因主的血,我們所犯一切的罪纔得赦免,神纔能稱我們爲義,這是奇妙又公義的大救恩,只要我們一信,主的血就潔淨了我們。若要罪得赦免,除了流血捨命的教恩之外,世上沒有第二種救法。

 

寶血是救恩的一部分

寶血是救恩,但不是救恩的全部;;寶血能去掉我們所犯的罪,卻不能改變我們這個犯罪的人;;寶血能使我們成義,卻還不能使我們成聖。我們固然感激主爲我們流寶血,祂爲我們的罪,受了那麼大的痛苦,付出那麼重的代價,使我們不再滅亡;;但是神知道,單是把我們所犯的罪洗淨,救得還不徹底;;因爲我們這個人太壞、,心太壞,比我們自己所想像的還要壞。所以神的救恩不但要赦免我們所犯的罪,更要徹底來救我們這個人,改換我們的心,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不作罪的奴隸,以致全人成聖歸給神。因此基督的死,不但有寶血的功效,把我們從罪的審判下贖出來,祂的死,還有另一面的功效,就是要從根本上拯救我們這個人,使我們蒙到徹底的救恩。這另一面的功效,就是十字架所代表的,稱爲十字架的道。

 

當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血從祂的手、,腳、,頭,以及渾身的傷口中緩緩流出,慢慢的致祂於死地。這時候,只有祂獨自一人流血,承擔我們衆人的罪刑,沒有别人在內。聖經從來沒有說,我們與主一同流血。主流血時,我們無分。

 

我們和基督同釘十架

但當祂的血流盡,進入死的時候,情形就不同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和祂同釘十字架。」(羅六6);;「與基督同死。」(羅六8);;我們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下)。另外還有幾處聖經也告訴我們,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神也把你和我,以及所有的人,都在基督裏,和祂一同釘死了。

 

替死與同死

寶血是告訴我們,基督已經替我們死了,是替死;;十字架是告訴我們,我們也已經和基督一同死了,是同死。基督替我們死,是擔當了我們的罪;;基督和我們同死,是解決了我們這個人。我們信了基督的人,不但是已經在基督裏死了,而且還要受浸。受浸乃是宣告說,藉着浸在水裏,我也和基督同埋葬,又和祂同復活。我和基督同釘了十字架,「我」已經死了,這是十字架之道的頭一部分。

 

信即有果效

 

或問說,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已經快兩千年了,我怎麼能與兩千年前的主同死呢?這是因爲基督雖然死於近兩千年前,但是十字架之死的功效,和寶血一樣,要一直的執行到永久。不管在甚麼時間、,甚麼地方,若有人用信心接受與主同死的道,十字架的死立刻就施行在他身上,也使他與基督一同死了。而且,若不是接受基督十字架的死,人的「己」是無法死的。古人雖然以「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警如今日生。」勸我們,但是那個死不過是譬如而已,在實行上是難有果效的。十字架的死卻不然,你一旦相信,死的功效跟着就明顯的開始,你就眞與基督一同死了。

 

罪身減絕不被罪轄制

十字架之道的第二步,就叫我們看見:「因爲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這裏所說的罪,不是指我們犯出來的種種罪,乃是指住在我們身體內,主使我們、,轄制我們、,作我們犯罪根源的一種力量,聖經稱牠爲「罪」。罪是一個有位格的東西,牠的力量比我們强,牠主使我們犯罪的時候,不管我們願不願意,都要像傀儡一樣,照着牠的指揮,去犯出種種的罪來。這個住在我們裏面的罪,或者稱爲「慾」、,「情慾」,實際上作了我們的主人,我們是牠的奴僕,你想要不犯罪也作不得主。這種不能自救,别人也救不了你的苦況,羅馬書第七章裏,有很切實的描寫。

 

這個住在我們肉身中的罪,作王作到一個地步,都會叫我們整個的人完全被牠佔有、,被牠控制。這時候,不但肉慾在我們身體上衝動,連我們的思念、,慾望、,喜好……也都是惡、,都是罪。聖經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就是說明人與罪勾結在一起的眞實情形。這種人,聖經稱之爲肉體。肉體所表現的,就如姦淫、,汚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加五19〜21),都是人自己所無法救拔技,無能改換的。

 

十字架的死,既然解決了我們的舊人,也就使我們的罪身減絕,因此就不再作罪的奴僕了。十字架不是殺死我裏面的罪,而是殺死「我」,叫這個原本作罪奴僕的罪身「滅絕」,不再爲牠效力。「滅絕」,本來的意思是失業,或者作廢。我死了,我的身子也對罪失業,對罪作廢,因此我就脫離了罪的轄制,罪也不能再作我的王,再也不能支配我去犯罪,「因爲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

 

肉體也被十架解決

對於肉體,聖經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我們的肉體雖然和罪關連得極密切,我們無法自救自拔,但是十字架的死,把我們的肉體連同肉內體的邪情私慾,也都一併解決。哥林多人的難處,在於他們仍舊活在肉體中,所以保羅去的時候,定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因爲只有十字架的死,纔機能解決一切出於罪和肉體的問題,消除罪和肉體的果子。

 

人的自己

除了在我們身內的罪和肉體的問題之外,在我們的深處,還有一個更隱藏、,更狡猾、,更邪惡的問題,不但我們自己解決不了,而且很難發覺它竟然是個問題。這個東西就是我們的「己」。己之所以成爲一個最難解決的問題,不但是因祂邪惡敗壞,更因我們從來未曾會想到「己」是壞的、,惡的,是與撒但爲友,與神爲敵的。由於我們不曾會想到「己」是惡的,所以我們一向都是培養己、,維護己、,高擡檯己,絕不肯叫己受虧受損,更不肯捨棄自己而歸服於神的旨意。

 

假若神赦免了我們的罪,而且我們也不再憑肉體生活,不再犯罪,作一個好人,但是仍然憑己生活,所是所作都是出於自己,在神看來,這個人仍然不及格,不能遵違行神的旨意,神也不能用他,因爲他仍屬於己,而不是屬於神。

 

己與神的旨意作對

主耶穌在地上還未上十字架之前,祂他的門徒彼得勸祂不要去上十字架。主指出彼得的這種攔阻似乎是好心好意,但卻是出於己,與神的旨意相背,所以主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彼得的己等於撒但。主接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因此要進一步的跟從主、,歸給神,就必須捨掉己,還要繼續不斷的背十字架,就是一生把己置於死地,不使「己」起任何的作用。

 

眞正的捨己

主在祂死前所說的這段話,也許當時的門徒不甚明白,但以後使徒保羅把這段話解釋得非常清楚。主要我們這些跟從主的人捨己,我們怎麼捨己呢?己並不是我們要捨就能捨的。捨己不是用克制、,壓制、,對付、,苦待等方法去掉的,也不是以修行、,修煉等方法修去的。以上種種的人工方法,不但無效,或許更會叫己剛硬。眞正使人捨己的能力,還在十字架的死。

 

背十字架

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那裏記着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爲我捨己。」這一節聖經好幾次說到「我」,第一個和第二個我,乃是指保羅的「己」,就是那個與神爲敵的己,是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以死了之了。人捨去己的辦法,乃是接受十字架的死,讓死來把己了結。只是在我們的經歷上,己還會尋機會又冒出來,還想再活。這時,我們就當把十字架的死,一直的應用在己上,使它不離開十字架,一直被置於死地,這就是主所說的背十字架。十字架的死,一直壓在我的己上,使己始終在死地,這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的意義。甚麼時候脫離了十字架的死,己就會冒出來作主張,如同那天的彼得,憑自己作主張出主意,就會成爲撒但,不但不能服神的旨意,而且與神爲敵。

 

保羅在把己置之死地後,下面所說的「我」,就不成爲己,而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來的人。我死,讓基督從我活,乃是救恩所達到的最高點。光取用寶血,使罪得赦,還不是救恩的全部,乃是藉着十字架的死,救我們脫離罪,更救我們脫離己,纔是神賜的全部救恩。

 

啓示與經歷

但是以上所說的,仍不過是十字架的道理,是十字架所有的功效。若是我們光明白了一個道理,卻未得着那個啓示,未曾會親身經歷,對我們仍然無盆。這就如同有人只讀過西湖遊記,卻未見過西湖,那個對西湖的認識是飄浮而不切實的。但是有啓示還當有親身的經歷;;只有啓示而無經歷,在我們身上仍然不眞實、,不具體。怎樣纔能對十字架的道有啓示,也有實體的經歷呢?我們還當從保羅的書信中找出這道與我們之間的關連,然後把道理連到我們身上,成爲我們的親身經歷。

 

是靈作的

保羅在他寫的書信中,不論在羅馬書,或在哥林多書,或在加拉太、,以弗所、,歌羅西……等書信中,凡是說到十字架之道的時候,也都說到聖靈,沒有一次例外。只有聖靈纔総把十字架一切的功效,施行在我們身上。道有靈纔靈,道若無靈就不靈了。一切的道,最多叫我們明白、,領會,但是光明白、,領會,對我們仍不實際。主耶穌說:「眞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眞理。」(約十六13)這裏的眞理,可以譯作實際。聖靈是實際的靈,惟祂能引導我們進入一切(屬靈的)實際。

 

我們來尋求一切屬靈的事時,首先要把心對準主,求主開導我們,而不是先去研究那個道理。並且要知道,主如今乃是靈(林後三17),祂要引導我們進入十字架之道的眞理,就是實際。

 

靈裏的啓示

靈會開啟並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看見我們已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我,就是舊人,已經死了,罪身滅絕了,我完全結束了。這個屬靈的啓示是被我看見的,不是我聽來的。聽來的以後會否認,會忘記;;看見的就無法否認,也不會忘記。我與基督一同死了的事實,是我無法否認,也無法忘記的。

 

靈來執行

靈也會繼續的、,不斷的,把十字架的死應用到我們身上。例如我們的肉體,絕非我們所能克制住,使它不發作,這是我們辦不到的。也不是一班人教導說,你該用十字架來打碎肉體,把你的肉體一一對付乾淨,叫它不再發作。有人就告訴我們,對付肉體的若干條方法。但是無論用甚麼方法,若不是靈作的,就毫無功效。就如保羅所說:「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二23)

 

靈顯明肉體

聖靈所作的,乃是先把我們的肉體顯明出來,指給我們看,這就是我們的肉體。出於聖靈顯明的,我們就會恨惡自己的肉體;;若不是聖靈顯明的,我們還會稱義自己的肉體,還會保護牠,捨不得牠死。

 

聖靈在顯明了我們的肉體後,也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在我這肉體上,我們也配合聖靈,一同治死這肉內體。聖靈對肉體執行十架之死的時候,我們完全同意,也完全配合,這就如保羅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估着。」(羅八13)這樣,肉體治死了,我卻在新生命中活了。

 

靈中認識己

十字架的死,應用在我們的己上,就是背十字架,也都是聖靈帶着我們作的。若不是聖靈光照,無人能認識己,也無人能恨惡己。因爲己是最難看出來的,也是每個人所最寶愛、,最要加以維護的。若要人去捨棄名譽、,地位、,錢財,或是捨去一切身外之物,都不算太難;;但是要叫人捨己,卻是難而又難的事。我們還有一種觀念,以爲說我的己是好壞參半的,己固然有壞的一面,但也有好的一面。壞的一面當然該捨去,該死去,只是好的一面也當保留。但是神要我們的己全死,不論好壞,一律要死。因這緣故,我們很難捨得己死,總是要加以維護、,遮藏、,拒絕十字架的道。

 

聖靈在此就要以生命之光來照亮我們的己,使己無所遁形,照出它的原形。當我們在生活、,言語、,行動、,待人、,處事的時候,聖靈每每藉這些日常生活中的事情,把我們的己顯明出來,叫我們看見,己的最可惡之處,乃是有己無神,己是主而基督不是主,己的主張抹煞了神的旨意,己作生命而不是讓基督從我活出來。我可能是個好人,但卻不是個屬基督、,在生活中彰顯基督的人。

 

靈治死己

我若蒙到聖靈的光照,看見己的可恨可惡,就會從維護己而轉變成厭惡己,因爲我更愛神和神的旨意。在此時,我們就能和聖靈採取同樣態度,讓十字架的死來治死己,不再與神對立,而順服神的旨意。這種接受十字架來治死己的經歷,就是背十字架,意思是以十字架放置在己上,使己永居死地。

 

爲甚麼主還要我們天天背起十架來呢?因爲己不是一次就永遠殺死的。在理論上,舊「我」是一次死,就永遠死;;但在經歷上,「己」卻常趁着機會冒出來,而一冒出來活動,就叫我們又離開神,與神對立。因此我們需要天天背十架,時刻把己置於死地。既然治死必須是聖靈同我們配合着作的,無聖靈的工作,就沒有死的功效,所以天天背十字架就須天天與聖靈同活,時時經歷聖靈的同在,那麼背十字架纔繞有果效。爲這緣故,講十字架的道也必須講聖靈,更要認識新約時代的聖靈。

 

靈在人裏面

新約時代的聖靈和舊約時代的聖靈,無論在性質上,在工作的方式上都不相同,而且在使我們經歷基督和經歷救恩時,和我們通常所以爲的聖靈也不盡相同。聖靈在作這些事的時候,都不是在我們身外作,而是在我們身內作,並且是與我們的靈合着作。所以我們經歷十字架的死,不要尋求在身外靈的作用,而是注意在我們裏面的靈。當主耶穌在死前應許賜給我們聖靈時,就告訴我們,靈「要在我們裏面」(約十四17)。保羅每逢講說聖靈帶我們經歷十字架時,不是用聖靈這個名稱,而是單用「靈」一個字。中文聖經在這些地方,也把聖字旁邊點了小點,意思是譯經的人自己把聖字加上去的。這個靈,雖然是基督在復活後成的靈(林後三17),但是祂到了信徒的裏面,並且與信徒重生過的靈合成一個,就是我們所說的二靈成爲一靈。這靈在我們裏面啓啟示我們,我們就會在這靈裏看見,也在這靈裏認識肉體和己,同時也在這靈裏以十字架治死我們的肉體和己。這一切的經歷都是在我們的最深處,就是在這個靈裏。其他一切在外面的辦法,不論說得如何動聽、,有理,都不是十字架的道,有害無益盆。

 

帶進復活

感謝神,給我們這麼大的救恩。這救恩中有十字架的道,使我們的舊人、,肉體、,己,都得解決,能以藉着新生命,活在新造中。除去舊的,乃是爲着新的,因爲「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十字架把舊的一切都結束,復活使新的一切都起了頭。讚美神,基督的死與復活,成就了我們的救恩。

 

向着律法也死了

十字架的死,不但清除了「我」和我的肉體、,自己,也使我們向着律法也死了(羅七4),使我們不必去盡守律法的義務,因此脫離律法的捆綁(羅七6)。又塗抹了在律例所寫,攻擊我們、,有碍於我們的字句,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二14)。

 

對我,世界已釘死了

十字架的死,也使我們從世界中徹底分别出來,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這個把我們從世界中分别出來的救恩,也是十字架的道的一部分。

 

也毁壤了魔鬼

 

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也把宇宙中的罪魁禍首──——魔鬼──——毁壞,使牠受了致命傷,從此一蹶斷不振,直到最後審判的日子(來二14)。當基督降生人間,和我們一樣同有血肉之體時,撒但就盡全力想來除滅祂。撒但運用了羅馬政權的勢力,加上猶太教的惡毒,挑唆起羣衆的盲動,終於把基督送上了十字架。撒但似乎得到最後的勝利。但是因爲神智慧的安排,當基督成爲肉身的時候,乃是取了人的身分,因此祂稱自己爲「人的兒子」。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乃是「人」在其上受死,所以我們這些「人」,能以在基督裏和祂一同受死。不但如此,當基督受死的時候,神使祂這位「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爲罪」(林後五21)。祂在那時候,就是「罪」,而罪又是變相的撒但。所以當神審判十字架上的基督時,乃是看祂爲罪,神公義的烈火,向祂焚燒。那時主耶穌喊着說:「我的神!我的神!爲甚麼離棄我!」(太二十七46;;可十五34)當基督受死的時候,撒但也就連同被毁壞,應驗了神當初在創世記三章中對蛇審判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撒但在十字架上,受了致命傷。

 

十字架是我們的救恩

十字架的道,包括得實在太深太廣。概括來說,宇宙間一切舊造,包括萬事萬物,都在十字架這裏結束;;十字架之後,新造自基督的復活裏纔開始顯出。十字架所有廣泛的成就,雖然不是我們所能彀完全深究,但是感謝神,我們每個人卻都能取用這個救恩。我們若在靈中取用這個救教恩時,它就會顯出大能,救教我們脫離罪、,肉體、,情慾、,己,以及世界的迷惑,更能使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而仗着十字架誇勝(西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