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神的話一進來就發出亮光
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二節
「真理」― 實際
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彼拉多曾問過一個問題―真理是甚麼呢(約十八38)?這個問題也是許多人的問題。我們不能照著我們的意思來解釋聖經中所說的真理是甚麼,我們要在神所寫出來的話裡來看甚麼叫作真理。
「真理」這一個詞,在希臘文裡的意思是「絕對的真實」。所以真理不是一個「理」,而是「真」,而是「實際」。(希臘文是沒有這個「理」字的。)有許多真的事,我們不一定知道牠的理,但是,牠那事實,那實際的情形,是我們能看得見的。
約翰一章十七節告訴我們,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恩典不是神的一個態度,而是神的一種工作。恩典乃是神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為我們所成功的工作。神的兒子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流出血來,成功了神救贖的工作,叫我們這些人不必自己去作,只要靠著祂,就能得救。沒有十字架的工作,神就沒有方法給人恩典。恩典是因著有十字架的工作纔能賜給人的。所以恩典是神的工作。
在同一句話裏,我們也看見真理; 真理也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當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的時候,神是要祂的兒子成功真理,像成功恩典一樣。因著祂兒子的工作纔有恩典,因著祂兒子的工作也纔有真理。如果沒有主耶穌的工作,今天就沒有恩典;需要主耶穌把恩典造好了,纔能把這恩典賜給人。這是千千萬萬基督徒都相信的。照樣,也需要主耶穌把真理造好了,纔能有真理賜給人。所以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一節纔說,「在耶穌裏的真理」(照原文另譯)。神在主耶穌身上成功了真理,真理是在祂裡面,真理是祂的工作。
主耶穌說,「我就是真理。」(約十四6)聖經中所說的真理沒有別的意思,真理就是實際。什麼叫作實際呢?就是因著主耶穌所成功的工作,我在神面前所實在是的,那就是真理,那就是實際。主耶穌流血,要把一切屬乎祂的人都救贖回來,這是一個事實;我因著主耶穌的緣故,在神面前是一個得贖的人,這是真理。我因著主耶穌所成功的事實,成為我所是的,就是真理。
只有主耶穌作成了工作,我纔有真理;如果主耶穌沒有工作,我在神面前根本沒有真理,沒有實際。我在神面前本來是一個死人,是一個罪人,在神面前沒有地位; 現在呢?因著主耶穌的工作,我在神面前有了實際,得著了一個實實在在的東西,那就是我是一個得贖的人。
我們必須記得,聖經所說的真理,不是講臺上所講的道理,乃是在神面前的事實。道理,是人在地上解釋那東西;真理是因主耶穌所成功的,我在神面前變作那種的人。因著主耶穌的工作,神已經把我變成另外一個人;那是真理,那是實際。我們必須記得,耶穌基督的工作已經作好了,我因著那工作,叫真理成為我的所是。真理就是基督,真理就是主耶穌自己。因為所有的實際都在基督裏,我們所有這麼多的事實,都是在基督裏。二加二等於四也是真理,但那不是我們在這裡所說的真理。我們所說的真理是基督自己。
真理釋放我們
我們豈不是都有真理了嗎?但是有所一個問題,就是你發現你在神面前所是的,和你在地上所是的,完全不一樣。十字架的工是作成了,但是你還不行。主耶穌叫你變成功的是一種人,但是你在地上又是另一個樣子。你的情形,和你在神面前的真理不相合。這就是我們的難處。
許多時候,我們不知道甚麼叫作真理,我們到神面前去是憑著自己的感覺,自己的經歷,沒有憑著神的真理; 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認識那一個是真的。是主耶穌在神面前替我所成功的是真的呢 ? 或者我自己所感覺的、所經歷的是真的?到底那一個是真的?這是我們的問題。
許多時候,我們就是因為看不見甚麼是真的,甚麼是實際,所以受了捆綁。等到我們看見了真理,真理就必釋放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這裏我們提起幾件事來看,甚麼叫作真理釋放我們。
一、先從得救說起。比方,有人聽見了福音,聽見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流出血來,叫他的罪能得著赦免; 他相信了神的兒子替他贖罪,他就接受了主。人家問他是不是屬乎主的人,他說他是。他裏面真是歡喜快樂,不能自己。過了三五個月,他身體不大好,家裏事情多一點,難處多一點,快樂沒有了,他就覺得這兩天好像不得救了,不大像神的兒女了。再問他是不是基督徒,得救了沒有,他就說:「我不知怎麼說纔好,我從前的歡喜快樂失去了,連主耶穌在那裏也不知道了。」這時候,請問你對他怎麼說?你如果懂得甚麼叫神的真理,你就要告訴他說:「感覺上你好像沒有得救,但在事實上你是得救的,實際上你是得救的。」
問題是從那一面看。從他這一面來看,你也許覺得他好像沒有得救;但是,從主耶穌的工作來看,你就要說:「弟兄,沒有改變,你是得救的。你覺得快樂,你是得救的;你覺得不快樂,你也是得救的。你的感覺雖然有改變,但是主耶穌為你所作的工作,神所已經給你的,沒有改變。你要從那一面來看。」主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當人的眼睛被開啟,看見了他在神面前因著主耶穌的工作所得著的,就是實際,就是真理,他就得着釋放 ; 得著自由。必須記得,我們不是憑著自己的感覺來得着釋放,只有在神面前的實際。
有一個弟兄,他的的確確是悔改的人,是信主的人,是得着重生的人;可是,過了一段時候,他裏面的感覺苦得很,以為必定沉淪。他怎麼知道必定要沉淪呢? 他說:「我和從前不一樣,裏面冷得很,禱告也不靈,讀聖經也不行了。」弟兄就對他說:「這是從你這一邊的情形來說的。現在我們要從神那一邊來看幾個問題:主耶穌的工作打了折扣沒有?」「沒有。」「主耶穌的工作改變沒有?」「沒有。」「那麼主耶穌的工作在神面前有沒有被註銷?好像把新約解約了?」「沒有。」
「在神那一邊沒有改變是確定的了。所以憑著真理,憑著實際來說,你沒有在神面前變作不得救;你所覺得改變的,是自己的感覺。不管你覺得得救也好,你覺得不得救也好,神說你得救了,還會改變嗎?你要記得,得救不得救,是真理的問題,不是感覺的問題。」他聽到這裡,就流下淚來說:「我怎麼有把握都沒有用處,我怎麼說都沒有用處,我怎麼覺得都沒有用處,神說我是得救的,我就是得救的。」這就是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屬靈的實際釋放人脫離他自己的感覺,叫人得以自由。
二、神的話不只給我們看見,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擔當我們的罪,叫我們的罪得着赦免,叫我們重生,叫我們得救;神的話也給我們看見,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神把我們也擺在主耶穌裏面,我們的舊人也和祂一同釘了十字架。主耶穌的死不是一個單獨的死,主耶穌的死是一個團體的死;當祂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在祂裏面都死了。因着祂所成功的,我們是已死的人,這是真理,這是實際。
沒有看見這個真理之先,我們是被捆綁的。我們看看自己,唉,脾氣還在這裏;軟弱還在這裏;所有不好的東西都在這裏。但是,現在是我自己的經歷、感覺實在呢,還是主的工作實在?神的話給我們看見,只有一件東西是實在的,就是祂兒子所作的。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了,這是真理。看不見這個真理,你就作你脾氣的奴隸,就受你經歷的捆綁,就受你感覺的牽制。
甚麼能釋放你呢?只有真理能釋放你,只有實際能釋放你。憑著你自己的感覺,自己的經歷,你就要一直的失敗,繼續的失敗。你如果看見了與主同死的事實,你就得著釋放。
三、我們再來看主耶穌的得勝。從前有一個弟兄,有幾個月的工夫,身體方面、心思方面,都受撒但的攻擊。他就盡他所知道的竭力抵擋,竭力禱告。但是一連下去三個多月,抵擋儘管抵擋,禱告儘管禱告,還是受攻擊。有一天晚上,他就對主說,「要我再抵擋,抵擋不下去了;要我再禱告,禱告不下去了。主,求你給我看見,病根在那裏。」神就開他的眼睛,給他一句話,那一句話,他已往也有看見,不過很模糊,現在他清楚了,就是「撒但值得我這樣的抵擋嗎?」他從來沒有想過,抵擋撒但也會錯的。
那一天他看見實際了。實際是主耶穌已經得勝了,我和祂聯合,我也已經得勝了。不是說主耶穌要得勝,祂已經得勝了 ; 不是說撒但該失敗,撒但已經失敗了。是已經,不是將要。他一看見真理,攻擊立刻就停止了,這就是實際釋放了人,這就是真理必叫人得以自由。
藉着光照認識真理
我們要看見真理,必須有神的光照。詩篇四十三篇三節說,「求祢發出祢的亮光和真實。」神用光照甚麼?神用光照祂的真理。這是非常要緊的。我們乃是藉着光照認識神的真理。真理不是藉著講道而來,真理是藉著神的光照而來。
你去問弟兄姊妹們:「你在基督裏死了沒有?」也許很多人都要說:「我已經死了;但是不知道為甚麼不發生效力。」這就是因為只聽見道理,沒有看見真理。誰若看見了實際,誰就是得着了光照。有一個弟兄說,神開了他的眼睛,叫他看見了羅馬書第六章之後,他也看見了以弗所書第六章。他看見他的死是事實,也看見主的得勝是事實,他有分於主的得勝也是事實。已往他一直盼望得着,現在他是已經得著了。已往他盼望主能夠得勝,現在他讚美說,主已經得勝了。這一種的生活,和從前的生活是何等兩樣;從前都是羨慕,都是盼望,今天都是實際。不是要去抓住,乃是已經掌握。光照一來,人就要跳起來說,成了!
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得着過光的人,最少在得救的時候曾得着過一次。當你得救的時候,你看見不是盼望得救,不是盼望得着永生,乃是感謝神,讚美神,在基督身上都已經作成功了。你看見光照在實際上,你就作了基督徒。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看見光照在這個實際上。所有屬靈的經歷,都是因為看見光照亮在真理上。
當真理被人傳開的時候,若沒有光照,就變作道理。若有神的光照在上面就成為啓示。得着啓示就是得着真理。得着道理的人,只是頭腦裏充滿了理想;惟有得著啓示的人,纔得着實際,得着生命。
真理的靈和真理的話
當我們蒙神光照的時候,聖靈就把我們帶到屬靈的實際裏去。我們要知道,一面有真理的靈,就是保惠師;一面有真理的話,就是聖經;一面是真理的事──神在基督裏已經作成了。聖經把真理的事說出來,我們相信這真理的話,聖靈就把我們帶進真理裏面去,帶進屬靈的實際裏面去。主耶穌就是那一個實際。神藉著祂的靈,把我們帶到實際裏去,叫我們所有的不再是道理,不再是講法,叫我們不再活在自己的感覺、經歷裏,而是活在基督所成功的事實裏。
所以,主要的問題是有沒有啓示。當你得著啓示的時候,你就不想自己的經歷,不顧你自己的感覺,你就相信在神那裏的是千真萬確的。有許多基督徒覺得他舊人的活着是千真萬確的,他不敢說他已經是和基督同死了。但是,如果有啓示,就把他改變了。啓示要給他看見,他的舊人是千真萬確的死了。我們要記得,只有有聖靈啓示的人能進到那實際裏面去。聖靈叫我們得着啓示,看見那是實在的,然後我們纔敢說那是真的。
所以我們要說,神作成了,我也看見了,纔是真經歷。我看見了神所已經作成的,神說是的,我也說是的,那時,我就有真的經歷了。盼望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什麼叫作真理。我們看見真理,真理就必釋放我們。我們都得追求真理,追求實際。但願神的啓示把我們帶到實際裏去。
神的話一進來就發出亮光
希伯来書四章十二節 ; 詩篇一百十九篇一百三十節。
有許多基督徒,他們的問題非常多。如果那些問題不過是外面的,那還不要緊 ;但是有許多的問題,是證明他裏面黑暗,證明他裏面不清楚,就非注意不可。我們承認有的情形在屬靈的過程中是需要的,但是我們不承認基督徒可以一直在黑暗裏,可以一直不清楚。那麼我們怎能清楚呢?我們來看神的話如何告訴我們。
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神的話是活潑的(「神的道」可譯作「神的話」),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剌人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就是說,神的話如果進到人的裏面來,就能分別甚麼是出乎靈的,甚麼是出乎魂的。這個分別,不是藉着自己往裏面去問所能知道的。自己往裏面去問的結果,只是叫你糊塗。我們愈往裏面去看,愈往裏面去問,就愈有問題,就愈黑暗 ; 一個問題產生十個問題,十個問題產生一百個問題,一直出問題。如果是神的話進到我們裏面來,就根本不必問 ; 不只不必問,並且清楚 ; 不只清楚,並且清楚得很。比方今天你碰着一個人,你對他說了一些話,話是很好的話,但是說了之後,你裏面悶得很。話是好的,心意也是好的,不過裏面覺得不好。過了一個鐘頭,你又碰着一個弟兄,談了許多話,也是幫助他的話,這一次你覺得裏面痛快,你覺得卸去了重擔,你覺得是事奉了神。話沒有兩樣,但是裏面兩樣。這一個裏面的分別,是很清楚的,牠告訴你那一邊是錯的,這一邊是不錯的。兩邊的距離可以說是間不容髮,表面似乎一樣,但是在你裏面有分别。神的話在我們裏面,我們就知道甚麼叫作靈,甚麼叫作魂 ; 裏面知道,就沒有問題。
詩篇一百十九篇一百三十節說:「祢的言語一進來(「解開」亦可譯作「進來」),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神的話一進到你裏頭去,就發出光來,你裏面就清楚,就有把握。神的話不只是聖經,神的話不只需要你去讀,神的話並且需要神的靈在你裏面把牠變作活的。活的話纔有用處,那一句話就把你的靈與魂剖開。不是讀一本書說,這樣作是屬靈的,那樣作是屬魂的。你就是照着書上所說的去作,結果還是屬魂的,但是,如果神的話進到你裏面發出光來,就把魂與靈分開了,連骨節與骨髓也看見了,你裏面知道甚麼是錯的,甚麼是對的。這樣的人就沒有問題,因爲他裏面有光,裏而看得見。
有的人一直問:我到底是爲着主的呢,或者是爲着自己?這一件事是主的意思呢,或者是我自己的意思?不錯,最難分別的就是自己的意思,自己的主意,因爲我們的思想和用意是是很容易欺騙我們自己的。但是,主的話一進來,就能把我們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辨明,立刻叫我們看見,那一個思念是邪僻的,那一個思念是不實際的,那一個思念是爲着自己的,那一個思念是因着懼怕,那一個思念是爲着保護自己。我們裏面看見,裏面清楚得很。自己分析自己,並不會給我們光,不過叫我們自己欺騙自己。我們愈分析自己,就愈受欺,愈欄阻神的話進來。如果神的話到我們裏面來,我們看見了,就問都不必問,因爲連自己的思念和主意都能清楚看見。弟兄姊妹,當你裏面有問題的時候,要藉着神的話來照亮你,就不至於受欺。
神的兒女中,有許多人是憑真心來分別是非的。但是要知道,人的良心還是很淺的東西,生命比良心更深。許多時候,良心過得去的,生命不一定過得去。有的時候,我們作一件事,是在那裏試,等到作完了,良心不安就感謝神,良心不平安就求神赦免,要到事情作完了纔知道是對的或者是不對的。但是,我們要知道,我們裏面有一個生命,當神的話進到我們裏而的時候,那一個生命就發出光來,叫你要去作的時候,裏面就清楚了。是神的話在我們裏面發出光來,叫你知道甚麼是靈,甚麼是魂 ;自然而然你碰着靈的時候就覺得是靈,碰着魂的時候就覺得是魂 ; 你一碰就知道,並且是非常清楚的。
神的話要在你裏面發出光來叫你清楚。這是活的,是有功效的。這不是外面的,乃是裏面的。不是憑着外面作的事情來分别靈與魂,乃是裏面清楚。到這一個時候,我們纔能實際的認識神,纔能實際的知道所該走的路。